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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86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6-07-23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市長

    紀錄

    黃淑娟

    出席


    陳師孟     白秀雄     廖正井 單小琳     謝維采     馬永成 王月鏡     夏漢容     蔡信義公假 唐雪舫     楊至雄     涂醒哲請假 陳哲男     林 全     吳英璋 林逢慶     李鴻基     賀陳旦 陳 菊     郭吉仁     丁原進 陳寶輝     林俊義     張景森 林陵三     卓 藤     陳發身 許仁舉     郭瑤琪     羅文嘉張起龍代 李作復     李玉麟     沈昆興 葉盛茂     林嘉誠     周弘憲 張富美     高正尚     林文淵 劉初枝李銘彬代 陳朝威

    列席

    王啟煌     王子良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六六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丙、指示事項一﹁..本市電腦號誌不但     未能積極發揮功能,及因品質不佳,..﹂中之﹁及     ﹂修正為﹁且﹂。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環保局報告:三合一資源回收計畫報告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修正備查。     修正之點:三合一資源回收計畫陸、因應之道三﹁      社區或交通密集處,設置臨時密封垃圾子車,讓      早出晚歸之市民,將垃圾丟棄在此。﹂刪除。   (二)環保局自三月九日起實施三合一資源回收計畫後,     在宣導垃圾分類、提高資源回收率、消滅環境髒亂     及提高垃圾清運效率上,確實達到垃圾減量初步成     果,對整個政策的推動及實施,本人在此表示肯定     及嘉勉之意;其次,特別感謝市民同胞對三合一回     收計畫的配合,目前已有三分之二的里數支持實施     該計畫,本人甚感欣慰,在此對所有里長及區公所     全體同仁表示謝意。   (三)邇來部分民眾對垃圾不落地的清運方式有所質疑及     建言,因屬實施的過渡階段,請民政局協助宣導並     透過里鄰長進行意見調查,確實掌握民意作為改進     參考,以提升政策實施之成效。 四之一、研考會報告:報告本府八十五年度施政計畫列管案     件執行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依建議事項辦理;另至六月底止,進度落後     者計三十四件,高達百分之三九.五三,請主辦機     關首長應高度重視,研擬因應對策,以期儘速趕上     進度。 四之二、研考會報告:報告﹁台北市政府人民法人或團體申     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修訂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受理人民申請案件係市民感受最直接、最深     刻的服務項目,各機關均秉持新市府推動﹁廉潔、     效率、便民﹂的政策目標,強化為民服務之工作,     透過本次修訂作業,確實明顯縮短處理時限,希各     局處會不以此自限,應持續努力精進,以提高行政     效率加強為民服務績效。 五、公訓中心報告:謹擬具八十六年度訓練班期計畫案(如附     件),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公務人員訓練中心八十六年度預計訓練類別及班次,     計二八七期(梯次),總訓練人數高達一二、九三四     人(不含教育工作人員),約佔本府員工人數的四分     之一,即每四位同仁中有一位於公務繁忙之餘可至     公訓中心繼續充電、受訓,以落實﹁終生學習﹂的     理念,應有助強化公務人員素質及提升行政效能。    (二)至於薦任股長級主管人員培育訓練,應落實﹁調訓     ﹂與﹁升遷﹂相互結合的目的,以培養領導能力,     希各位首長多加重視。 六、勞工局報告:近期媒體時有讀者投書,台北火車站週邊     許多職業介紹所、圖書公司,以登載徵才廣告為餌     ,詐取求職者保證金及轉介至非法或不安全之場所     工作,引起輿論廣泛討論,本局亦屢獲檢舉,建請     從嚴查處,保障求職者權益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依建議事項辦理,並請警察局、教育局、新聞處、     地政處等各相關單位協助查處。   (二)針對連成集團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及涉有刑法詐     欺之嫌,情節非同小可,請勞工局及相關單位密切     注意,以維護求職者權益。 七、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五年度截至八十五年     五月底止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收款     ︵行政罰鍰︶催收專案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     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請各罰鍰業務執行績效退步、不理想之機關首長應     確實督促所屬,就各項業務執行不彰之原因徹底檢     討,並謀求根本解決之道,特別是罰鍰處分書未送     達率達三成以上的建設局、稅捐處、建管處、衛生     稽查大隊等單位,應儘速研擬對策,提升送達業務     辦理績效。   (二)為提升行政罰鍰執行率,希未來罰鍰金額收繳率能     達六成以上、件數執行率達八成以上,請相關單位     積極努力達成目標。 八、交通局報告:提報本局監理處一年來改善硬體設備、接     待品質暨推動便民服務建立量化工作計畫指標案,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對於交通局監理處訂定﹁進步指標﹂,並採取量化     比較,以落實為民服務工作,本人在此表示肯定及     嘉勉之意。   (二)監理單位的行政革新,在﹁效率﹂政策目標方面,     關於車輛定期檢驗時間預期進步指標應縮短為三分     鐘,另駕照核發時間、駕照換(補)發時間、號牌核     發時間、行照換(補)發時間等預期進步指標一律縮     短為五分鐘,請交通局及監理處同仁務必朝進步指     標邁進;在﹁廉潔﹂方面,期政風發生率達﹁零缺     點﹂為理想指標,請監理處同仁繼續努力;在﹁便     民﹂方面,為期待有更好的進步空間,應以區戶政     工作為學習、仿效旳對象,推動﹁以客為尊﹂的服     務理念。 九、建設局報告:檢陳﹁關渡自然公園闢建計畫與配合措施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對於地政處充分配合辦理發放土地徵收補償費,目     前執行率已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對許處長及地政     處同仁的努力表示肯定之意。   (三)關於關渡自然公園闢建計畫工作內容與期程,配合     單位包括都市發展局、地政處、士林地政事務所、     地政處測量大隊、建管處、新工處、財政局、主計     處、人事處等,應針對主管事項與時程落實執行。 十、民政局報告:本市八十五年度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     會建議案處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有關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建議案,尚     未答覆之案件,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務必如期答覆     完畢。     乙、討論事項 一、主計處提:為編報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特     別預算八十五年度準備金動支數額表乙案,提請      核議。   決議:通過,並函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二、人事處提:本府財政局陳報擬將﹁科員﹂一人改置﹁設     計師﹂並配合修正編制表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三、交通局提:為改派台北捷運公司第一屆常務董事及董事     乙案,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有關程序辦理。

