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頒發「2021臺北市政府市長盃資料應用黑客松」優勝隊伍。
(二)表揚110年本府模範公務人員。
(三)表揚110年本府優秀青年公務人員。
二、獻獎
本府榮獲內政部營建署109年度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特優。
主席致詞:
(一)黑客松競賽重要的是教育訓練,在上課中鼓勵成長,請資訊局續辦,期勉透過本活動為市府數據治理及開放資料應用帶來新的能量。
(二)恭喜獲獎的模範及優秀青年公務人員,每位得獎人是各專業領域的佼佼者,再次對各位得獎同仁表達祝賀之意。
(三)另本府榮獲內政部營建署109年度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特優,期望各相關單位能持續推展無障礙生活環境,讓臺北市繼續成為全國表率。
(四)本府各項會議請落實台北通掃碼簽到,由內而外、由公而私推展,進而促使會議出、列席人員全面使用台北通掃碼簽到。
貳、宣讀本府110年3月16日第213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制定「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案。(地政局、法務局)
黃副市長補充說明:減徵稅額誘因是否足夠,提出申請會曝露個人所得或增加其他負擔,導致房租相對調漲等因素,應一併納入考量,並分析利弊得失說明清楚。
彭副市長補充說明:本案可將租屋市場透明化,雖然稅收稍微減少,但對城市治理有助益。
秘書長補充說明:本案的爭議在於對多屋族減徵稅額後,其實質稅率是否會低於自住稅率,宜注意外界觀感。
地政局張局長補充說明:本案推動之意涵為鼓勵屋主將空屋交給專業的租賃服務業者進行出租管理,再由政府監督產業,以消除囤房炒作及租屋市場亂象。就房東而言,房屋由包租業者代管成本略有增加,但屋況較佳且房租收入提高,房客也可申請租金補貼及遷入戶籍,實為多贏局面。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居住正義可從公宅、租金補貼及稅制改革著手,基於尊重專業,期成功推動城市治理。
二、制定「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案。(衛生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公開透明是解決爭議最佳方法,爾後請權管機關研議於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作業徵求外界意見時,先送議員了解,建立事前溝通取代事後衝突的機制,落實資訊公開,完善法案訂定。
三、制定「臺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設置及管理自治條例」案。(都發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修正「臺北市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第九條條文案。(警察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五、修正「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案。(文化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六、訂定「臺北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市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案。(文化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七、修正「臺北市下水道橋樑隧道附掛纜線施工管理辦法」案。(工務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彭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市去年外移人口數約4萬5,000人,惟垃圾量、自來水用量及瓦斯用量並未減少,顯示渠等仍在本市生活及工作,請民政局、都發局、環保局、北水處及產業局等相關局處,預作準備妥為因應各界輿論。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說明:請教育局確認市立大學改建計畫規劃係究涉及南港機廠分構區或是南港區玉成段都市更新BRJ基地?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說明:稻香市場拆除重建工程,請參建局處儘可能在明年10月開幕啟用。
簡副秘書長補充說明:本人自告奮勇協助警察局一起處理有關信義分局109年度工程落後案件。
彭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臺北市立大學中長期改建計畫區域確認後,於下次市政會議做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說明八(一)文字修正為:研議縮短改建期程以降低對校區之擾動,並以博愛、天母校區及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732地號都市更新案(BRJ)公益設施空間整體考量。
(三)稻香市場拆除重建工程行政事項由林副秘書長召集會議,如果有工程事項未能解決,由本人或簡副秘書長主持協調。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李副總聯絡人旻蔚口頭報告:
(一)第13屆第5次定期大會日程經議會程序委員會通過,會期為4月7日至6月15日止,後續預估排1至2次的臨時會;另預定提送大會本府函送的法案,其中「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案,遭議員提議退回,無法排入大會議程,請都發局等權管局處再積極溝通,俾利議事進行。
(二)各局處辦理議員協調會及會勘時,請留意出席日期及時間,若有無法親自出席者,務必請代理人出席並避免不假缺席,亦應提前向議員研究室說明,以杜爭議。
彭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議會即將開議,請各局處掌握議員關心議題,並針對議員交辦事項儘速回應說明。
四、本府各機關109年第4季公務出國報告。(研考會)
彭副市長裁示: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