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八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丙、討論事項一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為「通過。」;丁、指示事項一「…本府發展局、
建設局應澈底檢討舊市府即已存在之山坡地開發案,…」修
正為「…本府發展局、建設局及工務局應澈底檢討舊市府即
已存在之山坡地開發案,…」。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消防局報告:本(八十七)年十一月一日至七日為本市防災週,
請各局處本於職責配合展開全面防災宣導,以提昇市民防災
意識,防止各種災害發生及降低各種災害損失,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各相關機關務必配合辦理。
四衛生局報告:臺北市醫療機構受理家庭暴力暨性侵害事件就醫保
護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乙、臨時報告事項
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掃蕩電玩專案」及「取締四輪驅動軌道
車」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略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員警同仁的辛苦與努力。
丙、討論事項
一人事處提:本府民政局函報擬修正「臺北市各區公所組織規程」
第二、三、四、九條條文及編制表一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之點:「臺北市各區公所組織規程第二、三、四、九條條文
對照表」中修正條文第三條第三款「工務課:掌理公共工程
、巷弄道路、…」修正為「工務課:掌理公共工程、社區環
境改造、巷弄道路、…」;同條款說明欄「…,掌理業務不
變。」修正為「…,並增加社區環境改造業務。」
二人事處提:本府主計處函報擬修正「臺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十條
」及該處編制表一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民政局提:研擬「臺北市政府頒發榮譽市民紀念章實施要點」修
正草案(如附件一建議修正對照表),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
(一)「臺北市政府頒發榮譽市民紀念章實施要點」建議修正對照
表中擬修訂要點第三點第三款「…並由本府承辦機關提供一
定金額捷運大眾運輸儲值卡,…」修正為「…並由本府民政
局提供一定金額大眾運輸儲值票證,…」。
(二)市民榮譽紀念章及榮譽市民證書之修正,經核定如左:
1臺北市榮譽市民中英文證書樣稿原則通過,並委請訴願會
張主任委員酌做文字潤飾。
2勳章與徽章均採取本案附件(三)所示第(1)種樣式,
其中勳章之肩帶以市徽紅、黃、綠、藍四色搭配訂製;榮
譽證則採取第(3)種樣式,並修正「臺北市榮譽市民證
」英文字樣與中文字樣平行,左下角「姓名」、「生日」
及身分證字號等均刪除,改以直接書寫領受人姓名,並註
明發證日期與發證編號,發證日期並以公元紀年。
四國宅處提:針對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
標售標租辦法,限定國民住宅出租之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
長不得超過六年,建議放寬老人、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不
在此限;及放寬單身資格承租國宅相關事宜討論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丁、臨時討論事項
工務局提:為函頒實施「臺北市政府優良營造業廠商評選要點」(
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要點(草案)第三點「評選委員會置委員十九人,…
,其餘委員由本府建設局、捷運工程局、…」修正為「評選
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一人,…,其餘委員由本府建設局、發展
局、民政局、捷運工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