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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11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20-10-20 09:00:00

    開會地點

    市府大樓12樓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王冠蘋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陳志銘、林育鴻、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蕭伶伃、謝明珠、林有志、謝慧娟、陳世浩、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陳學台、周榆修、黃世傑、黃景茂、蔡宗雄、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賴彥霖、劉秀玲、巴干.巴萬、陳錦祥、沈志藏、陳嘉昌(金浩明代)、徐世勲(陳淑貞代)、劉銘龍(黃莉琳代)、林志峯(楊明祥代)、吳俊鴻(游家懿代)、陳信瑜(徐玉雪代)

    列席

    陳智菡、莊淑花

    壹、頒獎
    一、頒發薛前秘書長春明二等功績獎章及證書。
    二、頒發交通局陳局長學台及信義區公所游區長竹萍首長政績紀念章。
    三、頒發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協助本市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口罩實名制分包與包裝作業感謝狀。
    四、頒發本府第八屆廉能透明獎。
    主席致詞: 
    (一)本日頒發薛前秘書長二等功績獎章及證書,世大運籌備期間,各場館均如期如質完工,且無追加預算,可謂勞苦功高;同時頒發交通局陳局長及信義區公所游區長首長政績紀念章,兩位首長任內政績表現亦相當優異。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感謝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無償協助本府口罩自動販賣機分包與包裝作業處理,展現企業愛民精神;另感謝廉能透明獎得獎機關之努力,秉持本府公開透明原則,推出各項廉政便民措施。
    貳、宣讀本府109年10月13日第211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巿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辦法」案。(產業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案涉及專業,各權管局處倘有窒礙難行處,應儘速提出,否則法律訂定便應遵守。
    (三)本市新興行業蓬勃發展,現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針對住宅區仍採正面表列允許使用、附條件允許使用方式,無法跟隨時代進步,容易陷民於罪,請都發局研擬舉辦說明會或座談會,開放民間參與討論,以臻周全。
    二、訂定「臺北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案。(文化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訂定「臺北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案。(文化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府無論公法人、基金會或六大公司等不同團體,利益迴避原則應一體適用,請人事處主政,政風處及法務局協處,共同研議訂定統一準則,以利遵循。
    四、訂定「臺北市政府英語友善城市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研考會)
    蔡副市長補充說明:
    (一)107年12月行政院通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所提的「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希2030年達成雙語國家目標,去年9月市長將此任務交予本人,經多次跨局處會議討論後,務實提出本市版本;就城市發展國際化的角度,具體提出6項分工策略,請觀傳局、產業局、民政局、教育局、體育局及資訊局等6個主政機關首長督促同仁共同合作分工。
