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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126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1-08-14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英九(歐副市長代)

    紀錄

    王志達

    出席


    歐晉德 白秀雄 陳裕璋

    列席

    蔡茂岳 陳慶安 游進忠

    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年八月七日第一一二五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 紀錄確定。 (二) 有關本府支援因桃芝颱風受災嚴重的花蓮、南投等縣地 區救災工作情形,包括動用之人力、工作成效及未來持 續支援之計畫與內容等,請民政局與新聞處統籌對外說 明,市長並希望各相關局處應全力支援,在此也要對消 防局、環保局、工務局、民政局、教育局、建設局、社 會局及原民會等前往災區支援救災的同仁所提供的協助 及努力,表示感謝之意。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 (一) 洽悉。 (二) 有關第三十四屆世界盃棒球賽之相關籌備工作,請各局 處全力以赴,尤其是練習場整修工程,請教育局儘速辦 理,至比賽期間的交通配合改善措施,亦請交通局提出 完整計畫方案,以利比賽期間交通之疏導。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冾悉。 四、財政局報告:為順利執行「臺北市政府研商法規鬆綁、行政透 明及流程簡化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冾悉;並請各相關機關配合辦理。 五、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九十年度截至九十年六月底止行 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 鑒。 主席裁示: (一) 准予備查。 (二)請各相關機關依建議事項確實檢討辦理;至以前年度待處 理件數執行率高於分之七十的六個機關,請擇期向市長提 出專案改善檢討簡報。 (三) 請研考會與各有關局處針對局處之特性加以分類檢討行政 罰鍰執行之成效,並就法令的執行及裁罰的方式等方面加 以檢視有無修正之必要,以提高行政罰鍰執行的能力,並 避免人力之浪費及減少民眾的困擾。 六、警察局報告:本府九十年七月份執行「正俗專案」掃黃工作成 效檢討,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冾悉;並感謝警察局所有同仁的辛勞。 七、環保局報告:檢送九十年七月份本市垃圾處理數量統計資料及 垃圾費隨袋徵收實施前後垃圾量統計分析結果,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冾悉;並請環保局與警察局全力遏阻偽造垃圾袋的 製作與蔓延,以免破壞已建立的制度。 貳、討論事項 一、財政局提:本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七八二地號部分市有土地 與楊華祺君所有同區段七七六地號私有土地擬以調整地形 方式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財政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私有歷史建築物地價稅及 房屋稅減徵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緩議,請財政局、發展局與文化局就歷史建物保存 方式加以通盤檢討並研訂相關配套措施後再提會討論。

    決議事項


    一、最近各界所關注本市身心障礙津貼之發放,將考慮增列排富條 款的問題,從本府財政收支的狀況來看,越來越顯拮据,可說 已到捉襟見肘的地步,因此不得不在許多開支上加以撙節,雖 然仍應加強對弱勢團體的照顧,但排富的精神也不得不納入, 而其他各局處也應設法撙節開支。 二、有關本府部分機關暑期工讀生之錄用方式引發外界的關注,本 人以為不論以往的作業方式為何,未來仍應朝「公平、公開、 透明化」的原則辦理,以杜爭議。 三、日前報載本府重大工程列管進度有超過半數以上的工程嚴重落 後,同時對執行進度落後的單位亦無任何處置,本人深覺這項 報導可視為是對本府團隊執行能力的挑戰、也是對本府自我檢 討能力的質疑,市長對於工程及預算的執行一向重視, 請各局 處務必深切檢討,檢視各局處執行落後的案件,尤其是因為決 策速度的緩慢而造成的延宕,應立即提出改進的具體計畫,而 進度如有修正、調整之必要,亦應依程序儘速辦理,另對於跨 局處業務尚待解決的案件,也應主動提出,儘速協調,切勿將 進度懸盪而無任何作為。請工務局、研考會針對公共工程督導 會報或其它進度有落後的案件加以檢討,並安排每兩星期召開 檢討會議,以確實掌握進度之執行。

    散會

    九時五十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