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頒發陳志銘秘書長懋績一等首長政績紀念章。
(二)表揚管理階層班期研習績優學員。
二、獻獎
本府採購稽核小組榮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優等。
主席致詞:恭喜獲獎同仁,並對各位的付出與奉獻表達肯定之意。
貳、宣讀本府111年5月24日第219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訂定「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業務績效評鑑辦法」案。(法務局、都發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本市「內湖區第九期擬辦市地重劃區」開發計畫停止執行案。(地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有償撥用本府財政局經管新北市板橋區永翠段19地號臺北市有土地,依法應終止市有耕地租約並補償承租人,所需經費擬由市庫墊付案。(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檢陳「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110年度決算書案。(客委會)
決議:本案通過。
五、捷運局經管之捷運信義線信義安和站(捷5)基地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處分案。(捷運局)
決議:本案通過。
六、本府擬籌組農產零售公司,檢送投資計畫書送議會同意一案。(產業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案函送議會後,仍請隨時留意審議進度並適時回應。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李旻蔚副總聯絡人口頭報告:
(一)市政總質詢期間,針對市長承諾事項或限期回復案件,請權管局處於議場適時提出說明,並於會後把握期限妥予回覆;另各局處於部門質詢、座談會、市長專案報告等要求研議或承諾事項,亦請持續追蹤進度,並適時主動回報議員。
(二)本會期即將結束,請各局處把握大會開議期程,針對尚未通過之重大政策及議法案,妥善溝通加強說明,若需府級長官協處案件,亦請盡早提出,以利安排後續拜會議員事宜。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局處首長應確實掌握議員關注之市政建設或時事議題,並於議員質詢時協助說明議題細節,以利議事進行順遂。
三、111年第1季出國報告案。(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官北及奇岩公地民建民營社宅設定地上權案,請以此案為試辦指標,持續關注本案投標狀況及未來財務損益平衡情形,作為日後社會住宅管理參考。
(三)各機關出國報告應秉持「What’s new? What’s important?」精神,學習國外經驗作為精進市政參考;本案報告人對本市社宅政策等市政建設,後續如有相關看法,請於會後提供本人參閱。
四、臺北市城市運動隊-冠名隊伍合作成果報告案。(體育局)
蔡副市長補充說明:考量企業品牌與運動員生涯規劃,日前曾請臺北捷運公司與悠遊卡公司評估培育選手一事,兩大董事長皆表示此為企業使命,後續將持續朝該方向進行。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體育局應研擬運用社會企業資源,培育本市優秀選手並協助生涯規劃,請將本案設定為重要政策項目並訂定KPI的目標值。
五、本市「狗運動公園及狗活動區設置成果」。(產業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