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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162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2-05-07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英九

    紀錄

    王志達

    出席


    歐晉德 白秀雄 陳裕璋 劉寶貴 李鴻基  李博文 廖 鯉 康炳政 劉盈柯 潘宗正 蔡信義 張雅麗 吳慧美 黃靖南 陳華泰 林正修 李述德 李錫津 黃榮峰 陳威仁 陳武正 陳皎眉 鄭村棋 王卓鈞 邱淑媞 沈世宏 許志堅 龍應台 范良銹 郭瑞華 張博卿 宋清泉 王清海 吳育昇 黃雲生 石素梅 鐘昱男 溫新琳 吳秀光 陳清秀 張明珠 孔文吉 蔡輝昇 顧燕翎 陳椿亮

    列席

    蔡茂岳  陳慶安 游進忠

    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第一一六一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財政局報告:為本市九十一年度截至三月底止,歲入預算實質 收入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文化局報告:「臺北之家」(三級古蹟前美國大使官邸)委託 經營管理案之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文化局報告:為「臺北國際藝術村」業務推動情形,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七、環保局報告:本局擬訂臺北市「清山淨水-親山淨水,垃圾不落 地運動」推動計畫(草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 准予備查。 (二) 市府團隊上任後於第一年全力推動「取締違規小廣告」的     環保政策,第二年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第三年推行     「公廁年」,成效均極為顯著,今年預計進行「清山淨水     」計畫,也是本府環保政策中極為重要的施政,每一項工     作都有層次、有計畫的推動美化生活環境,非常值得肯定     ,希望各局處會及所有市民繼續積極配合推動,以打造本     市成為現代化的環保都市。 八、捷運公司報告:捷運公司九十一年第一季(一月一日至三月三     十一日)期間,捷運系統運轉事故及處理改善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九、採購稽核小組報告:提報本府採購稽核小組九十一年一月至三 月份稽核本府各機關辦理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案件情形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十、人事處報告:本府九十一年員工親子運動會活動進行程序及活 動內容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各局處會鼓勵所屬員工踴躍參加。 貳、臨時報告 一、翡管局報告:翡翠水庫目前供水利用現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二、自來水處報告:為因應臺北地區久旱不雨,謹提出推動第一階 段節約用水及第二階段限水措施之成果與執行方式,並準 備實施第三階段分區供水,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參、討論事項 一、工務局提:為訂定「臺北市公有防救災重要建築物設置防洪排 水措施作業要點 」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二、捷運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 發公有不動產租售辦法」為「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 發公有不動產租售自治條例」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發展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公園開發都市設計準則」 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四、發展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整建住宅更新初期規劃費 補助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五、文化局提:「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使用管理要點(草案)」暨     「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收費基準表(草案)」等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六、人事處提:本府衛生局函報擬修正「臺北市立中醫醫院組織規 程」暨編制表(草案)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七、建設局提:為訂定「臺北市政府委託經營管理所屬農產品批發     市場甄選須知」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頒實施。   附帶指示:有關交通局長所提批發市場經營管理計畫應注意交     通衝擊影響評估計畫之意見,請建設局參酌。 八、建設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吧及特種咖啡     茶室管理規則」為「臺北市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乙     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附帶指示:本案管理對象有其複雜性,請建設局商管處除應在     法規上儘可能做到防弊之外,實質上亦應建立事前審查及     資訊勾稽查核之機制與執行能力的強化,以避免不法商家 利用人頭違規營業等弊端出現;至有關資訊的收集,請社 會局、警察局等相關機關配合辦理。 肆、臨時討論事項 民政局提:為「行政院撤銷本府延後辦理第九屆里長選舉,並延長 第八屆里長任期之決定,擬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五條第八項規 定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乙案,請提 審議。 決議:通過。

    決議事項


    伍、指示事項 一、由於久旱不雨,翡翠水庫水位已瀕臨嚴重下限,為因應此一緊 急狀況,本府將 從五月十三日起實施本市二十二年來第一次的 全市分區供水,自下周起水處供水區域,將分五區實施每五天 停水一天的方式分區供水,以節約用水,但中央如宣布於五月 十三日前實施,本市亦將配合提前辦理。分區供水會增加民眾 生活的不便,但如不儘快實施這項緊急應變措施,未來我們可 能很快就會面臨無水可用的困境,因此,在此呼籲全體市民, 共體時艱,以渡缺水難關。至本市工業及生產事業用水戶,依 統計有四十五戶,而其用水總量僅占全部用水的百分之○‧八 ,請水處就個案評估後調整;另明日開始實施之限制大用戶用 水措施,對於部分採循環用水的游泳池、三溫暖業者,請衛生 局加強水質抽驗,以減少病媒滋生的機率,而包裝用水、飲料 冰品等食品抽驗,亦請提高檢驗頻率,以維民眾健康。對於本 市供水問題,本人十分憂慮,萬一無水可用,必將造成民眾恐 慌,甚而對社會也將產生極大的衝擊,因此本府有責任提早告 知民眾,要有苦撐待變、做最壞打算的準備,全體市民必須以 「緊張、但不恐慌」的態度,認真的面對這個危機,寧可提早過 苦日子,也不要屆時措手不及。另未來限水的時間可能相當長, 希望做好心理準備,並請水處向市民說明未來因應天氣變化、 水庫進水與限水措施實施步驟的互動機制,再次請民眾節約用 水共體時艱,希望能攜手共渡難關。 二、有關近日媒體報導本府將針對外縣市學生實施差別費率的話題 ,具有非常高的敏感度,請教育局加強說明澄清,爾後同仁對 尚未成熟的政策,應力求謹慎,避免任意對外發言,一旦有錯 誤報導出現,權責機關應在第一時間一次說清楚,以免造成本 府形象的損害。教育局此次處理本案的時效過於遲緩,請檢討 改進。另有關媒體報導,議員指稱交通局公車處採購低底盤公 車疑存有弊端一事,交通局的反應亦嫌稍慢,既已掌握相關資 訊,卻未有因應作為,媒體報導之初,應即刻說明事件詳細原 委及本府作法,以減低外界不必要的臆測。另各首長應再加強 危機應變的能力及新聞事件處理的敏感度,以迅速掌握情況做 最有利的澄清。 三、掃蕩色情行業是本府向全體市民承諾的重要施政,為維續成效, 請警察局研擬加強掃黃的進階行動,以遏止色情行業死灰復燃。

    散會

    十時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