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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營建署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 發布機關: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一、112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主辦為內政部營建署、協辦為地方政府,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二、申請方式: 

    (一)舊戶:

    經內政部營建署直接帶入申請,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第6點第2款規定之新租賃契約。

    (二)新戶:

    1、線上申請:申請人備妥檢附文件至申請網站提出,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網址: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

    2、郵寄申請:請下載紙本申請書郵寄至內政部營建署或申請人租賃地址所在之(縣)市政府辦理,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

    3、臨櫃申請:請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至申請人租賃地址所在之(縣)市政府辦理。

    三、洽詢專線:本府都市發展局 -- (02)2777-2186轉0再轉1 。 

    四、臨櫃辦理及申請書郵寄地址: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發布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