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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9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9-02-23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鄧 雅 璠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廖 正 井   李 博 文 劉 寶 貴 謝 維 采 廖 鯉 楊 至 雄 柯 鄉 黨 黃 靖 南 朱 錫 五 梁 政 文 翟 三 貴 黃 永 信 黃 哲 夫 郭 忠 賢 李 武 雄 楊 勝 雄 林 正 修 李 述 德 李 錫 津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 謝 秀 芬 鄭 村 棋 王 進 旺 葉 金 川 沈 世 宏 陳 威 仁 林 陵 三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郭 瑤 琪 吳 慧 美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吳 秀 光 邱 聰 智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 陳 椿 亮

    列席

    黃 淑 清 吳 篤 敬代 陳 哲 彥代 徐 漢 雄 劉 錦 興 張 源 池 方 泰 霖 陳 其 墉 黃 振 昌 余 星 華 陳 光 國 陳 壽 寶 黃 榮 顯 許 虞 哲 陳 泰 吉 蔡 茂 岳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九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報告事項六主席裁示(二)「…,務請於每年十二月十    五日前,…」修正為「…,務請於每年十月十五日前,…」  附帶指示:環保局上次會議所提「台北市棄犬處理方案」以棄犬    收容中心土地取得最為困難,昨天台大農學院吳院長表示願    協助提供相關場所,請環保局與建設局積極與之聯繫,並儘    速確定合作事宜。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消防局張局長口頭報告建成圓環火災處理情形:略。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正氣橋拆除改建工程,原預定十天完成,卻能提前在七    天之內順利完成,在此對工務局、交通局、警察局相關同仁    的辛勞,表示嘉勉之意;至拆橋工程所帶來的交通衝擊,宜    再觀察一、兩天,瞭解駕駛人駕駛習慣後,再做整體動線的    規劃。  (三)關於三月一日擬調漲停車費乙案,請交通局速製作說帖,讓    市民瞭解停車費率調漲的原因及市府整體停車政策。爾後各    機關遇有相關費率調漲時,應考量實施的時機與民眾心理,    及早做周延的規劃與宣導,以消除民眾之疑慮。  (四)為因應建成圓環火災後續處理事宜,請發展局加速進行建成    圓環再生計畫,讓建成圓環予人耳目一新的印象。 四台北銀行報告:台北銀行八十八年二月份重要工作及業務營運概    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稅捐處報告: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八年二月份重要工作概況,    報請 公鑒。  財政局李局長口頭補充報告: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與台北銀行分別    獲得「八十七年度行政院服務品質獎」團體獎與單項獎,顯    示該二單位的服務品質已達一定水準,建請將此二單位成功    的案例推展到本府各相關局處會,以提升本府為民服務品質    。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至財政局李局長所提建議,請各機關參酌    。 六民政局報告: (一)本市各區公所八十八年一月份改善市容查報、追蹤列管案件及    市民上網反映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二)本市各區八十八年一月份里鄰長協助治安通報案件統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七建設局報告:提報本府建設局受理各類公司登記申請案暨本府營    利事業統一發證聯合辦公受理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八十八    年一月份核准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分析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八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八年度截至八十七年十二月底    止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收款(行政罰鍰)催收    專案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請財政局於下次提報時,增列執行情形顯著落後機關之落後    原因及因應改進措施。 九消防局報告:提報八十八年元月份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勘)查    案件,辦理情形檢討案,報請 公鑒。  謝副秘書長口頭報告:建請消防局於下次提報時,增列建築物消    防安全設備審查不符合規定的項目與數字,並加以分析。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參酌謝副秘書長所提意見辦理。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主計處報告:檢陳八十八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特    別預算截至八十八年一月底止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再次強調預算執行率的重要性,除請歐副    市長加強督導各機關預算執行情形外,對於預算執行率嚴重    落後者,相關機關首長應於市政會議中說明原因及趕上進度    的時程。   丙、臨時討論事項 研考會提:為擬具本府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施政計畫(草    案)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 (一)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本府下會期對臺北市議會擬提出的施政報告,將採取多媒體簡   報方式,以呈現出新市府團隊施政特色,請主計處、秘書處、   研考會務必積極審慎地準備,俾屆時使議員更深入、廣泛地瞭   解本府未來一年半的施政作為。

    決議事項


    一新市府成立二個月以來,本人不斷走訪基層,主要目的乃為深入  瞭解各局處會的工作現況,以及答謝市民在選舉中的支持,因此  留在辦公室批示公文時間相對地有限,但發覺每日仍須批閱相當  大量之公文。初期藉由公文之批閱可瞭解市政運作情形,惟二個  月以來,大致的情況已可掌握。為更有效地推動市政,有必要縮  短公文處理流程及提高本府行政效率,爾後各機關對公文處理應  落實逐級授權、分層負責,並請二位副市長、秘書長、二位副秘  書長協助控管。 二市政會議是本府研議重大決策的會議,為節省與會首長的時間,  提高會議效能,爾後市政會議召開前,請秘書長先召集研考會及  相關局處會,針對各機關提會的議案,先予檢討與篩選,若發現  有未盡周延之處,應先請相關機關協調,獲致共識。 三上星期在內湖區發生一件因廢土棄置,造成南港高工李姓學生夜  間騎乘機車經過時撞上廢土,發生車禍致死事件。此一事件顯示  本府至少有四個通報系統失靈:在廢土已堆積多天的情形下,工  務局巡路員、環保局清潔隊員與當地派出所警員為何沒發現或發  現後未通報?據報導當晚該地段路燈不亮,為何公燈處未立即檢  修?本案請歐副市長組成專案小組,召集相關機關深入檢討,並  追究相關人員失職責任嚴予議處。 四日前捷運木柵線發生當機事件,並未立即通報到府,顯示本府通  報系統在執行上仍未盡周延,請捷運公司與其他機關均應對本身  之通報系統嚴加督考並檢討改進。請秘書長就本府緊急通報系統  之設置與運作做整體規劃。爾後本市無論發生任何緊急突發狀況  ,尤其涉及市民權益者,相關機關務須在事件發生後半小時內通  報本人、二位副市長、秘書長與有關機關,以便有充裕的時間研  擬因應對策,並應加強對媒體的聯繫,適時對外說明澄清。另為  使通報系統能完整、暢通與迅速反映,請人事處於二月二十六日  前印製各局處會首長聯絡卡片,載明辦公室及家中之電話、傳真  與行動電話號碼,轉發各機關首長以利聯繫。

    散會

    十時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