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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049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0-02-11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王 志 達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李 博 文 劉 寶 貴 林 陵 三 廖 鯉 楊 至 雄 林 正 修 李 述 德 李 錫 津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陳茂銑代 葉 金 川 陳 皎 眉 鄭 村 棋   王 進 旺 沈 世 宏   陳 威 仁 龍 應 台 江 耀 宗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王 清 海 金 溥 聰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吳 秀 光 陳 清 秀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 陳 椿 亮

    列席

    蔡 茂 岳 陳 慶 安 游 進 忠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八十九年二月一日第一○四八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工務局報告:提報政府採購法實施前、後,本府採購作業分析     比較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另請工務局於下次提報時,將預算金額     、決標金額與作成總表呈現,以利審核。本府各項財物、     工程或勞務採購發包之底標、決標金額與預算編列之結果     ,事涉工程品質良窳、預算編列是否浮濫、規範說明是否     清楚甚而政風問題,是行政管理最重要的環節,各位首長     對此項業務務必重視,並深入瞭解,以落實採購法實施之     真意。 五、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截     至八十八年十二月底止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     收款(行政罰鍰)催收專案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清     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為落實公權力之執行,請各機關確立罰     鍰追繳措拖,並貫徹執行,至執行落後之機關,請財政局     配合研擬具體改進方案,並於三月起,向本人提出簡報。 六、主計處報告:檢具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定八十八年度本市地     方總決算等審核報告主要表,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另臺北市議會九月份召開之定期大會將     審查本府九十年度預算,請各機關提前準備,可參考決算     數字構思預算之編列,因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將影響預     算之審議結果,請各機關特別注意。    乙、討論事項 工務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為「臺北市畸   零地使用自治條例」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之點:本規則修正草案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地價之市價概   估, …。」修正為「土地之市價概估,…。」。     丙、臨時討論事項 秘書處提:為修正「臺北市政府國際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   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依程序公布施行。 修正之點:本要點草案第五條「本會置執行長一人,由市長指派高   級人員兼任,…。」修正為「本會置執行長一人,由市長指派   人員兼任,…。」,第八條中之分組召集委員產生方式,請秘   書處再研商後簽報,以利會務推動。

    決議事項


    一、本府今年預定進行約四十萬平方公尺之人行道鋪面翻修工程,   是去年的三倍,預期將有多處發包、同時施工情形,對相關的   交通維持計畫及鋪面材質選擇等,請相關單位多花心力構思,   如有必要,亦可與當地民意溝通,配合當地居民需求,採取適   當意見,以符民眾期待。另本市之造街計畫中有關人行道上之   街道家具如電信局、台電公司之變電箱等,亦請工務局商請相   關機構進行研究有無地下化之可能,並檢討有礙行人部分先行   進行改善,以維行人路權暨市容之美觀。 二、針對考試院銓敘部研商機關職務列等會議,將直轄市政府職務   列等調整案列為第二階段辦理乙節,事關本府同仁權益,本府   的立場是,支持考試院兩階段調整政策,但將臺北市列為中央   機關於第二階段再行調整,於情、於理、於法似有不妥,亦礙   難照辦。一週來本府雖密集地與各考試委員進行協商,但至今   仍未有明確結果,由於考試院為合議制,請各局處會首長依人   事處所提供之論據,儘速與各考試委員溝通,表達本府同仁關   切之意,本府亦將持續努力以爭取同仁最大之權益。 三、年節期間,本府為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環境整潔維護,於興隆公   園舉辦自發性之清掃活動,但因執行過程稍有瑕疵,致外界有   獨厚該公園之想法,請環保局未來務必審慎研擬實施計畫,以   免產生不必要之誤解。 四、有關選舉期間公務人員之行政中立問題,本府已有極為明確規   定,惟今年過年期間仍有疑似違反相關規定的情事發生,請警   察局等相關機關進行查處,如有違失,請依照本府規定追究人   員失職責任,亦希所有的候選人能尊重行政中立規定,共同營   造優質選風。 五、旅居臺北市之外僑、外勞約有四萬五千多人,其對本市各項建   設貢獻良多,本府亦有服務與照顧其生活起居之義務,請秘書   處將研擬之「臺北市政府對外關係白皮書草案」分送各局處依   各相關業務項目提出建議,以研訂出較週妥的對外關係政策。   本人一直以為,城市外交固然重要,但照顧外僑之城市內交亦   不可輕忽,臺北市既為國際化之都會,應有更寬廣的胸襟去關   心他們,以增加互動減少磨擦,請勞工局與秘書處合作研究於   本府上班時間內設置為外僑服務之電話專線,以提供即時及貼   心的服務,另亦可研擬建立與外勞領袖之聯繫管道,協助解決   外勞生活及工作上的問題,希望新的一年,本府能做好城市內   交工作,為對外關係奠下良好基礎。

    散會

    十時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