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六五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
(一)輿情摘要報告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年底選舉將屆,各式誇大不實之言論已陸續浮現,甚而損及
市府情事,請各局處會即時提出澄清,以維市政真實績效及
所有同仁努力心血。
附帶指示:各機關之「決策支援體系」上網資料可再求詳盡齊全
,並可列出比較數據,或以趨勢曲線圖等明瞭易懂之方式呈
現,俾上網民眾能輕易掌握市府進步績效,亦請資訊中心儘
量開放上網資訊,以供民眾取閱。
三交通局、警察局報告:檢陳八十七年六月份執行防制交通事故工
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感謝交通局、警察局及交通大隊所有同仁之努
力。
(二)今年六月份單月及一至六月份之交通事故累積死亡人數均比
去年同期減少許多,績效顯著,但今年目標乃降低至一百人
以下,希相關單位能全力以赴,期能創下二十五年來之新低
紀錄。
四消防局報告:檢陳八十七年六月份執行災害防救工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今年火災事故市民死亡數與去年同期比較已大幅下降,對消
防局同仁之努力表示嘉勉。
五公訓中心報告:謹擬具八十八年度訓練班期計畫案(如附件),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感謝劉主任及全體同仁三年半來所作的貢獻,
對新市府行政效率之提升有極大助益。
(二)秘書長所提受訓學員成績可列為升遷考量依據之建議,請各
機關參酌辦理。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交通局報告:為取締查獲本市交通違規大戶戈保華案結果報告,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各機關依擬辦意見配合辦理。
二警察局張副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掃蕩電玩專案」及「取締四輪驅動軌
道車」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
略。
主席裁示:
(一)洽悉,並感謝警察局全體同仁之辛勞。
(二)請警察局各分局、派出所加強賭博性四驅車之取締,以維護
青少年暑期之正當休閒活動。
丙、討論事項
一國宅處、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地上權國民住宅出售辦法乙案
,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台北市議會審議。
二社會局提:為訂定「臺北市育兒補助實施要點」乙案,提請 審
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
(一)臺北市育兒補助實施要點(草案)九|(三)「本補助經法院
強制執行命令予以扣押者。」刪除,餘款次依序遞改。
(二)十一「社會局負責規劃、…印製宣宣導等事宜。」修正為「
社會局負責規劃、 …印製宣導單等事宜。」;十一|(五)「
為落實政府照顧兒童之責任,區公所應督導里幹事主動查訪
轄內符合申請資格者,發放宣導文件並協助辦理申請、申覆
手續。」等字刪除。
三民政局提:指定本市「臺北工業學校紅樓」、「三井物產株式會
社舊廈」建築物為本市市定古蹟暨「南海學園科學館」為本
市紀念性建築物案(詳如附件一),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丁、臨時討論事項
建設局提:為調整「民福市場、長春一號公園及毗鄰八米道路作多
目標開發地下停車場規劃工程」總工程費案,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緩議,請依程序先送預算小組審議通過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