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獎
表揚109年12月至110年2月即時獎勵有具體績效或重大貢獻之獲獎團體(隊)或員工。
蔡副市長補充說明:針對臺北大縱走,觀傳局已有整體行銷,包括工務局(大地處、水利處)、教育局、體育局、產業局及交通局等相關局處都有具體執行計畫,目前教育局規劃4月份起臺北大縱走畢業挑戰。
主席致詞:恭喜得獎團體及同仁,首先是臺北市未來人口推估專案團隊,本府正在建立以數據為基礎的研究團隊,希望每位首長開始對研究數據有興趣,要建立依據數據作為政策制定基礎的文化;修復瓶蓋工廠並活化再利用的過程艱辛,得獎實至名歸;臺北大縱走係彭副市長的創見,城市行銷不要幻想一次到位,做一次是「傳奇」,持續執行就是「品牌」,大縱走除硬體建設要做、GPS要設計、還要組成專案團隊定期開會,王令麟先生告訴本人要組團去大縱走,這就是逐漸做成本市的品牌價值;另外臺北燈節、白晝之夜及花系列等也都成為本市具有產值之品牌,研考會去年舉辦OPEN HOUSE TAIPEI很成功,今年由文化局舉辦,請持續努力讓它也成為城市品牌之一;最後2021花現三層崎之美、社會住宅工程榮獲公共工程金質獎等獎項團隊、臺中捷運電聯車聯結器故障事件處理團隊、臺北最High新年城-2021跨年活動及個人獎的導入智慧動態號誌控制策略計畫等,每位得獎者都是應該得獎的,謝謝大家的努力。
貳、宣讀本府110年3月23日第213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部分條文案。(地政局、法務局)
民政局藍局長補充說明:案件招標時,若能將需求規格訂定清楚,就可以採價格標,廠商以最高價得標,不需要採有利標。若採有利標,由適用最有利標者得標,最高價未得標,最有利之認定如未明確易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秘書長補充說明: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之土地無法適用促參(BOT);設定地上權如有納入政策目的,並非以收益價格最高為主要目的,則得以採用最有利標的精神辦理招標。
彭副市長補充說明:促參法的精神係促進民間投資興建公共設施工程,其範圍有設定項目,並非每一項均能適用促參;市政府的土地設定地上權,是為了土地能充分利用,可以蓋飯店等等,不一定是興建公共設施,即非適用促參法。
地政局張局長口頭報告:本案修正條文未盡完善,擬請同意先行撤回。
決議:
(一)同意地政局撤回。
(二)本案若非以價格標決定,應有完善配套措施。
二、修正「臺北市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捷運及計程車補助辦法」為「臺北市敬老悠遊卡及愛心悠遊卡補助辦法」案。(社會局、法務局)
社會局周局長補充說明:
(一)現在配合5月份母親節檔期,會由市長室蕭伶伃顧問協助整合相關行銷,由區公所協助發送,提供一本整合敬老卡相關福利資訊的手冊與影片,並請電影「孤味」女主角陳淑芳女士代言拍攝影片,進行宣傳。
(二)本局社會志願服務推廣中心配合教育訓練相關的宣傳人員,例如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志工動員協助藥師公會包裝口罩。
黃副市長補充說明:刻正在區公所辦理擴大市政講習,建議列入敬老教育訓練事宜,透過里長、里幹事及地方人士組成志工講師隊來辦理。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市目前每年約有2萬餘名新增之年滿65歲長者,請黃副市長擔任總PM,社會局周局長擔任PM,督導研議提供年滿65歲長者整套完善的教育訓練,包括線上與線下課程,可委託專業團隊進行系統性導入。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說明:北市聯醫中興院區附設中興住宿長照機構,為北部醫院首例之長照住宿機構。
李副總聯絡人旻蔚口頭報告:第13屆第5次定期大會將於4月7日開議,本會期重大政策、議法案,請各權管局處依府級SOP,加強與議員溝通及說明,爭取支持;另4月8、9日進行市長施政報告與答詢,府會聯繫小組除將彙整議員關注重點議題之外,也請局處適時掌握研析議員可能的問政議題與動作,俾利事先因應。至施政報告是日,因疫情尚未解除,請首長就防疫座位提前5分鐘入座,並在答詢議程中,勿從事與公務無關之事務,以杜爭議。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指示事項
一、公務員每日認真工作,日積月累將展現績效;雖外界放大檢視本府施政,反而可促使本府逐步精進。
二、臺灣首批新冠狀病毒疫苗已開始施打,臺北市預計今年年底會進行大規模施打疫苗,請衛生局研議相關作業,以預為因應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