    決議事項


    一、為積極推動族群融合,發揚客家文化,本府在去年的施   政重點中,即針對有關客家文化節的舉辦、客語教學、   客家頻道、編撰客家史及設立客家文化館等項目展開規   劃,並列入今年度的預算及計畫當中,其中有關客家史   編撰乙節,為期完整與周延,應以大台北地區為範圍,   而不只以行政區劃的台北市為限,在委託撰寫的過程中   亦應寬列經費或者援引民間資源,期以負責任的嚴肅態   度,呈現第一部由官方出版的客家史。此外,去年辦理   的客家文化節,雖首次辦理,但已奠下相當好的基礎,   今年亦應及早規劃,並擴大參與,以更具想像力的方式   來呈顯客家文化節的系列活動;有關本活動的經辦,仍   請單副秘書長負責召集協調相關局處會積極擴大辦理。 二、本市八十六年度地方總預算分組審查自六月六日開始以   來,已進入第八週,並已接近尾聲,感謝各位首長、各   位同仁為爭取預算所做的努力及辛勞。事實證明,部分   被全刪的預算,經首長積極溝通協調後仍能恢復一定比   例,惟亦有聽聞議員反映,少數首長對維護預算較不用   心,事先事後的溝通略嫌不足,當場說明或補送資料也   稍嫌遲緩,請各首長把握二讀會的機會,站在﹁市民主   義﹂的大前提,儘可能為提高服務市民的品質,爭取應   有、必要的預算。此外,有關議會所做的但書,本府之   基本態度,議會所做但書有效,對本府是有拘束力的,   無論如何應針對各項但書落實執行。因此,請各位首長   務必詳加檢視目前在委員會所通過之但書,如確有超越   法令範圍,或在權限上窒礙難行者,務必在二讀會時妥   善溝通協調,詳加說明,以免屆時因少數難以執行而需   提案覆議或溝通時,引發不必要的誤會,增加府會間之   困擾,請相關各首長費神、費心多加斟酌。

    散會

    十時二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