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四六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有關敬老褔利津貼的發放,本︵五︶日上午
開始受理符合資格的市民登記,請社會局長、民政
局長務必親至現場督導辦理情形,若發現任何缺失
應即刻檢討改善,俾為市民做最好的服務。
三、台北銀行報告:台北銀行八十五年二月份重要工作及業
務營運概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因應政府金融國際化之政策及迎接本市成為亞太
金融中心時代的來臨,台北銀行近年來積極至國外
金融中心設立服務據點,以加強服務海外台商,值
得鼓勵與支持;惟有關人才之培訓,應有計畫性的
加強推動,以求精進、突破。
(三)另為配合捷運木柵線正常通車營運後,於沿線各車
站內設置提款機乙節,請台北銀行積極與捷運公司
密切配合辦理,俾提供安全、便民的服務,開放乘
客使用。
四、稅捐處報告: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五年二月份重要工
作概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民政局報告:(一)自八十五年元月份便民通訊及八十五
年二月份市民申訴中心受理案件處理情形,報請
公鑒。(二)本市各區公所八十五年一月份改善市容
查報案件及八十四年七月份至八十四年十二月份追
蹤列管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至尚未函復之案件,
請各權責單位務必於一週內儘速辦結。
六、地政處報告:為﹁介壽路更名作業,本處有關地籍管理
配合措施規劃﹂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介壽路更名定案後,相關之稅籍資料應一併予以變
更,以資便民,請稅捐處全力配合辦理,以達為民
服務的目的。
七、主計處報告:為台北市關渡自然公園用地取得特別預算
案,業經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至於市議會所提附帶
決議請地政處主政檢討辦理,建設局、北投區公所
協辦,並請研考會列管。
乙、臨時報告事項
捷運公司陳董事長口頭報告:有關捷運木柵線免費搭乘第一
週之營運概況、亟待改善重點及未來期許。︵略︶
捷運局林局長口頭補充報告:有關捷運工程部分說明如後:
(一)帽樑補強已於二月十六日正式驗收完成,仍繼續長
期監測中。
(二)大樑部分預期三月六日正式驗收完成。
(三)車站站體屋頂漏水問題已修補完成,日後仍需密切
留意。
(四)換鈔機現於中央銀行進行真鈔、偽鈔靈敏度測試,
預計三月九日完成線上安裝。
交通局賀陳局長口頭補充說明:
(一)建議捷運公司或捷運局主動向國內外媒體說明捷運
免費搭乘一週後普受民眾肯定情形,以澄清外界疑
慮。
(二)以本週日為例尤其中山國中站人潮擁塞,建議限制
進站人數,由地面層開始管理,並讓市民了解使用
捷運系統應有所規範,以發揮大眾運輸工具效率及
安全性。
(三)捷運免費搭乘自第二週開始,擬增三線接駁公車加
強輸運,並藉機促銷接駁公車營運及觀念,希結合
公共運輸工具以改善交通問題,進而提昇生活品質。
新聞處羅處長口頭補充說明:以宣傳角度提供數項建議如次:
(一)從觀光角度著手,重新設計捷運警察特殊標誌,如
服飾、帽子嶄新變化,塑造新形象以達媒體廣告效
果。
(二)第一步搭乘活動已成功踏出,希第二步配合電視、
電影推出宣傳短片,提昇廣告效果。
(三)將體檢之後已完成改善及無法改善的缺失一一詳予
列舉,運用宣傳包裝技巧,使民眾明暸捷運改善的
程度。
(四)為提昇捷運新形象、挹注營運收益,新聞處願全力
配合捷運單位規劃各類廣告宣傳,如:車站、車廂
公益活動、配合報紙徵文、捷運副刊、詩文、漫畫
比賽等活動。
主席裁示:
(一)首先感謝捷運局、捷運公司同仁及陳副市長負責督
導的捷運工作小組,一年多來的辛苦及過去累積之
寶貴經驗,已使捷運一掃陰霾漸露曙光,甚感欣慰
,惟今後仍有其他路線將陸續完成,故要走的路還
很漫長、坎坷,希望所有相關單位同仁應以無比信
心迎接捷運時代的到來。
(二)提昇乘客服務品質、貫徹企業經營理念,為捷運營
運的第一要務,有許多作為仍與本府其他單位不同
,因此,未來對於人事、預算經費、待遇及法令政
策如何配合及修正,請捷運公司提報全盤計畫,市
府於政策上一定百分之百支持。
(三)人事問題非常重要,應提高捷運士氣與信心,不可
有遲滯期或低檔期,避免因人事問題而衍生怠工、
罷工現象。
(四)為祛除市民對捷運不安全疑慮,如乘客過度熱絡造
成胎壓安全問題、帽樑補強後的監測等等,請捷運
單位隨時留意;另因設計失當未能改善部分,如電
聯車座位的擺設、車站漏水問題等等,於正式營運
之前應一併向民眾公開說明清楚,以釐清責任歸屬。
(五)有關免費搭乘所做問卷調查意見非常寶貴,仍需加
以檢討改進,適時對外澄清說明,至賀陳局長、羅
處長意見彌足珍貴,請捷運單位參研。
(六)捷運通車後,請新聞處配合加強宣導,在市民享受
現代化舒適便捷運輸工具之餘,亦應有相當之規範
及限制。
(七)捷運正常營運後造成之交通影響、停車位之規劃、
環境衛生衝擊、路面整修、植栽的綠化等等相關問
題,各權責單位應本著市府一體的理念,全方位配
合辦理,特別是警察局、交通大隊應針對交通衝擊
問題組成小組逐步改善。
丙、討論事項
一、秘書處提:為台北市與瓜地馬拉共和國首都瓜地馬拉市
締結為姊妹市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二、建設局提:謹擬具﹁台北市汽車保養所登記管理要點﹂
修正條文︵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三、人事處提:本府法規委員會陳報擬修正﹁台北市政府法
規委員會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一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函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之點:﹁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修
正條文第四條第二款中﹁…捷運…﹂修正為﹁…捷
運工程…﹂。
四、教育局提:為本市新生、永安、健康國小校舍新建工程
調整總工程費暨比照﹁台北市各機關學校提列工程
管理費暨工作費計算標準﹂第三類規定編列工程管
理費乙案,提請 討論。
決議:暫擱;本案係屬重大政策變更,請教育局參酌與
會首長所提意見重新規劃修正,並儘速召開內部檢
討會議後︵由本人親自主持︶再提會討論。
五、教育局提:為市立麗山高中校舍新建工程經議會審定總
工程費為新台幣捌億元正,擬請調整修正預算項目
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送台北市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