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九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報告事項六主席裁示(二)「…,務請於每年十二月十
五日前,…」修正為「…,務請於每年十月十五日前,…」
附帶指示:環保局上次會議所提「台北市棄犬處理方案」以棄犬
收容中心土地取得最為困難,昨天台大農學院吳院長表示願
協助提供相關場所,請環保局與建設局積極與之聯繫,並儘
速確定合作事宜。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消防局張局長口頭報告建成圓環火災處理情形:略。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正氣橋拆除改建工程,原預定十天完成,卻能提前在七
天之內順利完成,在此對工務局、交通局、警察局相關同仁
的辛勞,表示嘉勉之意;至拆橋工程所帶來的交通衝擊,宜
再觀察一、兩天,瞭解駕駛人駕駛習慣後,再做整體動線的
規劃。
(三)關於三月一日擬調漲停車費乙案,請交通局速製作說帖,讓
市民瞭解停車費率調漲的原因及市府整體停車政策。爾後各
機關遇有相關費率調漲時,應考量實施的時機與民眾心理,
及早做周延的規劃與宣導,以消除民眾之疑慮。
(四)為因應建成圓環火災後續處理事宜,請發展局加速進行建成
圓環再生計畫,讓建成圓環予人耳目一新的印象。
四台北銀行報告:台北銀行八十八年二月份重要工作及業務營運概
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稅捐處報告: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八年二月份重要工作概況,
報請 公鑒。
財政局李局長口頭補充報告: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與台北銀行分別
獲得「八十七年度行政院服務品質獎」團體獎與單項獎,顯
示該二單位的服務品質已達一定水準,建請將此二單位成功
的案例推展到本府各相關局處會,以提升本府為民服務品質
。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至財政局李局長所提建議,請各機關參酌
。
六民政局報告:
(一)本市各區公所八十八年一月份改善市容查報、追蹤列管案件及
市民上網反映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二)本市各區八十八年一月份里鄰長協助治安通報案件統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七建設局報告:提報本府建設局受理各類公司登記申請案暨本府營
利事業統一發證聯合辦公受理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八十八
年一月份核准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分析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八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八年度截至八十七年十二月底
止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收款(行政罰鍰)催收
專案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請財政局於下次提報時,增列執行情形顯著落後機關之落後
原因及因應改進措施。
九消防局報告:提報八十八年元月份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勘)查
案件,辦理情形檢討案,報請 公鑒。
謝副秘書長口頭報告:建請消防局於下次提報時,增列建築物消
防安全設備審查不符合規定的項目與數字,並加以分析。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參酌謝副秘書長所提意見辦理。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主計處報告:檢陳八十八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特
別預算截至八十八年一月底止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再次強調預算執行率的重要性,除請歐副
市長加強督導各機關預算執行情形外,對於預算執行率嚴重
落後者,相關機關首長應於市政會議中說明原因及趕上進度
的時程。
丙、臨時討論事項
研考會提:為擬具本府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施政計畫(草
案)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
(一)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本府下會期對臺北市議會擬提出的施政報告,將採取多媒體簡
報方式,以呈現出新市府團隊施政特色,請主計處、秘書處、
研考會務必積極審慎地準備,俾屆時使議員更深入、廣泛地瞭
解本府未來一年半的施政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