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八十九年一月十八日第一0四六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稅捐處報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九年一月重要工作概況,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警察局交通局報告:檢陳八十八年十二月份執行防制交通事故
、掃除路霸、 酒後駕車及拖吊工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今(八十九)年一月截至目前為止,交通事故死亡數已高
達九人,請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找出肇事原因,積極預防
,務期今年交通事故死亡數比去年減少,甚至比前年減少
的目標。
(三)現行各項拖吊、酒測、掃除路霸等交通違規執法勤務之執
行強度是依據前一階段之需求,現階段是否維持同樣執行
強度,不能光憑主觀臆測,請研考會協助警察局及交通局
廣泛瞭解實際的情況、民意的需求,通盤檢討各項交通違
規執法執行強度,釐訂優先順序,並請研考會對民眾抱怨
較多的項目,多做實地查證。
五、主計處報告:檢陳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本市地方總預
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特別預算截至八十八年十二月底止執
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各機關進一步提升預算執行率,特
別是保留款的執行。
六、主計處報告:提報本府推動電子化政府及建設臺北網路新都具
體列管項目及工作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人曾經宣示,今(八十九)年年底本市要增設二百個公
用電腦,請主計處資訊中心將公用電腦設置地點及設置數
量納入月報內容。
(三)有關鄰里社區聯網如何充實網站資訊部分,請民政局具體
規劃,於下次提報,並請教育局、文化局協助辦理,以充
實社區網站人文資源。
(四)請資訊中心整合本府各機關所建立包括地理資訊系統、山
坡地資訊系統 …等各項資訊系統。
七、研考會報告:報告本府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施政計畫
選項列管計畫十一至十二月份執行進度,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請進度落後機關儘速趕上進度。
(二)請研考會針對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以上之六案,安排二位副
市長依照業務分工分別前往督導,找出問題所在,並研擬
因應對策。
八、政風處報告:有關本(八十九)年春節期間拒受商民餽贈、邀
宴作法,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政風處印製宣導小冊,列舉案例說明公務員不得接受具
有監督關係、契約關係、補助關係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或
邀宴。另對於無利害關係人之餽贈,請政風處研究訂定正
常社交禮俗標準,提會討論後通案實施。
九、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行政中心停車場便民停車位收費標準及
收費方式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文化局報告:「臺北市文化發展會報設置要點」修正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設置要點請文化局會同相關機關酌做整理,以符
合現行體例,另案簽報,毋需再提市政會議報告。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發展局報告:為辦理本府二000年千禧活動「打造二十一世
紀永續發展、人性科技新臺北─跨世紀臺北城市發展回顧
與展望」系列活動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各位首長踴躍參加,共襄盛舉。
二、民政局報告:本市執行上網改善市容查報案件相關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丙、討論事項
一、建設局提:為訂定臺北市鄭州路地下街出租管理暫行要點草案
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請建設局市場管理處、工務局、消防局等相關
單位對於鄭州路地下街店鋪的建築、裝潢及消防設施應嚴
加檢查,務必使其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以維護公共安全。
二、地政處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政府及各區公所耕地租佃委
員會委員選舉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