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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61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8-06-02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市長

    紀錄

    黃 淑 娟

    出席


    林 嘉 誠    白 秀 雄    陳 哲 男   廖 正 井 游 錫    馬 永 成 謝 維 采 王 啟 煌請假 沈 克 毅 楊 至 雄 李 逸 洋   林 全 郭 生 玉 林 逢 慶   許 瑞 峰 賀 陳 旦 陳 菊   郭 吉 仁 王 進 旺 涂 醒 哲   劉 世 芳   張 景 森 林 陵 三   卓  藤 陳 發 身 許 仁 舉   郭 瑤 琪 林 錦 昌 李 作 復   姚 秋 旺 沈 昆 興 葉 盛 茂   林 嘉 誠林雲龍代 周 弘 憲 張 富 美   高 正 尚田春枝代 林 文 淵 劉 初 枝   陳 椿 亮

    列席

    林 得 銓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六○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林處長口頭補充報告:本市日前陸續發生多起疑似爆裂物案,雖    僅虛驚一場未發生任何意外,然已引起媒體及社會大眾關注    ,在此籲請相關機關多所注意並加防範,以免選舉季節來臨    ,使有心人士製造社會治安的恐慌。  主席裁示:  (一)有關淡水線首傳乘客落軌意外乙節,雖捷運公司處置非常明    快,使得傷害減至最低程度,惟應避免類似情事再發生,另    部分媒體之報導與事實不符,請捷運公司提出更正澄清。  (二)因里長選情激烈,部分里長候選人要求複印里長選舉人名冊    乙節,技術上雖有不便之處,仍請民政局依法儘量提供服務    ,另幽靈人口請警察局、民政局督導各戶政事務所確實掌握    ,並對空戶多進行查察瞭解。  (三)本市近日頻傳疑似爆裂物案件,雖事後經證實排除爆裂物的    可能性,惟仍請警察局格外小心,特別是接近選舉期間,政    治敏感性愈來愈高,更應注意防範;另媒體對青島大廈不實    之報導,請警察局發函更正。 四教育局報告:臺北市八十七年身心障礙市民運動會辦理情形乙案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另為鼓勵工作組及各區公所同仁之辛勞,專案敘    獎部分同意辦理。  (二)身心障礙市民運動會爾後請教育局、社會局共同主辦,民政    局協辦,希未來能邀請本市身心障礙者相關團體及機構共襄    盛舉。 六研考會報告:報告「臺北市政府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期    限表」修訂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二)請各機關全力配合將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所涵蓋之各項資訊    及相關法規,儘速納入為民服務白皮書及市政資訊服務系統    ,並規劃機關間的網路資訊傳輸系統,亦請研考會追蹤考核    進度,以達現代化便民目標。 七交通局報告:服務品質提昇暨與臺北區、高雄市監理處業務比較    報告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對監理處三年多來努力及自我期許要做到市府第一、全國第    一,所呈現亮麗的成績,特別表示高度的肯定及感謝之意,    但好還要更好,有關監理黃牛之消除、派駐單位人員服務態    度之提昇、部分業務研究移撥分處以紓解八德路、光復北路    周邊交通擁擠等問題,仍有改善空間,希更加努力;至於機    車公會陳情牌照可否勿發給其中「四」字者,請監理處審慎    研議以妥善回應。   乙、臨時報告事項 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及「掃蕩電玩專案」單週成果暨累積成果統    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計表:略。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警察局同仁的努力。   丙、討論事項 教育局提:為本市蓬萊國小擴建工程第三期徵收校地涉及三級古蹟    陳德星堂涵蓋範圍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緩議。 附帶指示:陳德星堂古蹟存在是一個事實,很難達成校地完整性的    理想目標,現除A、B二方案外,希能有其他替代解決方案    ,請教育局再邀集民政局及發展局集思廣益,從教育需求、    古蹟維護及業者配合等方向,尋求三全其美的最佳折衷方案    。   丁、臨時討論事項 工務局提:為函頒實施「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定期預約方式    招商辦理經常性修繕工程及機電管線設施保養維護作業要點    」,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定期預約方式招商辦理經    常性修繕工程及機電管線設施保養維護作業要點」修正為「    臺北市政府定期預約維修作業要點」。

