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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8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8-12-08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 市 長林副市長代

    紀錄

    王 志 達

    出席


    林 嘉 誠     白 秀 雄   陳 哲 男   廖 正 井     游 錫 涇   謝 維 采 王 啟 煌 楊 至 雄   張 雅 麗 李 逸 洋 林  全     郭 生 玉 林 逢 慶 許 瑞 峰     賀 陳 旦 陳  菊 郭 吉 仁 王 進 旺 涂 醒 哲 劉 世 芳     張 景 森 林 陵 三 卓  藤 陳 發 身 許 仁 舉 郭 瑤 琪 張 起 龍代 李 作 復 姚 秋 旺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林 嘉 誠翁瑞廷代 周 弘 憲 張 富 美 高 正 尚 林 文 淵 劉 初 枝     陳 椿 亮顏邦傑代

    列席

    陳 欽 銘 莊 武 雄 蔡 振 聰 陳 光 雄 胡 兆 康 方 進 貴 郭 志 雄 蘇 崇 昆 楊 立 奇 林 麗 玉 黃 世 興 林 得 銓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八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另捷運新中線已於今日進行履    勘,請交通局、捷運局及捷運公司加快相關履勘程序,希能    於本(十二)月二十日前順利通車。 四統一發包中心報告:提報本中心八十七年十一月份辦理本府所屬    機關學校各項營繕工程及物料採購招標執行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本府各項營繕工程及物料採購招標之預算    決標差額從八十五年度至今,已達一百四十二億餘元,撙節    公帑,顯見績效,亦展現了四年來新市府革新之決心,在此    感謝謝副秘書長、統一發包中心全體同仁之努力及各相關機    關之配合。 五消防局報告:檢陳八十七年十一月份執行災害防救工作報告,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消防局全體同仁之辛勞。 六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八年度截至八十七年十月底止    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收款(行政罰鍰)催收專    案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亦感謝財政局及催收    專案小組成員之努力。 七交通局、警察局報告:檢陳八十七年十一月份執行防制交通事故    工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交通局、警察局交通大隊對防制交    通意外事故所做之努力,亦希持續加強交通事故之防範措施    ,實現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少至九十九人以下之施政目    標,以創造三十年來之最佳紀錄。    乙、臨時報告事項 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掃蕩電玩專案」及「取締四輪驅動軌道車    」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配合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    略。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警察局全體同仁之辛勞。    丙、討論事項 一交通局提:本局公共汽車管理處管有本市松山區西松段二小段四    八五∣一、四九二∣二地號土地,擬請准依土地法第二十五    條規定程序辦理標售,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函請台北市議會同意及行政院核准後辦理公開標售    。 二建設局提:為巧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承租(購)中南市場用    地內市有土地投資興建市場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台北市議會同意及報行政院核准後,再訂定    出租(售)契約書。 三人事處提:本府秘書處函報擬修正「臺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八    、九條條文暨臺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編制    表,同時修正「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暨    編制表及「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制表」乙案,    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同意撤回。 四財政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市有財產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    運用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辦法草案第一條「為加速推動臺北市都市建設、…    ,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及第七十八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修正為「為加速推動臺北市都市建設、…,並依預算法第二    十一條及第九十六條規定,訂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基    金為非營業循環基金,…。」修正為「本基金為作業基金,    …。」。    丁、臨時討論事項 一衛生局提:檢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醫療院所人員獎勵金    發給辦法(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之點:本案中之「辦法」均修正為「基準    」。 二衛生局提:檢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精神復建機構補助獎勵措施    計畫」乙份,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之點:本案擬辦意見「本計畫於市政會議    審議核可,再函送市議會通過後,彙提預算審查委員會核議    。」修正為「本計畫送市政會議會核可後,發布實施。」。 三發展局提:為修訂「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管制審議委員會    設置要點」乙案,謹提 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要點(草案)第二點「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    委員二十一人…。」修正為「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委    員二十二人…。」;二∣(十三)「本府警察局副局長」修    正為「本府消防局副局長」;另委員增列教育局副局長。第    三點「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警察局等有關單位遴派    人員兼任之。」修正為「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消防    局、教育局等有關單位遴派人員兼任之。」。第五點增列「    委員應親自出席。」。

    決議事項


    第二屆民選市長選舉已經結束了,感謝市府八萬二千多位同仁 在市長請假期間的協助與支持,使得市政能在井然有序的運作下, 順暢地向前推展,同時也要感謝在選舉期間所有協助選務工作的同 仁及執行﹁景泰十一號﹂任務的警察同仁,由於您們的恪盡職守, 使得選舉過程順利、平和地渡過。同時對於環保同仁不眠不休地拆 除選舉旗幟及文宣品,使得市容在最快的時間內回復原貌,在此一 併致謝。雖然選舉的結果已經揭曉,但是四年來全體同仁對於市政 建設的盡心盡力卻是無庸置疑的,最近英文亞洲周刊將本市評為亞 洲十大宜人城市的第五名,這項殊榮是全體同仁辛苦耕耘而來的成 果,歷史將會為這個城市以及這個城市的所有默默付出的人士記上 一筆,為您們的努力和汗水譜上一曲希望樂章,因為您們的貢獻, 臺北站起來、臺北走出去了,進而改變世人對臺北的看法與觀感。 距離交接還有十多天,請各位同仁能一本為民服務的初衷,繼續協 助市政工作的推展,為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而努力前進。對本府全體 八萬二千多位同仁四年來同心協力,為本市奠定良好的基礎,大幅 增加市民的尊榮感與歸屬感,建立美麗臺北新故鄉,再一次向各位 首長、各位同仁致上最誠摯的敬意與謝意。

    散會

    九時四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