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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052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0-02-29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王 志 達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李 博 文 劉 寶 貴 林 陵 三 廖 鯉 楊 至 雄 林 正 修鍾則良代 李 述 德 李 錫 津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     葉 金 川許君強代 陳 皎 眉 鄭 村 棋陳華泰代 王 進 旺 沈 世 宏 陳 威 仁 龍 應 台 江 耀 宗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王 清 海 金 溥 聰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吳 秀 光 陳 清 秀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 陳 椿 亮

    列席

    蔡 茂 岳 陳 慶 安 游 進 忠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第一○五一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民政局報告:充實鄰里社區聯網網站資訊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請民政局修正本案內容,於兩週後再提出報告。  (二)鄰里社區聯網網站是建構臺北市為網路新都之重要機制,     亦是社區總體營造重要的一環,希民政局及各局處通力合 作,篩選適宜之便民資訊,充實網站內容,增添更多的創     意與民眾關心事項,以強化為民服務功能,另亦可洽請各     社區內之學校或民間機構認養鄰里網站,以提升各網站內     涵及維護水準。 四、發展局報告:為「推動臺北市都市更新方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臺北市都市更新是本人競選時的主要政見之一,亦為本府     連續年度之重要工作計畫,本人在此一方面肯定發展局所     提之計畫,亦希各機關能密切配合,以使本案能順利推動     ;另請發展局按月提報工作進度,並請研考會列管各項更     新計畫,務必於本人任期內彰顯績效,真正提高市民生活     品質。 五、秘書處報告:有關本府市政會議議程電子傳輸作業訂於八十九     年四月一日起正式實施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六、主計處報告:檢陳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本市地方總預     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特別預算截至八十九年一月底止執行     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請各機關確實加強預算之執行,以免因執行不    力,影響下年度預算分配額度。 (二)請主計處於籌編九十年度預算時,以各局處上一年度預算執    行情形,做為審查依據,以避免浮濫,另除歲出預算外,歲    入部分亦請各局處加強執行,以增加市庫財源。 七、文化局報告:為說明本市市立交響樂團及美術館八十八年觀眾     人數較八十七年減少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各藝文單位強化活動及展演內容,吸引民眾參與,以增加    本市藝文人口並提升市民文化層次。    乙、臨時報告事項 文化局提:有關市定古蹟中正區撫台街洋樓受火警波及,古蹟背景   與修復現況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民政局即刻進行相關安全維護工作,以保障過往行人安全    ,另針對有火災顧慮之古蹟,亦請加強維護,以落實古蹟保    護政策。   丙、 討論事項 環保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管制飼養家畜家禽辦法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決議事項


    一、連日大雨,市區道路破損情事,時有所聞,請工務局養工處加   強巡查維修,另巷道內路面坑洞部分,亦請各區公所儘速維護   ,以還市民平整安全的行路空間;由於道路之鋪作、路面材質   選擇等攸關道路使用品質,請歐副市長召集相關局處會商檢討   ,於兩週內提報,以作為改善依據,至本市山坡地邊坡部分,   亦 請建設局、工務局加強維護檢修,以維安全。 二、有關大臺北地區國中三年級定期複習測驗考試疑似洩題事件,   外界極為關切,請教育局深入檢討考題印製、運送流程之缺失   ,力求改進,另針對制度面是否有檢討必要,併請教育局研究   後對外詳細說明。 三、本人至議會所作之專案報告,各機關撰稿時,可將大綱先行陳   核,俟核定後再撰寫內容,其資料內容請各局處首長務必事先   親自審閱瞭解,以確實掌握報告內容,並請副局長或主任秘書   專責彙整,以免因文字、數據之謬失,而影響報告之進行。

    散會

    十時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