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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96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9-02-02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黃 淑 娟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廖 正 井   李 建 中請假 劉 寶 貴 謝 維 采公假 廖 鯉 楊 至 雄 王 月 鏡 夏 漢 容 劉 盈 柯 潘 宗 正 蔡 信 義 張 雅 麗 林 豐 賓 林 正 修 李 述 德 李 錫 津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 謝 秀 芬 鄭 村 棋 王 進 旺 葉 金 川 沈 世 宏 陳 威 仁 林 陵 三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郭 瑤 琪 吳 慧 美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吳 秀 光 邱 聰 智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 陳 椿 亮

    列席

    蔡 茂 岳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九五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紀錄確定。  (二)上次紀錄內容修正較多,爾後請主政機關提案前與相關機關    妥適協調,取得共識,避免議案討論有失周延。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  (一)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公共場所防火防災工作,單靠消防局的努力,難免有死角存    在,請該局研擬具體辦法,藉由民眾的投入擴大公共安全參    與層面,如設置專線電話,動員消費者共同監督公共安全設    施,並提供適度獎勵,又受監督之賣場、百貨公司等公共場    所,公共安全設施良好者,亦應給予獎勵,以提升企業形象    ;而經民眾舉發之公共場所,消防局應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類似之作法,警察局於查察色情及取締賭博性電玩時,亦    可比照辦理;須知市民的參與,對於執行公權力絕對是有幫    助的,勿輕忽民眾可能發揮的巨大影響力。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  (一)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由於員警同仁積極投入,交通整頓已見成效,惟警察同仁尚    有維護治安之責,將警察幹部送上街頭維持交通秩序,僅是    治標作法,而改善交通治本之道,乃在結構上改變交通動線    、道路規劃等,請交通局通盤研究;至捷運轉乘公車免費措    施,即將於七月起實施,可能因補貼而產生預算排擠之效應    ,亦請交通局一併研酌。 四人事處報告:為維持本府辦公效率與為民服務品質,擬定春節假    期前後各機關差勤管理一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春節假期之差勤管理,除應顧及人性化管理外,另為避免造    成外界對新市府團隊有鬆懈之印象,仍請各首長確實審核所    屬人員之差假,重點在於二月十九日收假上班時,市政工作    應即全面恢復正常,以積極提供市民應有服務。  (三)春節假期中警察、醫療、交通、消防、環保等單位,犧牲假    日為民服務的精神,誠屬感佩,請秘書處、研考會、新聞處    規劃安排於春節前後,由本人親自前往訪視,以嘉勉基層同    仁之辛勞。 五衛生局報告:台北市立醫療院所恢復收取掛號費溝通協調經過,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案因衛生局事前即與市議會、各界代表充分溝通,爭取支    持,協調過程極為順利,在作法上相當周延,足以作為各機    關施政之範例。   乙、討論事項 一勞工局提:為本市「按摩業輔導管理與稽查業務」移回本府社會    局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附帶指示: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八十九年度擬動支六億元輔導殘    障者就業乙節,請於本人聽取該局簡報時詳加說明。 二研考會提:為擬具本府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施政綱要草    案乙案,提請 審議。  財政局李局長口頭報告:施政綱要表達方式,希整合為簡單之系    統圖,內容概括施政理念、目標、策略、措施、作法等,另    文字之陳述,亦希以正面方向來表達。  歐副市長口頭補充說明:為增加施政綱要之易讀性,建議各局處    會撰寫時宜掌握下列三項重點: (一)彙整歸類提綱挈領,勿超過十大項。 (二)工作要項應彰顯業務重點特色,簡明扼要,並與市政白皮書    相呼應。 (三)依業務性質之重要性排列優先順序,並充分反應預算分配重    點。  決議:本案緩議;請各機關參採歐副市長及財政局長意見,重新    檢討後於二月九日前送研考會彙整。  附帶指示:  (一)基本上預算籌編以施政計畫為原則,而施政計畫則以施政綱    要為來源,故綱要、計畫及預算實為一體三面。本施政綱要    草案,請各首長就主管業務逐字詳閱,並注意:1.確定為本    機關之政策;2.檢視各項施政計畫與預算配合上有無疏漏之    處;3.兼顧計畫之周延性,未來擬推動的政策應涵蓋在內;    4.施政綱要與預算內容相呼應,每項計畫、每筆預算均可在    綱要內找到依據,以利在市議會備詢時充分辯護,進而推動    預算順利通過。  (二)本施政綱要期程為一年半,為新市府團隊就任後擬訂的第一    份施政綱要,各界當會以較高的標準來觀察,倘列舉的僅是    例行性工作,勢必無法展現本府跨世紀施政新風格,請各機    關掌握左列方向: 1.對於未來一年半將推動或創新的工作,必須充分明確表達政    策目標、進度時程及各項量化指標,並與本人市政白皮書提    出的目標相呼應。 2.本府對市議會提出之施政報告應涵蓋綱要之內容,撰寫上並    力求生動活潑,以提高可讀性;報告時除準備書面資料外,    亦請設計多媒體簡報,以呈現新市府團隊耳目一新的形象,    請歐副市長召集專案小組研擬,小組成員包括研考會、秘書    處等;另施政報告方式有別以往,亦請事先與市議會溝通,    以取得共識。 3.本府施政非僅維持政府運作而已,應精確掌握民意脈動,並    融入創新作法,特別是人事處、訴願會、法規會、政風處等    機關,業務上亦請審慎思考創新作為,使市府團隊更具高效    率,更符合親民作風。 4.跨越公元二千年有何跨局處的合作計畫或大型活動待辦,請    各機關再行檢討,於三日內提列計畫內容,送研考會彙整。 三警察局提:為訂定「臺北市公娼接客費標準」乙案,謹提請 審    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函請台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之點:說明二「檢附『臺北市公娼接客費標準表』乙份…」    中的「表」字刪除;附表標題「臺北市公娼接客費標準表」    修正為「臺北市公娼接客費標準」,並書明「依臺北市公娼    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訂定本市公娼接客費標準,如下表    :」乙段文字。

    決議事項


    一本(八十八)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修正案,  業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僅第二預備金象徵性的刪減一元,顯示各  局處會同仁在溝通協調各方面的用心,除感謝市議會支持及協助  外,並肯定相關同仁的努力;據瞭解第二預備金順利通過的主因  ,係向市議會報告時,詳細說明預算內涵確實是市民需要的,進  而獲致議員支持。府會共創雙贏的作法,足堪為未來雙方互動之  參考,而緊接著市議會第八屆第一次定期大會,即將於三月十五  日開議,本市八十九年度歲出規模約二千五百多億元,與本次十  億元追(加)減預算二者比較,不可同日而語,希各機關將焦點  擺在市議會定期大會,說服議員順利通過預算。 二政府施政有其連貫性,不因主政者的不同而隨意變更,這乃是民  主政治的常軌。請各首長審慎清查主管業務範圍內,有那些以前  曾處理過或承諾者,除非是確有窒礙難行之處,否則請勿任意變  更,如擬有所變更,亦應仔細評估利弊得失,並研擬一套完整妥  善的作法,於事前向可能受影響之民眾詳加說明,以減少可能之  抗爭。

    散會

    九時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