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獎
一、頒發南港區公所王先黎區長、消防局畢幼明副局長、觀光傳播局李麗珠副局長及地政局潘玉女副局長特等服務獎章、證書及退休紀念牌。
二、頒發本府第18、19、20梯次精實管理優良改善團隊證明書。
主席致詞:感謝退休同仁任公職期間對公務體系的付出;另外恭喜本次精實管理獲獎團隊。
貳、宣讀本府111年6月14日第219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為「臺北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設置要點」案。(環保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教育局函報修正所屬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人事處)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配合立法院近期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案,明定同層級類別相同機關,得訂定共用編制表的法源依據等規定一節,待相關規定完備後,請人事處研擬本府因應對策,以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與回應部分機關的實際需要,有想法後即提報市長室會議。
三、警察局函報修正該局編制表(草案)。(人事處)
決議:本案通過。
四、為本市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21、21-1、22、22-1、35、35-1地號等6筆市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擬依土地法第25條完成處分程序。(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陳副秘書長徵詢OURs都市改革組織彭秘書長意見,就本市租屋者能否要求房東同意於本市設立戶籍以享有社會福利之議題,列入居住正義專案內通盤檢討,並研議系統性解決方案。
(三)忠孝西路禁行機車引發機車族表達不滿事件是一種灰犀牛現象,請交通局全面檢討本市機車路權問題,除秉持交通專業考量外,並應廣納建言,請益議員及路權團體等意見,妥適規劃出合宜的交通政策。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李旻蔚副總聯絡人口頭報告:
(一)本會期重大政策及優先議法案尚未審議通過之局處,請把握大會臨時會期間,加強與有意見之議員溝通,如有重大情事,亦請及早告知府級長官請求協處,以利議事進行。
(二)第13屆第8次定期大會預計於7月中旬開議後即進行市長施政報告及各局處工作報告,請各局處積極把握報告提送進度,最遲請於6月30日下班前送議會,以利議事順利。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各局處首長秉持「自己局處自己救」的原則,針對尚未突顯之問題,儘早預擬解決方案,如有窒礙難行處,請提報市長室會議。
三、本府精實管理專案第18~19梯次成果分享共4案。(公訓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真正的改革是各局處持續精進所累積而成,精實管理就是每天發現問題後力求改善,才能不斷進步,希望本府各局處善用此管理技術,不斷精實內部業務流程,提升機關組織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