    (二)本設置要點通過後,以雙語城市為目標,除2030年達成雙語目標整體計畫外,對彰顯本市特色的雙語教育及雙語環境等,著重於2年內可完成的項目,請各位首長共同支持及推動。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要點應考量每屆市長任期屆滿,重新檢討設置之必要性,或視需求重新借調,請研議增列檢討存廢之退場機制條文。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案內參考廠商公司名稱經查係屬誤植,惟請本府同仁應建立做事認真的文化,注重細節並養成嚴謹的習慣。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口頭報告: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有議員提出部分局處在議會案件管理系統,將議員與市長座談會的議題及口頭詢問事項,自行立案登錄成議員索資,要求本府檢討,提醒各局處議員索資作業方式已訂有SOP,除應依標準作業程序辦理外,如協助議員登錄索資應以收到紙本、傳真或LINE等相關資料為主,對於索資內容如有疑義,應再向議員或研究室確認後始行立案,另外各種會議或議員請託事項等,應先確認案件態樣屬性(如協調案件、記者會、服務案件或索取資料)分別錄案辦理,以免引發爭議。
    秘書長補充說明:登錄三倍券的敬老卡計18.3萬張,目前有11.7萬張已消費滿3,000元並領取本府的加碼回饋。
    社會局周局長補充說明:有關中央振興三倍券綁定本市「敬老卡」或「愛心卡」加碼回饋部分,年底前會再進行一波宣傳,透過簡訊或其他宣傳管道提醒市民。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協尋動物園食蟻獸一事,請教育局妥處。
    (三)最近多起街頭械鬥,易使民眾憂心本市治安問題,導致社會觀感不佳,請警察局儘速研擬策進作為。
    (四)明日下午至議會報告110年度本市總預算案編製經過,有關本府第二預備金及災害準備金動支情形,相關資料請各局處妥為準備。
    (五)各機關應相信制度,而非相信個人,請研考會規劃重大公共工程開工前管考系統,訂好milestone,避免如建國啤酒廠都更案爭議及北美館二館擴建計畫延宕等情事,重新建立制度,確保政策及計畫推動的一致性,勿因首長更迭而變動。
    (六)本市各重大公共工程應落實公民參與討論機制,凝聚共識方可繼續進行,政策要事先討論取代事後衝突。
    (七)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本府欲徵收保進幼兒園土地,以擴大內湖樂活公園用地一事,去年9月即發現問題,而問題不會自動消失,教育局應儘早提出討論解決問題。
    四、109年第3季本府一般公文減量暨處理效率成果。(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單論統計資料意義不大,報表亦無對錯,各首長應了解數據呈現的意涵,透過數字發掘局處內部問題並自我改進,本案建管處公文數量增加4,000件,即應檢視原因,加以解決。
    五、2020臺北市線上經貿拓銷團執行成果。(產業局)
    產業局林局長補充說明:本年度因疫情影響,採邊境管制措施,爰透過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與國際廠商洽談,由本府架設視訊設備,舉辦3場視訊採購媒合洽談會,成效斐然,未來貿協規劃以常設型的線上視訊模式協助招商。
    黃副市長補充說明:後疫情時代本市產業轉型,今年度首次嘗試線上方式,同時拍攝產品形象影片,藉此吸引國外買家。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說明:本人昨日至東明社會住宅視察,2樓的「公辦民營住宿式長照機構」,面積只有1,300平方米、設46床,較無經濟規模,經營相當辛苦。建議日後公宅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應至少有2,700平方米的樓地板面積。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成果豐碩,日後可採常態方式賡續辦理,請黃副市長、產業局與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商談合作模式,共同創造商機。
    (三)內湖未立案的私人安養中心大火,突顯社福及長照機構一直遭市民視為「鄰避設施」,當初規劃進駐社福照護機構,亦經周遭居民抗爭階段,經過本府努力後和平解決,並為當地居民接受。未來政策推動應秉持「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可用東明社會住宅為宣傳模範。
    六、彩虹觀光推廣系列活動。(觀傳局)
    觀傳局李副局長補充說明:
    (一)今年首創雙層觀光巴士遊程自10月3日至30日,有來自高雄、花蓮、台中、台南、新竹、桃園等外縣市及新加坡、香港等國內外各界人士參與。
    (二)邀請市長10月29日晚間、蔡副市長10月30日晚間觀看燈光投影秀。
    (三)10月31日同志大遊行活動,本局和民間主辦單位相互合作,共同推廣彩虹觀光。
    蔡副市長補充說明:
    (一)去年同志大遊行自市民廣場前往凱達格蘭大道,隊伍行走有綿延太長的情況,經策進討論後,今年區分南北兩路線,希透過路線調整活絡東區與信義商圈周邊經濟效益。
    (二)同志大遊行活動雖屬民間自發辦理,部分議員亦關切今年度活動本府對應的相關作為,已透過跨局處會議協助處理活動可能面臨的問題。特別感謝觀傳局爭取中央經費擴大活動規模,另產業局及商業處等研議與商圈密切合作,期透過消費達到彩虹經濟加乘的效果。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散會

    2020-10-20 1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