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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562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0-01-26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劉銘傳廳(中央區)

    主席

    郝龍斌

    紀錄

    楊宗樺

    出席


    林建元 李永萍 楊錫安 陳永仁 譚國光 蔡茂岳 王詩惠 趙心屏 黃呂錦茹(許敏娟代) 邱大展(黃素津代) 康宗虎 陳雄文(林萬發代) 陳晉源 羅孝賢 師豫玲 蘇盈貴 謝秀能 邱文祥 倪世標 丁育群 熊光華 陳椿亮 李公哲(陳賢銘代) 黃榮峰(張杏瑞代) 脫宗華 朱亞虎(郭龍雲代) 陳高燦(鄭瑞成代) 韓英俊(郭修發代) 楊石金 羊曉東(翁瑞廷代) 葉慶元 陳業鑫 楊馨怡(賴慧貞代) 劉智雄 郭瑞華(王桑貴代) 孔繁亞(李銘彬代) 張家生(詹德存代) 蔡輝昇

    列席

    謝松芳(張碧珠代) 張聖原 余淑宜 余星華 孫清泉 林秉宗(吳瑞珍代) 詹訓明 謝正君 王鴻裕 蘇素珍 江慶輝 張金鎮 張義芳 李美麗 丁若亭(王三中代) 劉佳鈞(黃以育代) 林崇傑 王榮進 房振昆 吳俊賢(林慶釩代) 陳毓賢 陳嘉欽 李孟諺 張哲揚 鄭俊明 郭宗生 鄭佳良 徐英雄(陳建安代) 陳冠甫 謝新生 趙光中

    壹、報告事項
    一、本府99年1月19日第1561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發言人室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四、研考會報告:有關本府98年11月至12月列管施政計畫進度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提升本府列管施政計畫執行績效,除請案內執行進度落後機關確實檢討策進作為外,亦請積極配合跨局處協處事宜,以展現團隊合作精神。
    五、秘書處報告:謹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98年1至12月份用電量統計結果說明,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建構環保生態城市係本府重要施政方向,請陳副秘書長持續督導並邀集相關機關研議建立節能減碳創新及獎勵作為與加強推廣機制,提增執行績效;另各級學校撙節之電費支出,亦請研議由各校自行運用之可行性,以利環保概念落實於生活教育。
    六、觀傳局報告:有關本府相關局處配合貓空纜車復駛,發展貓空地區觀光相關事宜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貓空纜車復駛係本府近期施政重點,請產業局、商業處、教育局、交通局、文化局、環保局、觀傳局及捷運公司等機關積極辦理權管事項,並適時對外說明貓空纜車須經公正專業團體驗證安全無虞後方復駛之立場,以杜疑慮。
    (三)為因應貓空纜車復駛後遽增之觀光人潮及兼顧動物園大貓熊館優良之參觀品質,請教育局及捷運公司審慎研議因應方案,以提供舒適參觀環境。
    七、觀傳局報告:有關本局辦理「在臺北過好年」專案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加強宣導民眾周知。
    八、產業局報告:「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九、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98年12月改善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發展局報告:提報本市98年12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建照、使照處理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一、資訊處報告:提報本府98年12月至99年1月重要推動資訊業務具體工作項目執行情形及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二、環保局報告:檢陳本市98年廢棄物清理統計暨空氣品質、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三、環保局報告:本市列管廁所98年11、12月清潔維護情形及檢查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整潔用廁環境係進步城市之象徵,案內檢查成績退步之機關,請積極檢討精進,以維如廁品質。
    十四、教育局報告:為辦理2010年兒童月系列活動,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案內「藝漾童心 琴森意濃」音樂會恰逢工務局公園處進行大安森林公園露天音樂舞台屋頂修繕工程,為期活動順利圓滿進行,請研議於自來水園區辦理之可行性。
    十五、財政局報告:有關「臺北惜物網」網路拍賣平台暨「易物網」堪用財物資訊交流平台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提增市有財產之使用效益,請財政局參酌秘書長所提各機關辦理採購業務前先行查詢「臺北易物網」堪用財物之建議研訂規範,以利資源再利用。
    十六、稅捐處報告:本市98年12月份稅收概況及99年1月份重要工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貳、討論事項
    一、民政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市徽市旗設置辦法」為「臺北市市徽市旗設置自治條例」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
    (一)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修正之點:本自治條例第五條中之「…以電子檔完稿製作…」,修正為「…以電子檔案完稿製作…」。
    二、教育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交通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計程車服務站管理規則」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四、捷運局提:為本局經管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莊線行天宮站捷七基地聯合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處分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五、財政局提:本市南港區中南段五小段12-1地號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本週民眾來信關注之市政議題及研考會查證事項,請權管局處依下列諸項積極辦理: (一)民眾來信反映中正區公所哺乳室加裝窗簾或隔間之意見,因現場坪數不足及空間規劃已符多數使用者需求,致難以依建議意見辦理,請中正區公所充分與該民眾溝通說明,以維服務品質。 (二)部分機關網站資訊未能即時更新及網頁連結錯誤,造成民眾困擾一節,請各機關、區公所確實檢視及儘速更新網頁內容,本人將擇期登入局處網頁檢視正確性,亦請研考會檢視機關網頁缺失,提報市政會議檢討,以為精進參考。 (三)市長信箱係本府與民眾溝通市政議題之重要平臺,經研考會評析確有改善空間的不滿意案件,請研考會連續3個月就該機關回應處理情形詳加查證並提報市政會議檢討。 (四)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涉及民眾權益部分,請其法制人員彙整相關案例及題材,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供同仁參循,並請法規會及訴願會適時予以專業協助。另訴願決定撤銷處分之案件,亦請訴願會主動知會相關局處,並調訓其法制人員參與實務研習,以充實專業知能。 (五)民眾陳情社會局自訂重陽敬老禮金發放期限及拒絕於年度期間內補發一節,全案攸關民眾權益,如未逾年度預算核銷期限,原則上採彈性作法同意補發,惟未來類此案件之處理,希採民眾主動申請始發放為原則,以提升行政效率。 二、有關媒體或議員索取貓空纜車復駛、花卉博覽會及捷運文湖線系統等市政議題資料時,請權管局處即時向秘書長及副秘書長反映,俾預為因應及妥處。 三、邇來媒體報導本市部分學校學生參與幫派組織犯罪一節,由於涉案學生恐有擴大趨勢,請陳副秘書長督導教育局與警察局妥處,透過學校教訓輔系統加強宣導、清查與輔導,以導正學生偏差行為,並請警察局儘速將非法架設簽賭網站且吸收學生充當組頭、招攬簽賭之首謀緝拿到案,以貫徹本府防制幫派滲入校園之決心。 四、鑑於近日發生兩起員警舉槍自殺之憾事,請各局處科室主管多方關注所屬同仁身心狀態及工作適應情形,及早覺察警訊,俾尋求專業機構協助,以防範悲劇再度發生。 五、針對媒體與部分議員質疑內湖區金龍路側溝僅有集水井功能而無法排水,影響民眾權益一節,請工務局水利處、環保局儘速於防汛期前完成缺失改善,並積極與當地里長及民眾宣導說明,以杜非議。      

    散會

    2010/01/26 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