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八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另捷運新中線已於今日進行履
勘,請交通局、捷運局及捷運公司加快相關履勘程序,希能
於本(十二)月二十日前順利通車。
四統一發包中心報告:提報本中心八十七年十一月份辦理本府所屬
機關學校各項營繕工程及物料採購招標執行情形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本府各項營繕工程及物料採購招標之預算
決標差額從八十五年度至今,已達一百四十二億餘元,撙節
公帑,顯見績效,亦展現了四年來新市府革新之決心,在此
感謝謝副秘書長、統一發包中心全體同仁之努力及各相關機
關之配合。
五消防局報告:檢陳八十七年十一月份執行災害防救工作報告,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消防局全體同仁之辛勞。
六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八年度截至八十七年十月底止
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收款(行政罰鍰)催收專
案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亦感謝財政局及催收
專案小組成員之努力。
七交通局、警察局報告:檢陳八十七年十一月份執行防制交通事故
工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交通局、警察局交通大隊對防制交
通意外事故所做之努力,亦希持續加強交通事故之防範措施
,實現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少至九十九人以下之施政目
標,以創造三十年來之最佳紀錄。
乙、臨時報告事項
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掃蕩電玩專案」及「取締四輪驅動軌道車
」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配合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
略。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警察局全體同仁之辛勞。
丙、討論事項
一交通局提:本局公共汽車管理處管有本市松山區西松段二小段四
八五∣一、四九二∣二地號土地,擬請准依土地法第二十五
條規定程序辦理標售,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函請台北市議會同意及行政院核准後辦理公開標售
。
二建設局提:為巧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承租(購)中南市場用
地內市有土地投資興建市場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台北市議會同意及報行政院核准後,再訂定
出租(售)契約書。
三人事處提:本府秘書處函報擬修正「臺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八
、九條條文暨臺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編制
表,同時修正「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暨
編制表及「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制表」乙案,
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同意撤回。
四財政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市有財產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
運用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辦法草案第一條「為加速推動臺北市都市建設、…
,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及第七十八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修正為「為加速推動臺北市都市建設、…,並依預算法第二
十一條及第九十六條規定,訂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基
金為非營業循環基金,…。」修正為「本基金為作業基金,
…。」。
丁、臨時討論事項
一衛生局提:檢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醫療院所人員獎勵金
發給辦法(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之點:本案中之「辦法」均修正為「基準
」。
二衛生局提:檢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精神復建機構補助獎勵措施
計畫」乙份,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之點:本案擬辦意見「本計畫於市政會議
審議核可,再函送市議會通過後,彙提預算審查委員會核議
。」修正為「本計畫送市政會議會核可後,發布實施。」。
三發展局提:為修訂「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管制審議委員會
設置要點」乙案,謹提 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要點(草案)第二點「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
委員二十一人…。」修正為「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委
員二十二人…。」;二∣(十三)「本府警察局副局長」修
正為「本府消防局副局長」;另委員增列教育局副局長。第
三點「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警察局等有關單位遴派
人員兼任之。」修正為「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消防
局、教育局等有關單位遴派人員兼任之。」。第五點增列「
委員應親自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