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五九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丙、指示事項﹁…公權力的行使卻有
負面的影響,…﹂修正為﹁…公權力的行使都有負
面的影響,…﹂。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台北銀行報告:台北銀行八十五年五月份重要工作及業
務營運概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稅捐處報告: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五年五月份重要工
作概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教育局報告:謹將本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社教單位辦理青
少年學生八十五年暑期夏令營活動之規劃情形,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希教育局鼓勵各級學校亦能自行
辦理多元且豐富之夏令營活動。
七、社會局報告:為本局下︵八十六︶年度各項︵補助︶津
貼之轉帳撥款單位增請台北銀行配合辦理乙案,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建議事項辦理。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捷運公司陳董事長口頭報告:有關木柵線六月三日行控
中心電腦當機之原因分析及事後因應措施報告:(略)。
捷運局林局長口頭補充報告:
(一)有關木柵線電腦當機部分,本局調閱以往紀錄顯示
,二部主機同時故障只有一次,乃體檢時故意讓其
當機,其間維修約十二分鐘便能恢復,而昨日異常
現象竟達四小時,最後將備份軟體輸入方能運轉,
可說是非常不尋常之狀況。
(二)有關與馬特拉維修合約之法律問題,本局執行假扣
押後,在五月三十日下班前收到法院裁決書,已積
極作業整理相關文件,並於今日下午二時在本府法
規會與理律法律事務所及捷運公司開會確定後,便
向法院提出抗告。
主席裁示:
(一)對昨日捷運木柵線行控中心發生電腦當機事件,造
成市民不便,在此表示歉意,希市民同胞給予諒解。
(二)事件發生後由於捷運局、捷運公司二單位處理得宜
,特別在事先已有因應措施,讓整個意外事件所發
生之不便降至最低,在此表示肯定之意。
(三)事件真相及導致事件發生原因,希徹底查明追究應
有責任,並依照合約有關規定向馬特拉索賠,甚至
提起國際訴訟本府均會做有力後盾。
(四)今日捷運局與捷運公司已逐漸走出馬特拉不願配合
之陰霾,所以國人好不容易站起來,絕對不可輕易
倒下去,呼籲市民同胞多給予捷運局與捷運公司鼓
勵與支持;特別在此期間,希消費大眾諒解,並在
議會監督制衡之下,各方面攜手合作,這是本府職
責亦是義務。
二、交通局賀陳局長口頭報告:有關本市第二條順向︱新生
南路公車專用道實施狀況:︵略︶。
主席裁示:
(一)日前新生南路︵第二條︶公車專用道已正式使用,
讓本府感到非常欣慰,雖有部分雜音,但絕大多數
市民同胞均持肯定之態度,對於交通改善,特別在
大眾運輸系統功能之強化及使公車族回籠,有非常
堅定信心,事實上已走出成功第一步。
(二)對於實施後產生之缺失,交通局應集思廣益虛心檢
討,接受市民指正檢討改進,並希加強宣導管制,
以進一步來落實。
(三)請警察局交通大隊、工務局、公燈處、發展局等相
關單位應發揮團隊精神,配合落實是項工作。
(四)希其餘六條公車專用道應儘速趕工,惟最近經常發
現部分工程未繼續施作情形;若為了改善交通,雖
有所變革,於施工期間帶給市民不便,縱使為短暫
過渡階段,亦不應時間過長,以免影響市民權益,
請交通局與承商交涉,希能儘速趕工,使交通衝擊
於施工期間降至最低。
三、警察局黃局長口頭報告:(一)有關取締賭博性電玩案執
行情形:目前純娛樂性電玩店十九家,另日前有照
柏青哥電玩店共有十一家,於六月一日當天宣布重
新開業,經貫徹取締後剩十家。本局在勤務規劃分
四組每二小時對該店臨檢一次,並對進入之客人盤
查登記;雖商家亦僱用保全人員於門口,限制十八
歲以下青少年進入,亦不作兌換獎品純為提供娛樂
性電玩,但本局仍將目前十家柏青哥店,列為重點
首要執行貫徹取締之目標。(二)至於無照電玩店總
計一、一八五家,其中招牌拆除機具搬走計八九三
家,鐵門緊閉張貼招租者計一0八家,觀望中計一
八四家,檢查小組仍不定時抽查監控中。
主席裁示:併指示事項二辦理。
丙、討論事項
一、民政局提:為修正﹁台北市市徽市旗設置辦法﹂乙案,
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保留;請原設計者提供不同底色之市旗樣品
,俾供下次審議時參酌。
二、勞工局提:本局勞工育樂中心八十六年度調整租金收費
標準計畫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三、消防局提:為廢止台北市政府火災鑑定委員會設置辦法
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四、消防局提:為廢止台北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消防防護組
組織暨管理員設置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人事處提:本府研考會陳報擬修正﹁台北市政府研究發
展考核委員會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丁、臨時討論事項
社會局提:為期敬老福利津貼發放作業之周延性,擬延長受
理登記時間乙案,提請 討論。
決 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