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 報告本府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第一○五四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 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 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至公車儲值卡壞卡問題,請交通局、
捷運公司儘速處理,以息民怨。
四、建設局報告:謹陳本市愛心(流浪)犬一、二月份處理情形,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尊重生命,本人將愛心犬照顧列為重要政見之一,實施
相關措施後,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與動物醫院收容及民
眾認養愛心犬數量一年來已明顯增加,顯現已獲致成效,
感謝所有工作同仁的努力,另請建設局著手規劃實施屆滿
一週年之相關活動,亦請新聞處屆時配合宣導,以擴大宣
傳效果,以使愛心犬保護意旨更加完善。
五、捷運公司報告:有關本公司八十九年二月八日至八十九年三月
七日期間,捷運系統運轉事故及處理改善情形,報請 公
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捷運運轉系統經相關機關同仁的努力,故障率已有降低,
在此向所有同仁之辛勞表達慰勉之意,另請捷運公司研究
延長營運時間的可行性,以提供市民更安全便捷的大眾運
輸服務。
六、環保局報告:本市公共場所公廁清潔維護情形八十九年一、二
月檢查結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 准予備查。
(二) 請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無論新建與否,均應訂出改善男
女公廁比例的目標及時間表,並請研考會列管,另為提供
民眾乾淨、清爽的如廁空間,展現現代化城市之基本要件
,請環保局對不合格之公廁,加強告發裁罰,以收其效。
七、民政局報告:充實鄰里社區聯網網站資訊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另請財政局李局長參與網站內容規劃。
乙、 討論事項
一、環保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違反廢
棄物清理法稽查工作執行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交通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收支
保管及運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
議。
決議:本案撤回,請法規會重新檢討後再提會討論。
三、捷運局提:「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與地下街設施連通建築物收
費要點(草案)」擬於市政會議審議完竣後刊登本府公報
函頒實施,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法規會、訴願會協助酌作文字整理後
再函頒實施。
四、發展局提:配合本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規則第五條使用組之使用項目修正案,增訂及修訂臺北
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附條件允許使用之核准基準表,
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