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獎
一、表揚110年12月至111年3月即時獎勵有具體績效或重大貢獻之獲獎團體(隊)或員工。
二、表揚111年本府優秀青年公務人員。
主席致詞:本次表揚本府110年12月至111年2月有具體績效或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以及111年本府優秀青年公務人員,得獎都是好事,在此恭賀所有得獎者獲此殊榮。
貳、宣讀本府111年3月22日第218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謹檢陳「111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主計處)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府110年預算執行率已從本人上任時的66%提高至85%,值得肯定,惟仍應持續精進。請主計處提報市長室會議,就執行率未達80%的機關逐一審查,以了解問題所在。
二、為依規定將「臺北市政府遴選臺北市市庫代理銀行案」評選優勝銀行報送市議會同意案。
決議:本案通過。
三、為「臺北市動物之家臨時中繼設施工程」因工程物價調整款增加致原編工程費不足支應,擬修正連續預算總工程經費,並追加物價指數調整款經費案。(產業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為配合行政院「111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實施計畫」,111年5月至12月加發補助款以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並納編本府社會局年度預算,追加3億3,244萬4,000元。惟因追加預算審議時程恐不及於111年5月核發加發補助款,擬報請市議會同意由市庫先行墊付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再次重申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解決每日發現的小問題,系統運作才會順利;漠視問題只會造成議題反撲,請認真以對並及時反映。另外,發現部分申請案件仍有處理流程不清及時程過長等不合理情形,請各局處首長務必採「走動式管理」,隨時檢討內部流程並研議縮短時序,尤其針對市民權益相關事項,切勿拖延造成民眾困擾,提升本府服務效率。
(三)公費核酸檢測獎勵費用分配案已延宕多時,請北市聯醫儘速與中央共同商議研擬獎勵費用分配的合理規範。
(四)社會住宅租金計算問題存在已有時日,都發局如確因社宅來源不同而無法統一計算公式,請充分溝通確認統一作法,妥善檢視既有公式合理性與說明,提市長室會議報告。
(五)違規罰單原因發生日與繳費起始日之時程縮短改善案,請交通局與交通大隊研議精進減少時差。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李旻蔚副總聯絡人口頭報告:
(一)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7次定期大會上週三已開議,市長施政報告業於3月25日完成,針對議員所提出質詢議題,請權管局處於秘書處發文通知7日內填復辦理情形,且依實際辦理進度即時上網更新,俾利後續彙整書面答復資料函復議會,各案之辦理進度,也請適時回復議員。
(二)本會期預計向各黨團爭取支持之本府重大政策共22案、優先法案共9案、優先議案共3案,請各權管局處注意送議會審議之時限,並備妥說帖向議員說明爭取支持;另請各局處每週提報首長拜訪議員紀錄表,於每週五下班前提供Word檔予秘書處彙整。
(三)請各局處針對議員質詢及首長回應事項涉及權管局處者,應在質詢結束後1小時內上網傳送至秘書處機要組彙整,請各局處務必配合辦理。
(四)自3月28日開始,議會已進行本會期部門質詢,也請各局處掌握重大市政議題,如有涉及重大或爭議議題,亦請即時回報府級長官,俾利及時因應。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反省改進是一種文化,請北市聯醫重新檢視COVID-19確診者入住醫院SOP,避免醫護人員不慎染疫風險。
(三)捷運淡水線台大醫院站軌道失火事件,請捷運公司重新檢視高運量行控中心工作說明書有關軌道防火SOP,對於如何避免軌道失火亦應列入檢討,確認癥結點避免問題再度發生,提市長室會議報告。
(四)自己的局處自己救,對於各局處提報之預算追加案,請秉持專業及務實精神審慎提報所需經費。
三、體育局辦理「2022臺北山水鐵人挑戰賽成果報告」。(體育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