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宣讀本府110年6月29日第2148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討論事項六決議(二)「……爾後本府重大工程應於細部設計完竣及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編列預算……」修正為「……爾後本府重大工程應於基本設計完竣或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編列預算……」;餘紀錄確定。
貳、討論事項
一、檢陳「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109年度決算書。(都發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行政院依「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108-110年)」,補助本府「110年度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經費」總計新臺幣1,630萬元,由本府先行墊付案。(都發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本府自行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20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延平北路警察宿舍公辦都更案),擬再增編新建工程採購經費及調整實施年期案。(都發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最近本府幾件重大工程因應物價調整辦理追加預算一節,請各局處應依權管工程預算編列期程確實管控執行,並儘速開工施作。
(三)重申本府重大工程推動,務必覈實編列預算,儘量不辦理追加預算,也要避免未來產生訴訟問題,絕不債留子孫。
參、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李旻蔚副總聯絡人口頭報告:
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6次定期大會預訂於9月15日開議,各局處擬提送議會審議之議法案,最遲應於開議前三週亦即8月24日(週二)提市政會議通過,並於當日函送議會,以利後續府會運作及議事安排;另議長不排除在疫情趨緩後召開臨時會,針對疫情或紓困問題安排議程或市長專案報告,亦請各相關局處預為準備。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各局處於議會第13屆第6次定期大會預計提送審議之議法案,務必確實管控時程,提報市政會議通過並依限函送議會。
三、110年度本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業經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主計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肆、臨時動議
市長室董秘書口頭報告:
(一)市長室列管案件110年上半年的統計數據,依實得分數排名,前3名為衛生局、都發局、產業局。逾期件數最高的前3名為都發局、產業局、工務局。總排名前20名內,逾期率最高的依序為警察局、資訊局、地政局。
(二)統計表已經寄給各局處,逾期的個案說明會再寄給各位首長,請各局處注意辦理時程,落實市長裁示。
主席裁示:
(一)自5月15日至6月30日COVID-19疫情進入三級警戒以來,衛生局列管案件完成數首次躍升為第1名,且列管案件幾乎多為最速件與重大案件,業務量大幅成長,致衛生局業務於短時間內急遽擴增,負荷過重,類似情形請局處應將遭遇困難即時向府級長官反映並請求協處,如再有窒礙難行處,請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
(二)各位首長應要體認「危機」的定義,即問題發生就造成嚴重後果或致命性議題、涉跨局處業務難以妥善處理及負面新聞持續發酵3天等三類型案件優先處理,請各局處務必養成有問題立即舉手,向府級長官反映尋求協助之習慣,方能即時解決問題。
(三)危機與承平時期的管理模式不一樣,遇到問題,立即認錯與修正,誠心面對問題,從失敗中學習,養成反省的文化;重申作為局處首長務必採「走動式管理」,遇到問題應親臨前線查察,以利儘速解決問題。
(四)此次北農群聚感染事件,管理出現漏洞,攤商施打疫苗造冊統計困難,未來第一果菜市場改建計畫應引以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