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99年1月19日第1561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有關本府98年11月至12月列管施政計畫進度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提升本府列管施政計畫執行績效,除請案內執行進度落後機關確實檢討策進作為外,亦請積極配合跨局處協處事宜,以展現團隊合作精神。
五、秘書處報告:謹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98年1至12月份用電量統計結果說明,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建構環保生態城市係本府重要施政方向,請陳副秘書長持續督導並邀集相關機關研議建立節能減碳創新及獎勵作為與加強推廣機制,提增執行績效;另各級學校撙節之電費支出,亦請研議由各校自行運用之可行性,以利環保概念落實於生活教育。
六、觀傳局報告:有關本府相關局處配合貓空纜車復駛,發展貓空地區觀光相關事宜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貓空纜車復駛係本府近期施政重點,請產業局、商業處、教育局、交通局、文化局、環保局、觀傳局及捷運公司等機關積極辦理權管事項,並適時對外說明貓空纜車須經公正專業團體驗證安全無虞後方復駛之立場,以杜疑慮。
(三)為因應貓空纜車復駛後遽增之觀光人潮及兼顧動物園大貓熊館優良之參觀品質,請教育局及捷運公司審慎研議因應方案,以提供舒適參觀環境。
七、觀傳局報告:有關本局辦理「在臺北過好年」專案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加強宣導民眾周知。
八、產業局報告:「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九、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98年12月改善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發展局報告:提報本市98年12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建照、使照處理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一、資訊處報告:提報本府98年12月至99年1月重要推動資訊業務具體工作項目執行情形及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二、環保局報告:檢陳本市98年廢棄物清理統計暨空氣品質、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三、環保局報告:本市列管廁所98年11、12月清潔維護情形及檢查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整潔用廁環境係進步城市之象徵,案內檢查成績退步之機關,請積極檢討精進,以維如廁品質。
十四、教育局報告:為辦理2010年兒童月系列活動,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案內「藝漾童心 琴森意濃」音樂會恰逢工務局公園處進行大安森林公園露天音樂舞台屋頂修繕工程,為期活動順利圓滿進行,請研議於自來水園區辦理之可行性。
十五、財政局報告:有關「臺北惜物網」網路拍賣平台暨「易物網」堪用財物資訊交流平台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提增市有財產之使用效益,請財政局參酌秘書長所提各機關辦理採購業務前先行查詢「臺北易物網」堪用財物之建議研訂規範,以利資源再利用。
十六、稅捐處報告:本市98年12月份稅收概況及99年1月份重要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貳、討論事項
一、民政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市徽市旗設置辦法」為「臺北市市徽市旗設置自治條例」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
(一)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修正之點:本自治條例第五條中之「…以電子檔完稿製作…」,修正為「…以電子檔案完稿製作…」。
二、教育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交通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計程車服務站管理規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四、捷運局提:為本局經管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莊線行天宮站捷七基地聯合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處分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五、財政局提:本市南港區中南段五小段12-1地號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