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第866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6-07-16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市長

    紀錄

    魏聰海

    出席


    陳師孟     白秀雄公假   廖正井 單小琳     謝維采     馬永成 劉盈柯     沈克毅     蔡信義 潘宗正     楊至雄     涂醒哲 陳哲男     林 全     吳英璋 林逢慶     李鴻基     賀陳旦 陳 菊     郭吉仁     丁原進 陳寶輝     林俊義     張景森 林陵三     卓 藤     陳發身 許仁舉     郭瑤琪     羅文嘉 李作復     李玉麟     沈昆興 葉盛茂     林嘉誠翁瑞廷代 周弘憲 張富美     高正尚     林文淵 劉初枝     陳朝威

    列席

    陳欽銘     林明曙     張 清 謝牧州     胡兆康     郭聰欽 郭志雄     李武雄     鄭淳元 鄭賜榮     王啟煌     徐英雄代 王子良湯勇代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六五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丙、臨時討論事項附帶指示﹁請..廖秘     書與議會多加進行溝通,..。﹂修正為﹁請..廖秘     書長與議會多加進行溝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民政局報告:本市八十五年度各區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     座談會召開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建議案,其中尚未     答復者一三五件、占百分之一八.0五,希各相關     單位務必於一週內全部答復完畢。 五、教育局報告:台北市立體育專科學校自八十五學年度起     改制為體育學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依照建議事項請各相關單位積極協助辦理。   (二)有關巨蛋催生小組將於近期內確定巨蛋地點,屆時     若擇定座落市立體育場,則請教育局另尋永久性體     育學院校地,並儘速規劃建校相關事宜。 六之一、環保局報告:有關公車處公車排煙告發處分案處理     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係執行問題並非政策因素,如何改進執     行作法,請環保局、交通局、研考會、訴願會於一     週內妥善溝通協調解決。 六之二、環保局報告:為本市部份溝渠因結構不良等因素造     成排水不便,因涉及本府數單位之權責致改善緩慢     ,嚴重影響排水功能及本局清疏作業,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颱風季節已屆,為維護市民行的便利及財產安全,     請環保局對於檢查報告及研考會抽查排水溝渠淤積     等現象,務必儘速清除完畢。   (三)請權責單位應依環保局檢查報告,確實立即改善,     尤其是養工處、公園處二單位所造成之溝渠淤積情     形嚴重,亦應加強處理,至於涉及台電公司、瓦斯     公司之問題,請環保局列案通知該公司立即改善。   (四)有關工地污泥污染溝渠情形,請環保局、工務局、     研考會研擬懲罰性辦法之可行性。   (五)至於商店餐廳任意棄置廢棄物污染部分,請民政局     區公所透過鄰里系統協助檢舉,並請環保局利用環     保義工、社區居民或里幹事等方式提高檢舉成效,     以防止商家、營造商任意污染排水溝渠。   (六)請研考會依環保局檢查報告及該會抽查排水溝渠所     發現缺失,列為工作重點,徹底追蹤督考,俟問題     改善後再處理新的案例;對於權責單位執行績效不     彰之情形,應嚴加督考,再提市政會議報告。 七、研考會報告:報告八十五年六月十八、十九、二十一、     二十六至二十八日抽查本市排水溝渠淤積情形,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建議事項辦理。 八、交通局報告:八十五年六月份交通改善積極作為辦理情     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交通局參酌與會首長意見辦理,如修正台     北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辦法、郊區增設拖吊保管場     等均一併考量;並於下次召開交通改善行動小組會     議時,能邀請有意見之首長列席。     乙、討論事項 一、工務局提:為修正﹁台北市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     ﹂,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緩議;請工務局參酌與會首長所提意見重新     研議,另各單位(含區公所)若對本案有修正意見,     請於十天內提書面資料送工務局會同法規會研擬修     正,惟工務局對各單位提報書面資料有意見,亦可     邀請該單位列席說明,並於二週內重新擬訂再提擴     大市政會議討論。 二、主計處提:為編報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特     別預算八十五年度準備金動支數額表乙案,提請核     議。   決議:本案同意撤回。

