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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7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8-08-25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 市 長

    紀錄

    黃 淑 娟

    出席


    林 嘉 誠     白 秀 雄    陳 哲 男   廖 正 井 游 錫 馬 永 成 謝 維 采 王 啟 煌 林 豐 賓 楊 至 雄公假 李 逸 洋葉良增代 林 全朱錫男代 郭 生 玉 林 逢 慶康道春代 許 瑞 峰 賀 陳 旦 陳 菊 郭 吉 仁 王 進 旺 涂 醒 哲 劉 世 芳黃宏維代   張 景 森李繁彥代 林 陵 三 卓  藤周祖勇代 陳 發 身 許 仁 舉 郭 瑤 琪 林 錦 昌 李 作 復 姚 秋 旺徐文吉代 沈 昆 興 溫 新 琳代 林 嘉 誠翁瑞廷代 周 弘 憲 張 富 美 高 正 尚 林 文 淵郭瑞華代 劉 初 枝李銘彬代 陳 椿 亮

    列席

    黃 榮 顯繆鴻烈代 許 虞 哲陳文宗代 黃 淑 清 黃 玉 川   涂 其 梅陳哲彥代 徐 漢 雄 劉 錦 興      張 源 池 方 泰 霖 陳 其 墉 黃 振 昌吳子謀代 余 星 華 陳 光 陳 壽 寶 陳 泰 吉 林 得 銓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七二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臺北銀行報告:臺北銀行八十七年八月份重要工作及業務營運概    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臺北銀行全體同仁之辛勞及貢獻。 五稅捐處報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七年八月份重要工作概況,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經濟景氣對本市稅收之影響,請稅捐處下次提送工作報    告時詳列資料說明。 六民政局報告: (一)本市各區公所八十七年七月份里幹事上網改善市容查報、電話    查報、及市民上網反映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公鑒。 (二)本市各區八十七年七月份里鄰長協助治安通報案件統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七建設局報告:提報本府建設局受理各類公司登記申請案暨本府營    利事業統一發證聯合辦公受理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八十七    年七月份核准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分析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八之一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七年七月份新違建與防火巷違建處理    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違規廣告物之處置及整頓,相關單位雖依法逕予拆除,    惟競選廣告、人行道、分隔島或流動車廂之售屋廣告仍所在    都有,請環保局、交通局、工務局建管處務必隨時注意,一    經發現立即處理,以維市容觀瞻。 八之二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七年七月份受理各類建築執照申請案    ,辦結案件平均核發時間、通知改正事項統計,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對於建築師辦理建築執照通知改正件數排行榜函知建築師公    會後,對減少退件率助益並不大,請工務局建管處參採訴願    會張主委之建議,邀集相關之建築師召開座談會,探討問題    真正之所在,以進一步改進退件情形;另國民小學營養午餐    設備工程尚未完工的部分,請建管處主動予以協助,以利儘    速完成驗收作業,亦請教育局積極配合辦理。 九研考會報告:報告「八十七年市府十二大前進指標」(六至七月    份)列管案件執行進度(如附件),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本案部分計畫因政策上有所調整及修正,而影響執行進度,    如正氣橋改建工程、推動興建醫療廢棄物焚化處理中心、辦    理市民大道即時監控系統、賡續闢建內雙溪農林體驗園區、    籌設空中大學及附設終身學習中心、籌設第二啟智學校、籌    建巨蛋體育館等案,請相關機關專案簽報調整作業計畫。 十教育局報告:臺北區高中(職)八十七學年度聯考社會科試題中,    臺灣區、臺北市(縣)鄉土部分,占歷史、地理配分比例均達    到百分四十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臺北區高中(職)八十七學年度聯招命題難度大幅降低,且增    加鄉土教材題目配分比例,在此對教育局相關同仁之努力,    表示肯定之意。   乙、臨時報告事項 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掃蕩電玩專案」及取締「四輪驅動軌道    車」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計成果統計表:    略。 主席裁示: (一)洽悉,並感謝員警同仁之辛苦及努力。 (二)本週取締非法電玩共查獲四件,顯見業者仍有暗地經營之跡    象,請員警同仁繼續貫徹掃蕩,絕不讓業者有任何倖存機會    ;另執行擴大掃黃工作部分,請警察局督促所屬加強查察,    勿因選舉期間的到來而有所鬆懈。   丙、討論事項 一勞工局提:擬訂「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收支保管及運    用要點」修正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附帶指示:有關身心障礙者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團體代表委    員之推選,請勞工局與身心障礙者福利團體充分溝通,俾求    周延;另就業基金專戶應用方面,其申請之認定,亦希勞工    局採從寬從優的原則辦理,以輔助身心障礙朋友順利就業。 二主計處提:為彙編八十七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    額總表,提請 核議。  決議:通過,並函送臺北市議會審議。

