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第1059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0-04-25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王 志 達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列席

    莊 武 雄 陳 嘉 欽 楊 綱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八十九年四月十八日第一0五八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研考會報告:有關「台北市豪雨積水改善工程(工作)執 行情形」,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警察局報告:本府八十九年三月份執行「正俗專案」掃黃工 作成效檢討,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另請警察局持續加強查緝取締,以防 止色情行業蔓延。 五、訴願會、法規會報告:為各機關遇重大訴願案件,於受理機 關舉行言詞辯論時,應由原處分機關高層長官出席答辯 ,必要時,請法規會派員列席協助答辯乙案,報請 公 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七月一日起施行之訴願法,凡涉及本府重大政策或標的 金額較高之訴願案件,各位首長或高層人員均有可能親 自參與陳述意見或言詞辯論,希各機關首長務必做好相 關作業規劃,以闡明本府立場。 六、主計處報告:檢陳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本市地方總 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特別預算截至八十九年三月底止 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府向中央政府申請補助經費之七十八個單位中,僅有 十六個單位執行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績效明顯不彰, 對未來本府向中央爭取補助款將會有所影響,希各位首 長重視並加強預算執行,並請主計處統計執行率未達標 準之單位,比照年度預算執行率未達標準之處理方式辦 理。 七、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九年三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處理情 形及各類執照處理時間等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工務局於統計資料中敘明違章查 報數字消減原因,俾便充分掌握實際狀況。 八、研考會報告:有關﹁台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餘土︶近 、中、長程處理計畫︵事項︶辦理情形﹂,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九、捷運公司報告:有關本公司八十九年三月八日至八十九年四 月七日期間,捷運系統運轉事故及處理改善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研考會及交通局邀請本府具相關專才之參事、顧問、 技監及交通局之專家,共同參與本案檢討過程,借重其 專業能力提出改進建議,以加強監督機制。 十、警察局、交通局報告:檢陳八十九年三月份執行防制交通事故 、掃除路霸、酒後駕車、及拖吊工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十一、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公所八十九年三月份改善市容查報 、追蹤列管案件及四月份重點查報主題清查逾期案件 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十二、主計處報告:提報本府八十九年三月份推動資訊業務具體 工作項目成果 ,請 鑒核。    主席裁示:請提下次會議報告。 十三、教育局報告:為本市參加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全國中等學校 運動會成績優良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提下次會議報告。 十四、財政局報告:為本市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截至八 十九年三月底止,歲入預算實質收入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十五、勞工局報告:有關千禧年五一勞動節系列活動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十六、稅捐處報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九年三月份重要工作 概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乙、討論事項 一、主計處提:檢具臺北市中山十四、十五號公園新建工程特別 決算,提請  核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財政局提:修訂「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行政罰鍰執行績效考核 要點」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三、工務局提:為修正「臺北市政府執行行政院維護公共安全方 案各類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作業要點」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四、人事處提:本府兵役處函報擬修正「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組織 規程」及編制表以及訂定「臺北市替代役管理中心組織 規程」及編制表(草案)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之點: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組織規程現 行、修正條文對照表(草案)修正條文第三條第六款「 秘書室…、研考及不屬於其它各組室事項。」修正為「 秘書室…、研考及不屬於其它各科室事項 。」,第五條 「本處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組員、…。」修正為「 本處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科員、…。」。 五、人事處提:有關「臺北市政府性騷擾事件處理要點(草案) 」,提請 審 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請法規會就文字部分進行潤飾後再依擬辦 意見辦理。 (二)修正之點:本要點草案第二條「本要點所稱性騷擾,係 指一切不受歡迎且令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有被侵犯 感覺之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言語、舉動或其他行為。」修 正為「本要點所稱性騷擾,係指一切與性有關之不受歡 迎且令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有被侵犯感覺之言語、 舉動或其他行為。」,第五條第六款刪除,餘款次依序 遞改。 (三)本案實施半年後再行檢討修正,以符實際需要。

    決議事項


    一、本市將於七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此一 重大政策之實施,將改變民眾舊有之垃圾處理習慣,同時亦   將建立起民眾現代化環保觀念,惟綜觀基層反映,民眾對此   政策尚有許多不夠明白之處,請環保局加強宣導工作,亦請   本府各機關、全體同仁全力配合,不可絲毫鬆懈,亦不能存   有任何模糊空間,務必於七月一日前,完成周延完備之前置   作業,除 讓市民充分了解實施細節、相關期程以利民眾配合   外,亦應強調本府實施此一政策之決心,且於實施後亦將嚴   格執行相關規定,希市民能對此創新之環保政策,予以支持   與配合,共同營造更潔淨的生活空間。 二、防汛期將至,為避免市民生命財產受損,請工務局加強防汛   準備工作,對已完成排水改善工程地區,我們應有信心向民   眾保證降雨量如於某個範圍內,該地將無積水之虞,而對有   積水可能之地區,本府亦應訂定發布預警時間,事先籲請居   民防範,以降低災情;另連日豪雨,對市區內交通尖峰時段   之車流亦有影響,請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擬訂相關出勤計畫   ,隨時掌握氣象資訊,機動調整勤務,以紓緩因大雨造成的   車流壅塞現象。 三、為遏止違規夾車色情小廣告之流散,請警察局研究印製反制   之宣導小廣告卡片,載明本府取締色情行業之決心與過去績   效,並加註檢舉專線電話, 廣發予駕駛人,結合民眾力量,   共同打擊色情業者,並讓民眾與違法色情業者感受本府執法   決心,進而淨化本市生活環境。

    散會

    十時四十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