    決議事項


    一、兩年內改善交通,是本府對全體市民的重要施政承諾,   而相關局處會在全力以赴之下,交通速率或秩序也日有   進展,例如敦化南路、仁愛路圓環多年來因地形因素,   甚至風水迷信等等,一直是交通死結,行車速率緩慢,   影響所及,仁愛路東西向或敦化南路南北向行車速率也   一直未見提昇,但在日前完成該圓環槽化島工程後,原   來的交通瓶頸已告解除,行車速率大為提昇,即使是尖   峰時間,大排長龍的車陣也已不復見,最近本人曾於下   午六點多交通尖峰時間行經此地,一路暢行無阻,感到   非常之欣慰,這足證明該槽化島工程的改良,確實有助   於交通改善,請交通局及交通大隊本此案例之原則,詳   查市內各交通瓶頸的地形因素,對症下藥,俾便改善交   通,以符合市民厚望。此外,本府以大量的警察人力協   助維持交通秩序,一方面固因市民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   尚未養成,另一方面則因電腦交通號誌未能有效管制交   通,特別是如遇豪雨,本市鮮有不發生電腦號誌故障之   情事,顯示本市電腦號誌不但未能積極發揮功能,及因   品質不佳,遇雨故障,造成交通妨礙,對警察局的人力   支援也形成重大負擔,為使本市交通電腦號誌故障的各   種問題有效解決,積極改善交通秩序,請交通局審慎檢   討原因,在一個月內召開專案會議,由本人親自主持,   各相關局處一併參加,以徹底解決懸宕多年的號誌問題   。另自公車專用道開闢以來,公車行車速率增加,肇事   率則應遞減,慢車道及機車族的行車率也應增加,請交   通局及交通大隊詳查數據,列表比較,在交通行動改善   小組中專題報告,作為公車專用道績效評比之重要參考   。另信義路公車專用道已正式通車,惟部分候車亭收尾   工作無法配合,同樣的仁愛路圓環槽化島仍有部分工程   尚未完成,其收尾工作至今仍無進展,經過一段時間觀   察整個工程仍然停滯不前,若收尾工作無法配合完成,   對於講求效率的政府,或要提高交通效能,事實上是很   大的諷刺,請賀陳局長對於所屬同仁應嚴加要求,立即   改善,以免產生不良負面印象。 二、計劃的詳實及管制的落實是施政成績良窳的重要基礎,   而各項調查數據的精確及完整,則是計劃能否詳實的關   鍵。但本府各局處會對各項調查向來極不重視,例如資   訊系統的統計、跨世紀藍圖的意見、用地需求、公有房   舍的管理及使用等等,各局處會對於這些調查統計均不   重視,大多交差了事,對各項專案小組召集時的討論及   執行有極負面之影響。再如本市各項公共建設已進行多   年,每次進行前均進行地質之調查及評估,以各種建設   在本市地面進行的密度及涵蓋度,本市早應有全市詳實   的地質探勘資料,而毋需每次都花費金錢及時間,重複   進行調查,形成雙重浪費。請各局處會務必重視各專案   小組對各項調查統計的需求,如有敷衍交差者,請小組   召集人務必直接簽報市長。而地質資料的彙整,則請謝   副秘書長召集工務部門在三個月內初步統計彙整,做為   爾後審核工程計劃及預算的重要參考。 三、時序已逐漸進入盛夏,各種公共衛生的維護,本府應特   別留意,尤其是飲食衛生,如發現病毒而未加制止時,   常會發生重大的公眾感染事件,形成嚴重的健康問題。   民間的消費者團體,每年均定期針對市售食品做大規模   的衛生檢查,這些本為本府之責任,但無論是進行時間   或宣佈時機均常落在民間之後,以致公信力也受到影響   ,宣導的績效也大打折扣,為有效保障公共衛生,本府   責無旁貸,請衛生局在兩週內擬出食品衛生檢查及宣導   的全盤計劃,據以實施,並將計劃及結果提報市政會議   ,以落實市民飲食安全之維護。

    散會

    十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