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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71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12-24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鈴鈴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薛春明、陳志銘、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謝小韞、蔡茂岳、周榆修(請假)、蕭伶伃、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陳雪慧、賴香伶(徐玉雪代)、陳嘉昌、黃世傑(李碧慧代)、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黃銘材代)、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沈志藏代)

    列席

    莊淑花

    壹、頒(獻)獎
    一、頒獎
    表揚本府108年度區公所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考核評鑑績優單位。
    二、獻獎
    (一)本府工務局採購稽核小組榮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度部會署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優等。
    (二)本府公訓處榮獲2019年美國Brandon Hall Group卓越人力資源管理競賽人才管理類最佳績效管理銀牌獎。
    (三)本市殯葬處榮獲內政部辦理108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優等。
    (四)本府兵役局辦理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榮獲行政院頒發特優獎。
    主席致詞:今日頒發108年度區公所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考核評鑑績優單位,有大安區、萬華區及內湖區等3個區公所;另本府工務局採購稽核小組榮獲107年度部會署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優等、公訓處榮獲2019年美國Brandon Hall Group卓越人力資源管理競賽人才管理類最佳績效管理銀牌獎、殯葬處榮獲108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優等與兵役局辦理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榮獲特優獎等殊榮;雖然本府得第一名,常被視為理所當然,但得獎仍要感謝同仁的辛勞,請繼續保持榮譽,謝謝大家。
    貳、宣讀本府108年12月17日第207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本市花卉批發市場之109年至111年委託經營續約案。(產業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有關本府委外合約之履約管理,究應由機關自行管理,抑或建立系統管制提醒各機關合約屆期日,請秘書長研議妥適方案。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 本案退回。
    (二) 列管編號第1案之執行情形稱「無延宕情形」,請研考會退請工務局重新撰擬,有錯就改,本案每拖延1日,利息支出2萬6,000餘元,損耗公帑,權管業務人員應檢討改進。
    (三) 各局處權管業務問題,能處理則自行解決,有問題而無法處理者,請即刻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由本人承擔政治責任。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重申本府重要列管計畫與重大工程等案如未指定PM,各權管業務首長即為PM。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請按現行列管案件制度追蹤管考。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目前市議會預算審查進度,今天下午大會將進行二讀會的第一輪審議,請所有局處首長應準時出席,審議順序是:財建、教育、交通、警衛、工務、民政,如議員對委員會審議結果表達有意見,就會直接暫擱,也請各局處務必掌握此一階段的審查進度。昨日晨會已向市長報告,對有需要提出翻案或修正委員會審議結論者,一定要請託友好議員提出暫擱建議,爭取進入第二輪及後續政黨協商,否則將成定局無法挽回。而對提出暫擱意見的議員,也務必在第二輪審議前加強溝通說明,務必面見議員本人,避免議員在下一輪審議時抱怨局處不做說明,而影響審議進度。第二輪預計週五進行,每委員會進行討論時間2小時,請局處務必提前備妥說帖及詳細資料,在答詢過程言簡意賅,爭取多數議員支持,如無法達成共識,也務必請其他議員協助暫擱,以利提交政黨協商進行討論。
    (二)12月26日(週四)上午將進行「市政府提供民間體育賽事等之補助及相關標案或採購案疑義、12月6日外交部民眾陳情事件警方執勤作法與處理程序說明」市長專案報告,請各相關局處就近來議員及外界質疑事項備妥資料,以利詢答。
    (三)議會為審議預算臨時會預計安排至1月10日,請首長保留行程,切勿任意請假不出席大會審議議程。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我們應建立法治文化概念,法令訂了就要執行,無法執行即應修正,公布後就應遵守,讓人民認為政府是可信的。
    (三)按預算法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一個月(11月底)議決,請黃副市長協助與議會持續溝通,以確實依法行政並使本府預算執行不受影響。
    (四)都發局105年度推出「銀髮智慧公宅」,並未獲得衛生局及社會局的認同參與,政策推動要能執行,倘其他局處都反對,政策就是有問題;首長應明辨是非對錯,有道德,有文化感,「人對了什麼都對」,正直誠信就是「對」,應建立一個「對」的社會。
    四、2019臺北夜市打牙祭活動成果報告。(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市市場已建立評鑑標準,主管機關應讓攤商及業者均充分了解評鑑要項及獲獎方式,必須在一定分數以上才能得獎;並要注意各市場之環境衛生,保持地面乾淨,倘民眾體驗過乾淨新穎的中繼市場,就不會選擇至髒亂的市場,此為新的文化,本府應藉此逐步提升國民的素養。
    五、無「微」不智-數位學習再升級,「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微課程開發與運用。(公訓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六、辦理「2019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成果。(客委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指示事項
    做事認真、清廉、勤政是一種文化,治理國家要解決人民每天遇到的問題,文化最難建立,清廉勤政的文化更應在臺北市建立,再從臺北市擴散到全臺灣,讓臺灣成為一個更文明的國家。 

    散會

    2019-12-24 1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