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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7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8-09-29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 市 長

    紀錄

    鄧 雅 璠

    出席


    林 嘉 誠   白 秀 雄   陳 哲 男   廖 正 井  游 錫   馬 永 成 謝 維 采 王 啟 煌 楊 至 雄   潘 宗 正 李 逸 洋 林 全 郭 生 玉 林 逢 慶 許 瑞 峰 賀 陳 旦 陳  菊 郭 吉 仁陳華泰代 王 進 旺 涂 醒 哲 劉 世 芳黃宏維代 張 景 森 林 陵 三 卓  藤 陳 發 身 許 仁 舉 郭 瑤 琪 林 錦 昌 李 作 復 姚 秋 旺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林 嘉 誠翁瑞廷代 周 弘 憲 張 富 美 高 正 尚蔡紹榮代 林 文 淵 劉 初 枝 陳 椿 亮

    列席

    林 得 銓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七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丙、討論事項一附帶指示「請財政局本於照顧本府員    工福利之立場,儘速訂定『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福利要點』    ,…」修正為「請人事處本於照顧本府員工福利之立場,儘    速訂定『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要點』,…」。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之一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七年八月份新違建與防火巷違建處理    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在防火巷違建拆除方面,希工務局建管處配合衛工處下水道    接管工程,對於用戶應加強疏導,及早通知,並鼓勵住戶自    行拆除。此外,並請衛工處加強工程施工後路面之復原工作    。 四之二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七年八月份受理各類建築執照申請案    ,辦結案件平均核發時間、通知改正事項統計,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辦結案件通知改正事項中變更設計加審事項不符規定者    占四十三%,請工務局建管處加強宣導,以提升處理時效。  (三)請教育局加強督導陽明山、葫蘆與士林國小申請營養午餐設    備工程建照事宜。  (四)鑑於府內非工程機關專業知識與橫向聯繫不足,致相關新建    工程有所延宕,請謝副秘書長召集工務局建管處、發展局、    消防局等相關機關成立專案小組,負責協調工作,促成工程    審核機關對府內新建工程主辦機關在相關工程開始前,事先    施以基本指導。 五建設局報告:提報本府建設局受理各類公司登記申請案暨本府營    利事業統一發證聯合辦公受理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八十七    年八月份核准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分析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研考會報告:報告本府八十八年度施政計畫選項列管計畫七至八    月份執行進度,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確實辦理。  (二)希進度落後機關能克服萬難,在會計年度之始掌握進度。至    政策性指示應於年底前動工之相關工程,應確實依預定進度    辦理。 七環保局報告:本市公共場所公廁清潔維護情形八十七年七、八月    檢查結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市民對於公廁之要求,除應保持潔淨無臭之外,亦應加強各    項相關設施,朝向更人性化、便利化來改善。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消防局報告:楊妮颱風侵襲臺北市災害防救報告案,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併指示事項二辦理。 二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掃蕩電玩專案」及「取締四輪驅動軌道    車」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略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警察局王局長及全體員警同仁的辛苦與    貢獻。  丙、討論事項 一地政處、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區段徵收實施辦法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本案同意撤回。 二財政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辦法乙案,    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財政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市庫支票管理辦法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四財政局提:本市中山區吉林段二小段五0八∣二地號等十筆市有    土地擬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    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修正之點:本案擬辦二「…,函請內政部核准後依規定辦理讓售    。」修正為「…,函請內政部核准後依規定辦理讓售或標售    。」 五教育局提:研訂「臺北市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獎勵金實施要點    」乙案,提請 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要點(草案)第五點「獎勵金由本府教育局編列預    算支應。」修正為「獎勵金由本府教育局編列預算支應,並    自八十七年台灣區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發給。」  丁、臨時討論事項 民政局提:指定本市「圓山別莊」、「中山基督長老教會」、「大    稻埕辜宅」、「北投不動明王石窟」四處為直轄市定古蹟及    擴大本市第三級古蹟「西門紅樓」評定範圍(如附件一),    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除「西門紅樓」擴大評定範圍乙節緩議外,餘均通過。

    決議事項


    一今天距離千禧年只剩下四百五十九天,千禧年代表的正是一個舊  世紀的結束,新世紀的開始。放眼世界各大城市,都是一方面以  跨越世紀的各項都會建設藍圖,加速推動構築一個能在新世紀領  先的新城市;一方面也籌劃辦理各項慶祝活動,希望能凝聚市民  的情感,強化都會的共同記憶,共同跨越這千年一次的難得時光  。新市府一直希望推動本市能與國際脈動同步,在這樣的全球盛  事裡,當然不能也不應該缺席,尤其是新市府一直希望能藉著各  種文化或節慶活動來深化市民的共同情感,跨越族群、階級、信  仰乃至意識形態所曾帶來的鴻溝,由民間形塑出新一代的臺北人  形象。在去年年中,為了讓新世紀的新公民更能充分扮演未來世  紀的主角,展現重視新世代的前瞻眼光,本人曾指示針對一九九  八年到二千年二十歲的新公民連續辦理包括跨國串連、合作的各  項活動,但在針對青少年活動以外,本府也應結合民間力量,提  前準備由全民參與的千禧年各項慶祝活動,請陳秘書長召集民政  局、教育局、發展局、社會局、建設局、交通局、新聞處、原民  會等局處會,成立「千禧年活動專案小組」,邀集民間的文化或  企業團體共同籌劃辦理,同時適度地與「新世紀新公民運動」相  結合。而在各項活動的籌辦之外,也要再次提醒各局處會應爭分  奪秒,與時間賽跑,積極推動各項跨世紀的市政建設工作,在國  際競爭的舞台上不能有絲毫的鬆懈,夢想已經在走,大家不能放  手,市政的發展,需要宏觀,需要經驗,也需要時間,新市府沒  有權利再浪費寶貴的時間在無謂的爭議或口水戰爭上,如此才能  讓市府和市民共同為新世紀的臺北市奠下宏規及厚實的基礎。 二日昨因楊妮颱風環流帶來的豪雨,造成了文山區軍功路地區的部  分土石流失,在疏散之後幸而沒有傷亡,林副市長也代表市府趕  往現場瞭解,並指示進行復原的工作,請相關局處會務必立即依  林副市長的指示,在最短的時間之內完成復原的搶修工作,特別  是委請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報告應促請儘速完成,以作為需否補  強的參考依據;而該處建物的興建有無疑義,請建設局及建管處  在二天之內查明,以協助瞭解事件發生的原貌。今年的氣候較為  異常,與往年不同,特別是秋颱可能較多,秋颱來襲時往往是雨  比風大,造成的損害形態也與夏颱稍有不同,市府防颱中心及防  、救災指揮體系,在防救災上,也要針對可能有的豪雨加強防範  ,特別是雨水下水道的疏濬,抽水站功能的強化,水門閘門的管  理等等,都已經三令五申多次,請負責單位仍應加強檢視,提高  警覺,天災固然難以預測,也不可能毫無災情、毫無損失,特別  是全球氣候都有異常的現象,許多國家及城市都蒙受了過去所沒  有的損害,「多做一分準備,減少一分損失」雖是老生常談,卻  也是不變的真理,請市府防、救災體系的相關局處會,絕對不能  因為時序入秋,就掉以輕心,誤判不致遭受颱風侵襲,而放鬆了  原有的防災工作或延遲了救災的效率,畢竟保障市民生命財產的  安全,是市府在面對天災時,責無旁貸的義務和工作。

    散會

    九時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