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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859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6-05-28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市長

    紀錄

    黃淑娟

    出席


    陳師孟     白秀雄     廖正井 單小琳     謝維采     馬永成 王月鏡     夏漢容     蔡信義 唐雪舫     楊至雄     涂醒哲 陳哲男     林 全     吳英璋 林逢慶     李鴻基     賀陳旦陳茂銑代 陳 菊     郭吉仁     黃丁燦 陳寶輝林武雄代 林俊義     張景森 林陵三     卓 藤     陳發身 許仁舉     郭瑤琪     羅文嘉 李作復     李玉麟     沈昆興 葉盛茂     林嘉誠     周弘憲 張富美     高正尚     林文淵 劉初枝     陳朝威

    列席

    王啟煌     王子良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五八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捷運公司陳董事長口頭補充報告:有關捷運兩次停
        擺原因之分析、營運後亟待解決的問題及旅運人數
        之說明:︵略︶。
      捷運局林局長口頭補充報告:
      (一)有關工程驗收及履約保證金部分:
      1因工程瑕疵未改善,所以木柵線工程無法正式驗收;
       至於近日談判的重點係認為安全有顧慮之缺點,確定
       改善完成後方同意辦理驗收,另其他安全上無顧慮但
       合約履行有瑕疵,同意以扣款驗收方式來處理。
      2目前談判的方向以簽訂維修外包合約後再辦理正式驗
       收事宜,二者同時作業的方式繼續進行。
      3馬特拉總公司於廿八日下午召開董事會議,決定是否
       展延木柵線履約保證金及簽訂維修外包合約,若未獲
       滿意回應,捷運局預計廿九日於銀行下班前押提履約
       保證金,再處理後續事宜。
      (二)兌幣機經調整後,真鈔接受率降至百分之六十五,
        且全面提高判讀假鈔嚴謹度,以降低偽鈔的使用率
        ,並於合約中明定凡兌幣機所接受偽鈔,應由承包
        商依原值賠償。
      主席裁示:請相關單位面對近日營運問題與停擺狀況,
        應全力以赴妥善解決,以確保乘車安全及服務品質
        ,另相關問題的解決,端賴捷運局與馬特拉公司談
        判過程中捷運公司能有充分的配合,希發揮團隊精
        神,俾利問題徹底解決。
    四、建設局報告:提報本府建設局受理各類公司登記申請案
        暨本府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聯合辦公受理營利事業登
        記申請案,於八十五年四月份核准案件平均審理時
        間分析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對建設局四月份受理各類登記申請案之審理
        時效,較之前數月已有顯著提昇,值得肯定,期能
        精益求精,朝百分之百的目標天數達成率來努力。
    五、工務局報告:提報本府工務局受理各類建築執照申請案
        ,於八十五年四月份辦結案件平均核發時間及通知
        改正事項統計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三月份及四月份辦結案件平均處理時間各為
        十.九六天及十一天,維持如此成績,本人甚感欣
        慰,希繼續努力,以提昇行政績效。
    六、研考會報告: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答復議會議員書面質
        詢作業處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有關議會議員書面質詢答復情形,自五月一
        日至廿三日教育局、社會局逾期答復一天者各一件
        ,另四月一日至三十日衛生局、教育局、交通局均
        有逾期答復情形,請上列各單位再加強公文處理及
        稽催作業,若限期答復確有困難,應先行原則性答
        復,日後再將處理情形詳實答復,請各相關單位充
        分配合辦理。
    七、主計處報告:(一)謹將八十五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各機
        關執行至八十五年四月底止累計支付概況,報請公
        鑒。(二)八十五年度本市十七個營︵事︶業機構截
        至八十五年四月底止盈︵賸︶餘、資本支出暨增加
        長期投資及應收款︵工程︶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三)本市各營︵事︶業機構截至八十五年四月底止
        執行以前年度資本支出暨增加長期投資及應收款︵
        工程︶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請依建議事項積極謀求改善。
      (二)交通局因交通管制工程處辦理公車專用道土木工程
        及交通設施工程,因施工緩慢處於半停頓狀態,造
        成交通不順暢,若為改善交通反而增加市民不便,
        是不可以的,所以能提前半天或一天完工也應積極
        努力,縱使提前一分鐘、半小時或一小時將障礙物
        排除亦是應該的,實不應為工程單位或承包商的方
        便,而導致市民不方便,特別是台北市幾乎天天下
        雨,對工程進度勢必造成重大影響,請交通局督促
        所屬單位積極趕工。
    八、財政局報告:為本市本︵八十五︶年度截至八十五年四
        月底止歲入預算實質收入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有關稅課收入請稅捐處繼續加強稽徵外,特別對地
        下經濟涉嫌逃漏稅部分應加強查處。
      (二)各項稅外收入執行進度落後之單位,特別被點名執
        行取締不彰之處,應痛加檢討加強執行。
    九、民政局報告:為加強便民服務,擬將國民身分證核發作
        業時間縮短為每張三十分鐘。
      主席裁示:此項縮短國民身分證核發作業時間的便民服
        務措施,十分值得肯定,特別對各區戶政事務所近
        來積極提昇服務效率的作為,本人再次表示嘉勉之
        意。
        乙、討論事項
    一、教育局提:為本市永安、健康、新生國小實施開放教育
        暨因應地質改良需要,調增其校舍工程費額度乙案
        ,提請 討論。
      決議:通過並函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二、環保局提:檢陳﹁台北市推行資源垃圾回收變賣所得款
        項回饋實施要點﹂草案(附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三、民政局提:為修訂﹁台北市里辦公處公告欄銜牌及里鄰
        長銜牌製作使用管理要點﹂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台北市里辦公處公告欄銜牌及里鄰長銜
        牌製作使用管理要點四、﹁…如附圖一、二里辦公
        處及里、鄰長銜牌以木質製作,藍底白字,其規格
        如附圖二、三、四。﹂修正為﹁…如附圖一、二,
        里辦公處及里、鄰長銜牌以木質製作,藍底白字,
        其規格如附圖三、四、五。﹂。
    四、民政局提:為修正﹁台北市市徽市旗設置辦法﹂乙案,
        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限於會議時間,俟下次市政會議優先討論。

