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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07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開會日期

    2000-08-01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歐晉德代

    紀錄

    王 志 達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李 博 文公假 劉 寶 貴 林 陵 三 廖 鯉請假 楊 至 雄 劉 盈 柯 吳 慧 美 潘 宗 正 蔡 信 義 張 雅 麗請假 林 正 修 李 述 德 李 錫 津陳益興代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陳茂銑代  陳 皎 眉 鄭 村 棋陳華泰代 王 進 旺郭迎祥代 葉 金 川 沈 世 宏 陳 威 仁李繁彥代 龍 應 台黃才郎代 范 良 銹代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王 清 海 金 溥 聰吳秋美代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鐘 昱 男 溫 新 琳 吳 秀 光 陳 清 秀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李銘彬代 陳 椿 亮

    列席

    蔡 茂 岳 陳 慶 安 游 進 忠林書玭代

    甲、 報告事項 一、 報告本府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一○七二次市政會議紀 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甲、報告事項三,主席裁示(二)「…, 同時於市政建設規劃設計階段,…。」修正為「…, 同時於地區環境改造計畫規劃設計階, …。」。 二、 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 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 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八十八年及八十九年上半年「市長 區政說明會」列管案件市長裁示之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 社會局報告:提報本府推動﹁網路新都│市民社區服務網 ﹂執行計畫,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 社會局報告:提報本府推動﹁網路新都│市民福利及救助 網﹂執行計畫,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另九大生活網已完成初步規劃,請 資訊中心按既定時程定期追蹤建置成果,以提供市民 更便捷的資訊服務。 七、 主計處報告:為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特別預 算八十八年度準備金動支及註銷數額表,業經市議會 三讀審議通過,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乙、臨時報告事項 環保局報告:本市垃圾費隨袋徵收實施一個月來之執行情形,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丙、討論事項 一、 人事處提:本府勞工局擬修正「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 查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乙案,提請 討論。   決議: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 社會局提:為修正「臺北市墳墓遷葬補償標準表」乙案, 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 建設局提:為修正「臺北市政府指派臺北農、漁、畜產運 銷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代表行使職權應注意事項」乙案 ,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程序函頒實施。 四、 民政局提:為修正「臺北市里鄰長服務要點」,提請 審 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刊登本府公報函頒實施。   修正之點:本草案修正條文第五點內之「台北市政府」均 修正為「本府」; 另同點第一項第(四)款第5目 「台北市區衛生所。」修正為「台北市各區衛生所。」 、第6目「戶政事務所。」修正為「台北市各區戶政事 務所。」、 第7目「台北市政府警察分局派出所。」 修正為「本府警察局所屬各派出所。」、第8目「台北 市區清潔分隊。」修正為「台北市各區清潔分隊。」。 五、 環保局提:有關本市垃圾清理費隨袋徵收計畫中委由各里 辦公處協助發送贈用垃圾袋及抵價券,其發送剩餘數 量處理方式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依本案說明四辦理。   修正之點:本作業要點第十六點刪除。

    決議事項


    一、 萬板大橋周邊交通號誌未妥善完成,便於七月二十九日倉 促通車,造成附近交通混亂,招致民怨,請各局處引以為 戒,嗣後任何一項工務工程,尤其是交通工程,除務必掌 握完工時程外,更須注意履勘作業的完整性,包括相關的 號誌、動線、交通管制等配套措施,如未能完成前,實不 必急於通車,否則只徒增民怨。本案請交通局立即改善萬 板大橋本市端相關號誌標線之缺失,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立即協助當地交通動線及停車問題的疏導,另請建設局對 環南市場之使用者進行停車需求的調查,並妥適安排,避 免民怨再起。 二、 對臺北市計程車費率調整的問題,請交通局按程序儘速作 業,另有關計程車計費錶的調整,亦請一併迅速解決。 三、 垃圾費隨袋徵收制度實施已屆滿一個月,垃圾減量及資源 回收已有明顯的成效,民眾每日使用垃圾袋的比率已高達百 分之九十九.九四,而未使用垃圾專用袋及違規棄置者亦僅 有百分之○.四三,足見臺北市民高度的環保意識,在此除 感謝環保局及各局處首長、本府全體同仁的努力,充分展現 團隊合作精神外,也要對全體市民的高度配合和守法素養, 表示肯定與感謝之意。惟為確保實施成果,請相關局處會針 對下列諸項重點工作,繼續努力落實執行: (一) 事業廢棄物平均日產量有增加之趨勢,請環保局詳究 其因,並加強稽查。 (二) 對於民眾提出有關垃圾袋規格的意見,請環保局即刻 進行檢討與設計工作。 (三) 請環保局、民政局、教育局、建設局等相關機關,針 對鄰里公園、學校、山坡地等開放空間天然植物產生 的落葉,進行堆肥處理,於八月二十日以前完成計畫 擬定,九月開始實施。 (四) 廚餘分離處理是未來進一步垃圾減量最重要的工作, 除本府將於九月份在山豬窟啟用之堆肥廠外,對家戶 廚餘處理,亦請環保局儘速規劃,可先行於本市十二 個行政區各選擇一至二個里試辦,希能於最短時間內 完成廚餘回收處理之前置作業,使垃圾分類處理更完 善。 (五) 由於日常垃圾量已明顯減少,為降低工作人員負荷並 強化垃圾分類後續處理工作,請環保局研究減少垃圾 收集日的可行方案。 (六) 請環保局再加強垃圾分類之宣導工作,讓民眾深植於 心,另對垃圾分類的方式可考慮再予簡化,使民眾樂 於配合,易於分類。 (七) 未來垃圾回收處理廠的設置,儘量以公辦民營的方向 規劃,以加速資源回收物的處理。 (八) 請環保局於向臺北市議會提出「台北市環境保護共同 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自治條例草案」時,能納入照顧清 潔隊員及回饋市民等兩項機制,以提升回收意願,增 強回收成效。

    散會

    十時十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