    決議事項


    一新市府成立近四年來,在市府團隊全體的努力下,締造許多的佳  績,市政建設有長足的進步,市民生活品質也有一定的提升,特  別是解決了許多長年的沈,完成了許多原本被稱為「不可能的任  務」,其中之一,可以說難度最高,也最為外賓及市民所稱許及  肯定的就是交通的改善。本市交通之紊亂,在過去可謂是舉世聞  名,幾乎是沒有辦法救治的「絕症」,甚至曾經有主政者悲觀地  認為臺北交通要能改善,除非人口大量縮減;本人在上任前承諾  要在上任二年內改善台北的交通,很多人都認為這項承諾一定會  跳票,等著看新市府的笑話,但三年半來,在機動車輛仍然不斷  成長將近四十萬輛,道路面積增加有限的情況下,行車速率確實  提升了,二年之內便較八十三年提升百分之十五以上,雖然辛苦  ,但是我們做到了。其他像七條公車專用道的完成,過去的市府  也曾研議多年,甚至具體推動,但仍不敵龐大的外界壓力,最後  終於叫停,新市府是以最大的意志及決心,在外界不看好,甚至  質疑的情形下完成這項計畫,終於使乘車人數止跌回升,找回了  公車族,證明這項決策的成功。捷運的通車營運也是一樣,在新  市府接手之前,木柵線在經過多次的爆胎、出軌、火燒車意外後  ,整個試行及運作幾乎是完全停擺,當時連找政務官局長都有困  難,最後也是在新市府團隊、捷運局、捷運公司、交通局通力合  作之下,完成補強改善,最後終於通車營運,雖然因先天不足仍  有瑕疵,但安全上絕無任何問題,也因為木柵線通車所帶來的信  心,才開啟「一年一條、五年五條」的捷運藍圖。其他諸如交通  安全的大幅提升,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迭創新低,十大交通瓶頸  的改善,加重對惡性違規停車的處罰,計程車合作社的開放等等  ,都是延宕已久,完成不易的具體成績。新市府在成立之時,面  臨的是一個極為惡劣的交通環境,市民怨聲載道,對交通改善幾  乎不抱希望,浪費了不知多少社會成本,但新市府在交通局的積  極主導,市府團隊的全力衝刺之下,在交通速率、交通安全、交  通秩序、交通工程、交通管理,各個層面都交出了不讓市民失望  的亮麗成績單。新市府近四年來的經驗及基礎,深入瞭解各項交  通問題的病因,也循序漸進地開出各項藥方,逐步地讓臺北的交  通能夠進步再進步,對於外界的各種指教或建議,若有可行的方  案,主管機關應加以研究考量;倘是惡意的抹黑、攻訐,為反對  而反對,類似像公車專用道實施後乘客人數下降的謊話等,雖然  對交通局全力以赴的基層同仁很不公平,也打擊了士氣,但本人  要在此勉勵全體市府同仁,不要在意,因為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市民對新市府讓交通起死回生的努力會有公正公平的評價。面  對各種不切實際、異想天開的主張,如專用道延伸到偏遠郊區、  公車票價免費等等,交通局也要明快地適度澄清及分析,以免在  一些不成熟的主張裡花太多的時間,反而影響原有的工作進度。  總之,交通改善及交通建設是一項永遠沒有句點的工作,其困難  度也不會有絲毫的減少,新市府在市民的期待下,交出了交通成  績,也得到多數理性意見的肯定及回應。本人要再次強調,市政  推動是要負責任的,不能隨便拿市民權益及福祉亂開玩笑,臺北  市的交通不是實驗品,臺北市民也不是白老鼠,社會成本也經不  起實驗主張的耗費,市府團隊近四年來對交通的摸索、診斷對策  都已見成效,所有同仁要很有信心地在既有的基礎之上繼續努力  ,要爭分奪秒,與時間競賽,做好既定的工作,不因選舉併發症  而隨外界雜音起舞,浪費時間及資源在無謂的主張或爭議上。市  民的福祉及市政的進步才是市府團隊最重視的目標及工作,全體  同仁務必排除選舉對市政推動的干擾,在個人崗位上全力攜手以  赴。 二臺北市第二(濱江)果菜批發市場建物結構安全問題一直延宕十幾  年未決,舊市府時代研擬以粉刷補強之方式來矇混過關,本人就  任之後,在公共安全不容許打折的原則下,決定停辦濱江市場粉  刷補強工程,而採直接全面改建的方式辦理,澈底解決此一重大  危樓問題,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新市府團隊長期的努力  之下,終告底定,繼花卉批發市場於八十六年三月搬遷內湖,果  菜批發市場亦於本年三月暫遷士林基河路臨時營業之後,舊有市  場建物已完成拆除,改建工程並訂於本年十月正式動工,本工程  應嚴格控管進度,新市場務必把握於二年半之後即民國九十年三  月興建完成,如此業者即可搬回濱江市場新的環境繼續營業;又  原擬於新市場完成後,另組新農產公司接管經營,以解決原有臺  北農產公司因股權結構不合理所衍生的人事爭議及協調問題等,  在年底凍省案確定後,另組新農產公司之原因或因素已不復存在  ,是以籌組新農產公司的計畫應予緩議。濱江批發市場改建後,  除一、二樓供果菜批發市場使用外,三樓原計畫作為農產品物流  中心使用部分,建設局及市場管理處應再進一步與臺北農產公司  及承銷業者充分溝通,並以承銷人權益之確保為主要考量,再做  最後定案;另請交通局公車處務必於九月十五日前騰出士林區臨  時果菜市場旁調度站廢公車停放空間,供該市場業者停車使用,  以早日解決市場停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

    散會

    九時二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