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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454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7-12-25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劉銘傳廳(中央區)

    主席

    郝龍斌

    紀錄

    劉秋媛

    出席


    林崇一 吳秀光 李述德 陳永仁 楊錫安 蔡茂岳 任孝琦 王詩惠 黃呂錦茹 林建元 吳清基 陳雄文 倪世標 羅孝賢 師豫玲 蘇盈貴 王卓鈞 邱文祥 沈世宏 許志堅 李永萍 熊光華 常岐德 李公哲 黃榮峰 羊曉東 朱亞虎 石素梅 韓英俊 楊石金 盛治仁 葉慶元 張明珠 楊馨怡 劉智雄 郭瑞華 劉寶貴 張家生 蔡輝昇

    列席

    謝松芳 彭瑞鵬 余淑宜 張金鎮 余星華 詹訓明
    孫清泉 謝正君 王鴻裕 蘇素珍 江慶輝 吳坤宏
    張義芳 李美麗 曾孝義(代) 陳毓賢 陳嘉欽 吳俊賢
    陳世輝 劉佳鈞 鄭佳良 張哲揚 郭宗生 邊子樹
    何幼榕 梁永斐 徐英雄 陳慶安 黃惠靜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96年12月18日第145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民政局報告:有關本府慶祝中華民國「97年元旦
      升旗暨慢跑活動」籌備辦理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人事處報告:有關「臺北市政府強化所屬各機關
      學校獎優汰劣實施計畫」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六、主計處報告:檢陳96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
      單位預算、特別預算及本府各機關接受中央各部
      會補助款截至11月底之執行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臺北市議會預算審查期間,仍請各局處積極
        與議員溝通爭取支持,以期預算順利審議通
        過。
    七、稅捐處報告:本市稅捐稽徵處96年11月份稅收概
      況及12月份重要工作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貳、討論事項
    一、文化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私有歷史建
        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規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除第三條請再研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
         徵幅度,暫予保留外,餘照案通過並依擬
         辦意見辦理。
    二、文化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樹木保護自
        治條例」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案,
        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決議事項


    一、新版市長信箱電子信件統一回復機制將於97年1月   1日起上線,請各機關配合辦理。另案涉2個以上   機關權管者,同仁應抱持積極任事態度,主動處   理,以發揮橫向聯繫功能,提升本府施政效能,   並請研考會定期提報各機關回覆情形。 二、本府區政與戶政業務滿意度向來較高並廣受民眾   肯定,希業務與民眾直接接觸之機關亦能效法學   習,請民政局、研考會及公訓處儘速研擬專案訓   練課程,以提升服務品質。 三、市場公廁如能明顯改善,提供舒適便利與衛生的   如廁環境,民眾必定會有深刻的感受與體會,請   市場處加強督導公廁管理與維護。 四、本府各局處活動之舉辦與整併,應以發揮活動意   涵與價值為要。另再次重申活動未先申報相關經   費將不予核銷,未依規定辦理之首長與相關人員   亦應議處,請各機關確實遵照辦理。 五、有關颱洪期間道路紅黃線與橋樑開放停車案,請   交通局審慎妥善規劃,確定政策及實施方式後再   廣為宣導,以避免造成民眾困擾。 六、近來重型機車違規超速情形嚴重,請交通局及交   通警察大隊積極處理,加強取締,以維交通順暢   與民眾生命安全。另民眾搭乘公共大眾運輸工具   遭受侵襲或性騷擾情事,應建立處理相關事件之   SOP及?懲機制,以確保乘客安全。 七、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公投領投票問題,本府遵照市   選委會決議依法依規定辦理,對於順利推動選務   之同仁應從優?獎,以為鼓勵。

    散會

    96/12/25 0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