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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12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1-08-07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英九(歐副市長代)

    紀錄

    蔡娟娟

    出席


    歐晉德 白秀雄 陳裕璋

    列席

    蔡茂岳 陳慶安 游進忠

    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一一二四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環保局報告:為配合清潔地球環保臺灣(Clean Up the World)清
    掃活動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 准予備查。
    (二) 從去年七月一日本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以來,環保工
    作已成為本府重要的政績之一,此項工作確實是動員本
    市全體市民共同努力參與而建立的。清潔地球的活動是
    全球性的活動,這次活動需要進一步在山區進行清潔,
    雖然由民間團體推動,本府更應給予全力的支援。希望
    這次活動全體市民均能動員,本府本身亦應動員參與,
    一方面請環保局、建設局及區公所對登山步道的清潔加
    以配合,另一方面請各局處會預作準備,屆時亦動員本
    府同仁清潔本府周遭的環境。
    五、主計處報告:檢具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定八十八年下半年及
    八十九年度本市地方總決算等審核報告主要表及對本府施
    政計畫預算執行所提重要建議,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 准予備查。
    (二) 請各局處會依建議事項確實檢討改善,並預作準備,以因
    應臺北市議會審查本市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案。
    六、採購稽核小組報告:提報本府採購稽核小組九十年四月至六月
    份稽核本府各機關
    辦理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案件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 准予備查。
    (二) 請各局處會依建議事項改進。
    貳、討論事項
    一、工務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公園管理辦法」為「臺北
    市公園管理維護自治條例」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保留;請工務局就行政執行的效率及民眾權益的保
    障能否分開處理的方向加以檢討後再議。
    二、文化局提:為擴大指定原市定古蹟「大稻埕辜宅」古蹟範圍,
    擬將大稻埕辜宅前空地(北市大同區延平三小段346地號)
    併入大稻埕辜宅古蹟本體所定著之土地,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人事處提:「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業經市議會審議修正
    通過,並由本府發布施行。為配合市議會對該自治條例所
    作之條文修正,擬將本府前送請臺北市議會審議之訂定「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等二十八個一級機關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草案)」,其中二十六個機關(地政處、法規委員會,前
    已個別提市政會議通過)相關內容部分酌作修正,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有關基河二期國宅大量違建及明德樂園後方的「川瀨餐廳」違 建等案,請工務局審慎處理,並且與新聞處儘早對外說明清楚 本府的處理情形,不可讓外界誤以為本府對拆除違建的立場態 度不一,產生疑慮。本府對違章建築的處理,一向秉持依法行 政的原則,不論違建者是強勢或是弱勢團體,本府都是一視同 仁,這個立場一定要讓市民了解。此外,對於類似基河二期國 宅大量違建的情形,未來一定要特別注意。最好能在剛開始發 生時即予以制止,若等到違建範圍持續擴大到某一程度後再來 拆除,事情會變得十分複雜,請國宅處、工務局建管處針對上 述情形立即進行處理。 二、有關交通局日前完成松山機場直航大陸的可行性分析報告,雖 然松山機場的營運管理是由交通部民航局負責,而兩岸是否直 航是由行政院陸委會進行評估,但本市應對相關問題事先做好 配套措施,以為因應。本府對於松山機場是否直航抱持著樂觀 其成的態度,因為直航後一定會有很多好處,將為本市帶來商 機,以及民眾使用的方便性。而直航後所需要的是地面交通的 配合,原則上在航空設施方面,初步的分析有其容量空間,且 出入境設施均有其能力。至於松山機場周邊交通轉運措施部分 ,捷運內湖線已增設松山機場一站,並可在該機場內規劃公車 專用道,對長程營運而言本市是可以應付的。本府提早規劃松 山機場為直航地點之相關配合措施,僅是善盡地方政府職責的 應有作為,決不是如行政院陸委會所說的「越俎代庖」,詳細 的相關細節請交通局九月份向市長簡報時再加以說明。 三、市長對桃芝颱風造成南投、花蓮等縣嚴重的災情相當關心,特 地以越洋電話指示本府各局處會應本著人溺己溺的精神,全力 提供災區居民必要的協助及支援。市長更表示,本市不會因為 未受到桃芝颱風帶來的風災侵襲,而降低本府積極協助災區的 一貫立場。所以本府仍將比照九二一震災及高雄暴雨時提供救 援的模式,要求消防局、環保局、民政局等單位協助災區蒐集 災情及調查救災需用的必要機具、設備,盡力投入人力、物力 及經費,以協助南投、花蓮等災區居民早日重建家園。除了要 在第一時間進行第一波消防、環保的救助工作之外,民政局及 工務局等單位也應隨後進入,展開災情蒐集、調查的相關工作 。救災資料經蒐集後,短期內須召集有關單位組成聯合支援小 組,儘快至災區進行支援工作。為了籌措桃芝颱風救災經費, 在此希本府一、二級機關首長及副首長捐出一日所得,並呼籲 各科室主管及本府同仁也踴躍捐出一日所得,亦請社會局公布 捐款帳戶,讓有意願幫助桃芝颱風受災戶者,可捐款至該帳戶 。此外,希望在徵得九二一震災委員會的同意,在不影響九二 一震災戶的前提下,能動用九二一震災捐款對於中投受災戶救 助經費的結餘款項,以適當協助桃芝颱風各地受災戶。至於各 寺廟的捐款,則可以優先動用,以利時效。

    散會

    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