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一一一九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 修正確定。
(二) 修正之點:貳、臨時口頭報告事項一、主席裁示:「請
各區因地制宜自行處理,…。」修正為「請各區因地制
宜自行改進,…。」;參、討論事項二、 決議:(一)
「修正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修正為「修正通
過; 請發展局報府函頒發布。」;討論事項三、決議:
「…深入檢討後再提會報告。」修正為「…深入檢討後
再提會審議。」。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教育局報告:謹將辦理九十年度各級學校學生暑期系列活動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 准予備查。
(二) 提供青少年學生暑期活動機會是非常正確的作法,希望
能朝生動、活潑、有趣的方向辦理,以吸引更多的學生
參加有益身心的暑期休閒活動。另請教育局、警察局、
社會局等相關機關,特別注意學生暑期的安全。
五、人事處報告:有關本府各機關學校及市營事業機構進用身心障
礙人員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貳、臨時報告事項
一、教育局報告:為本市辦理「中華民國九十年臺北國際龍舟錦標
賽」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 准予備查。
(二) 今年的龍舟賽辦得比去年還好,更具有特色,在此感謝教
育局同仁及所有協助機關與各民間團體代表的熱心參與,
至有關邀請演出的節目項目及內容,請教育局可再檢討,
以求精進。
二、環保局報告:本府「公廁年」各局處及區公所第二階段(督導
維護期)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請各機關繼續用心執行。
(二)有關各級學校的廁所除了清潔維護之外,請教育局針對安
全性與隱私性等問題再深入研究改善,俾建立良好的如廁
文化及習慣。
參、討論事項
一、建設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
咖啡茶室管理規則」為「臺北市視聽歌唱理髮三溫暖舞場
舞廳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業管理自治條例」乙案,提
請 審議。
決議:本案保留;請針對條文內容妥予明確定義後再提下次會
議討論。
二、財政局、法規會提:為制定「臺北市行政罰鍰執行確保自治條
例」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
(一) 修正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 修正之點:本自治條例第四條「…,並得依地政機關提
供連結方式進入地政資訊系統,查明不動產資料。」修
正為「…,並得由地政機關配合查明不動產資料。」;
第十條第三項「前項一定比例及獎金分配辦法由市政府
定之。…。」修正為「前項一定比例及獎金分配辦法由
市政府訂定,報請行政院核備後實施。…。」
三、人事處提:臺北市立仁愛醫院修正其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
)乙案,提請 討論。
決議:本案保留,請提下次會議討論。
四、人事處提:為修正「臺北市政府性騷擾事件處理要點」部分條
文內容(草案)暨訂定「臺北市政府性騷擾評議委員會設
置要點」(草案)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請人事處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