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七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丙、討論事項一附帶指示「請財政局本於照顧本府員
工福利之立場,儘速訂定『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福利要點』
,…」修正為「請人事處本於照顧本府員工福利之立場,儘
速訂定『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要點』,…」。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之一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七年八月份新違建與防火巷違建處理
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在防火巷違建拆除方面,希工務局建管處配合衛工處下水道
接管工程,對於用戶應加強疏導,及早通知,並鼓勵住戶自
行拆除。此外,並請衛工處加強工程施工後路面之復原工作
。
四之二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七年八月份受理各類建築執照申請案
,辦結案件平均核發時間、通知改正事項統計,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辦結案件通知改正事項中變更設計加審事項不符規定者
占四十三%,請工務局建管處加強宣導,以提升處理時效。
(三)請教育局加強督導陽明山、葫蘆與士林國小申請營養午餐設
備工程建照事宜。
(四)鑑於府內非工程機關專業知識與橫向聯繫不足,致相關新建
工程有所延宕,請謝副秘書長召集工務局建管處、發展局、
消防局等相關機關成立專案小組,負責協調工作,促成工程
審核機關對府內新建工程主辦機關在相關工程開始前,事先
施以基本指導。
五建設局報告:提報本府建設局受理各類公司登記申請案暨本府營
利事業統一發證聯合辦公受理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八十七
年八月份核准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分析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研考會報告:報告本府八十八年度施政計畫選項列管計畫七至八
月份執行進度,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二)希進度落後機關能克服萬難,在會計年度之始掌握進度。至
政策性指示應於年底前動工之相關工程,應確實依預定進度
辦理。
七環保局報告:本市公共場所公廁清潔維護情形八十七年七、八月
檢查結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市民對於公廁之要求,除應保持潔淨無臭之外,亦應加強各
項相關設施,朝向更人性化、便利化來改善。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消防局報告:楊妮颱風侵襲臺北市災害防救報告案,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併指示事項二辦理。
二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掃蕩電玩專案」及「取締四輪驅動軌道
車」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略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警察局王局長及全體員警同仁的辛苦與
貢獻。
丙、討論事項
一地政處、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區段徵收實施辦法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本案同意撤回。
二財政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辦法乙案,
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財政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市庫支票管理辦法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四財政局提:本市中山區吉林段二小段五0八∣二地號等十筆市有
土地擬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
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修正之點:本案擬辦二「…,函請內政部核准後依規定辦理讓售
。」修正為「…,函請內政部核准後依規定辦理讓售或標售
。」
五教育局提:研訂「臺北市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獎勵金實施要點
」乙案,提請 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要點(草案)第五點「獎勵金由本府教育局編列預
算支應。」修正為「獎勵金由本府教育局編列預算支應,並
自八十七年台灣區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發給。」
丁、臨時討論事項
民政局提:指定本市「圓山別莊」、「中山基督長老教會」、「大
稻埕辜宅」、「北投不動明王石窟」四處為直轄市定古蹟及
擴大本市第三級古蹟「西門紅樓」評定範圍(如附件一),
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除「西門紅樓」擴大評定範圍乙節緩議外,餘均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