    決議事項


    一、﹁周人蔘電玩弊案﹂,演變迄今越演越烈,涉案的檢警   官員也越來越多,雖然賭博性電玩及其衍生的官警勾結   、行賄、分贓在全省各地所在多有,而此次檢調機關卻   僅針對周人蔘部分單獨偵辦,但本府警察局也應藉此機   會,將﹁危機﹂化為﹁轉機﹂,順勢整飭警紀,將少數   收賄、操守不良的警官繩之以法。特別是在新市府的堅   持以及本府警察局、教育局、財政局、工務局、消防局   、建設局的通力配合之下,全面掃蕩本市無照以及賭博   性電玩,已經有初步的階段性成果,也同時得到社會大   眾的肯定,並且是全國各地方機關執行最徹底、取締最   嚴格、績效最良好的地方行政機關,足證新市府有絕對   的決心和魄力來完成這一項過去所從未被完成,也從不   被看好的政策。同時並進一步證明本府警察局雖有少數   害群之馬,但多數仍是奉公守法,潔身自愛,為維護社   會治安,兢兢業業,打擊犯罪。為確保此一階段性成果   ,讓無照及賭博性電玩完全在本市絕跡,警察局務必透   過督察系統及各種驗收程序,全力防範死灰復燃,同時   本府研考會及政風處、教育局也要一再抽檢,如經發現   有廠家復業或新增廠家,派出所主管及警分局長一律調   職查辦,現有的少數有照廠商,如經發現賭博性行為亦   比照辦理,務必以多管齊下的方式徹底解決電玩問題,   並從根本之道杜絕﹁商警勾結、行賄分贓﹂的任何可能   性。此外,為進一步維護、淨化社會治安,下一個階段   也要針對住宅區內的特種行業進行掃蕩。而不論是現階   段或下階段的掃蕩行動,乃至交通秩序、社會治安的維   護,均有賴於本市各級員警的積極配合,徹底執行。現   因﹁周人蔘電玩弊案﹂被外界投以不信任的有色眼光,   以致員警士氣受到空前打擊,本人在此要公開的為多數   默默在工作崗位上犧牲奉獻的員警叫屈及打氣,也要肯   定警方在維護交通秩序、取締電玩等的卓越貢獻,更期   待本府警察局在這一波風暴之後以更積極奮發、更廉潔   便民的面貌確實執行新的政策,請黃局長代為轉達本人   之意思,並請警察局特別要激勵員警士氣,扮演好﹁治   安磐石﹂的積極角色。 二、台灣藝術界公認的大師廖繼春先生其子廖述文先生此次   捐給北美館市價逾億的廖繼春先生代表畫作,對北美館   的充實館藏,台北市民能進一步親炙大師級的傑作,及   推動台灣藝術文化的發展都有莫大貢獻,特別是廖述文   先生這種將文化財產讓世人、國人及市民同胞共享,回   饋社會的慷慨、無私的表現,實在值得本府給予隆重表   揚並擴大辦理展覽活動,進一步成立廖繼春先生的紀念   基金會及獎助金,才是積極回應廖述文先生將先人畫作   捐出,提攜後進,提昇台灣美術文化,辛苦用心的應有   作為。請陳副市長召集教育局、新聞處、北美館、主計   處、人事處、台北文化基金會及熱心文化的各界人士組   成專案小組,專責推動此案,並應積極爭取民間資源,   儘可能以捐助的方式來完成基金會的設置,使廖繼春大   師的藝術成就及風範能更深植於社會,而擴大的表揚也   可選擇在本府資料館四樓來隆重舉辦,並廣邀本府主管   同仁參加。另外,北美館張館長雖已辭職獲准,但北美   館已籌辦八個月的﹁台灣藝術的主體性雙年展﹂,仍要   妥善如期舉辦完成,不能因而延期、中斷或取消,請教   育局基於督導立場,務必協助完成,屆時並由本人親自   主持揭幕。另﹁江兆申先生的紀念畫展﹂請教育局、北   美館協助爭取舉辦。 三、﹁先官後民﹂一直是本府整頓交通秩序的三大重要原則   之一,也是市府施政、行使公權力要得到市民尊重的基   本態度。本市停車問題極為嚴重,拖吊或開立罰單也如   火如荼,雷厲風行,但本人多次發現,市民也一再反映   ,本府各級機關的公務車常常違規停車或併排停車或霸   佔停車位,而在違規的同時則常常在車內置放﹁執行公   務中﹂的牌子,藉以逃避取締,此種現象不僅本府機關   用車如此,中央政府或國營事業單位亦是如此,如台電   公司、電信局等,本府機關則涵蓋工程車輛、警用車輛   等等。事實上,若是交通違規,就應一律取締,不論是   否執行公務,更何況多數違規時根本就不是執行公務,   反而是假藉公務名義任意違規,不但製造交通混亂,造   成官民不公,更形成錯誤示範,對政府的形象及公權力   的行使卻有負面的影響,請交通局、交通大隊嚴格執法   ,優先取締公務車輛違規情形,並每兩週將統計數字彙   報市長室,以逐步解決此一問題,也才能讓被取締的市   民同胞心服口服,進而改善違規的相關問題。

    散會

    十時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