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宣讀本府112年3月14日第223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專案報告
城市文化計畫。(文化局)
主席裁示:
(一) 本人希借鏡美國舉辦「西南偏南(SXSW)」經驗,辦理「臺北國際潮流音樂節」,請文化局成立籌備小組,由林副市長擔任召集人,整合音樂、電影及互動式媒體等,並請研議以「永續」為活動主題。
(二) 據悉「西南偏南(SXSW)」將於今年10月份在澳洲舉辦首場海外活動,請文化局主動聯繫,並洽談合作可能性。
(三) 藝文活動需要不同類型的展演空間,請文化局廣納多元意見,於法規許可情況,提供類似「河岸留言」之小型音樂表演場域,對演出者與業者更友善,營造優質的城市音樂氛圍。
(四)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及「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均已成為臺北新亮點與國際旅客打卡之新地標;惟過去囿於疫情因素,「臺北流行音樂中心」招商不易,請文化局賡續督導,加速招商進度。
(五)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自營運啟用後,遭媒體報導多項缺失,文化局應切實督導改善,並提出短、中、長期場館改善計畫。
(六) 「臺北市音樂與圖書總館(音圖中心)」因音樂廳與圖書館性質迥異,請文化局和教育局再審慎評估,務必整合各方建議,預判可能情境,一併納入規劃設計。
(七)「北美館典藏庫房新建暨南進門改善」及「城市舞台暨藝文大樓整修工程」為近年即將完工啟用之文化場館,請文化局掌握工程進度,並提前規劃辦理行銷宣傳事宜。
(八)「2023臺北白晝之夜」業擇定於信義商圈及大巨蛋周邊舉行,請文化局研議擴延至東區商圈之可行性;惟應盡量避免影響東區居民之生活。
(九)感謝文化局著手辦理「草山御賓館修復工程」,本市有諸多待修復之古蹟,僅仰賴本市預算遠有不足,請文化局積極爭取文化部預算挹注。
(十)文化資產是城市底蘊,文化局「老房子運動」對本市老屋進行文資保存再利用,皆具有文化觀光亮點,頗獲觀光客青睞,請再廣為行銷。
(十一)「臺北100條文化生態小旅行」應結合美食、文化及臺北特色,如「康青龍」、「溫羅汀」及「臺北大縱走」等深入規劃,藉此吸引國際人士多次到訪,做為疫情後力推之旅遊方案。
參、討論事項
一、委託經營管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臺北市福國發展中心」案。(社會局)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二、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主計處)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三、中央核撥補助本市建置科技偵查設備擬由本府先行墊付案。(警察局)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四、本府財政局經管臺北市北投區奇岩段一小段323-3地號、同區奇岩段二小段85-1、86-1、94-1、95-1及95-2地號等6筆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案。(財政局)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五、修正「臺北市災害防救規則」部分條文案。(消防局)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六、「臺北市公私有土地供巷道使用公用地役關係暨公共安全認定小組設置要點」第2點修正草案。(人事處)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七、「臺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案。(政風處)
主席裁示:
(一)照案通過
(二)本人再次重申清廉反貪是本府的核心價值,亦是清廉、效率、服務型政府所堅定的立場及態度,請各局處首長務必以身作則,要求同仁恪守分際,勿觸法律紅線,主動通報廉政風險,樹立首都廉政透明典範。
八、修正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案。(民政局)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