    決議事項


    一、為期三天的世界首都論壇(WCF)臺北會議已於五月二十九   日圓滿閉幕,本次會議計有五十八個國家、六十七個城市、一   百七十九位市長及代表與會,其中更有五十一個國家是首都城   市參加,是本府有史以來最盛大的地方政府國際會議。這一次   會議不論在議程、晚宴、市政之旅及休閒活動,均安排得十分   緊湊、多元且豐富,從閉幕式許多市長及代表們的依依不捨及   肯定、鼓勵,足以讓所有參與朋友感到十二萬分的欣慰,一切   的辛苦都有了代價,市府固然不能因而自滿或誤以為過程零缺   點,但也充分證明市府有辦理大型國際會議的能力。特別是這   次的世界首都論壇充分展現臺灣的主體性和國際空間,雖然中   共不斷藉由其強大的外交實力,對有心來參加會議的各首都城   市進行各種干擾及打壓,謬稱中國只有一個,臺灣是中國的一   省,中國的首都是北京,臺北只是中國的一個普通城市,沒有   資格來辦理世界首都論壇;但這次會議的成功,充分顯示國際   各首都城市對臺北作為首都城市功能的認知與支持,而不受中   共打壓的影響。這次會議的成功,可以說是新市府三年多來,   不遺餘力推動城市外交的一個高峰,也使得新市府致力於國際   城市交流有了令人欣慰的迴響。除感謝總統府、外交部、市議   會、民間團體等的支持與協助,使本次會議能充分呈現出臺北   的活力、魅力及生命力外,同時更要感謝近一年來參與籌辦本   項會議的所有勞苦功高的市府首長、同仁及義(志)工,由於   同仁們無怨無悔的付出,再一次展現出市府是一個牢不可破的   團隊,是一個有凝聚力、向心力的服務團隊,不論在貴賓接待   、安全維護、交通維持甚至市容景觀及活動地點工程的趕工,   市府各相關局處會、全體同仁,可謂是卯足全力,連民間承包   廠商都無條件地充分配合,不但讓國外朋友深刻地瞭解臺北市   的發展及前景,更讓外國友人留下難忘的印象,成功地拓展了   本市的國際形象,強而有力地促銷「臺北經驗」於三大洋五大   洲的每一個角落。在此本人除請各機關於一週內專案辦理所有   有功同仁的獎勵外,也要致贈感謝狀或感謝牌給民間廠商、民   間團體,並請各機關繼續做好會後服務工作,如:送機、大會   實錄編印、照片寄發、市民廣場紀念牆的興建等,同時亦請執   行單位召開檢討會議,由本人親自主持,將會議成功的地方與   不滿意的事項詳實記錄下來,作為本府未來爭取國際地方政府   聯合會(IULA)二○○一年大會主辦權的參考範例,再次請各首   長轉達給全體同仁最高的敬意與謝忱。 二、本市原預定於公元二○○一年在南港經貿園區舉辦「世界資訊   科技博覽會」,本人也早在民國八十五年十月第八八三次市政   會議指示協調、調整七項重大建設期程進度,如基河快速道路   、五十公尺林蔭大道、南湖大橋拓寬工程、捷運南港線等,以   利辦理博覽會。本項博覽會由經濟部主導推動,目前展覽館進   度稍有落後,是否如期舉辦存有變數,但民間資訊業者仍有相   當的期待。不論能否如期舉辦,各工程單位仍應本諸提昇市民   生活品質的目標而努力去做,不管中央何時辦,臺北市的既定   配合措施、目標及期程都不變;不管中央支不支持本府辦,本   府改善市民同胞生活環境品質的意志也不變,請各工程及業務   相關單位同仁以既定完工期程為目標,戮力如期如質完成上述   工程。

    散會

    十時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