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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124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1-07-31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英九

    紀錄

    曾榮林

    出席


    歐晉德 白秀雄(公假) 陳裕璋

    列席

    蔡茂岳 陳慶安 游進忠

    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一一二三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研考會報告:報告本府九十年度施政計畫選項列管計畫九十年 五月至六月份執行進度,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案列管計畫落後者有四十一案,超過百分之五十一,已嚴 重到應該懲處的程度,本人與歐副市長均同感某些單位有懈 怠現象,請相關局處會立刻提出檢討改進計畫,絕不能掉以 輕心,所有落後百分之十以上之列管計畫,局處首長均應澈 底檢討並追究有無人員疏失或懈怠的責任,並請歐副市長及 李副祕書長針對幾件關鍵性計畫逐項檢討,促其儘速完成, 另公共工程督導會報應更密集的開會,現在一個月開一次會 顯然不夠,必要時請安排行程,本人要親自找出原因。 五、發展局報告:為「推動臺北市都市更新方案」推動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發展局參採各方意見繼續推動。 六、環保局報告:本市列管公廁清潔維護情形九十年五月、六月檢 查結果暨本府推動「公廁年」各局處及區公所執行情形,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維護市容,清除人行道上的口香糖汙漬是一項重要工作, 請環保局會同衛生局擬定一套計畫,從上、中、下游之業 者、廠商、消費者及學校加強教育食用口香糖等加以規劃 。環保局清潔隊也應開始處理人行道上的口香糖汙漬,亦 請養工處研究防止人行道上亂吐口香糖的相關措施。 七、研考會報告:九十年第二季「市長與民有約」列管案件辦理情 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與市民有約案件雖已減少,但為了解基層問題,仍應繼續辦 理,對重複陳請者雖可依規定不予受理,但仍應實際去了解 原因,重複陳情不一定是民眾不對,不能以「重複陳情」為 託辭而不理會,請各局處會重視與民有約的相關案件。 八、財政局報告:為強化本市國際交流,謹將「臺北市推動國際經 貿方案」暨執行成果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案請各相關單位積極推動,協助恢復景氣並加強與世界各 國往來,如何把外商留下來也是很好的招商方式,「市長與 外商有約」活動請加強與各語系國家的外商陸續推動辦理,並 將會談紀錄函送與會外商,以示重視。另外勞工局預訂九月份 舉辦國際文化節活動,請參採文化局意見將活動與世界盃棒球 賽加以結合。       貳、討論事項 一、教育局、法規會提:為制定「臺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 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 (一)修正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修正之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所定 之作業基金,…」修正為「…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 特種基金,…」。 二、建設局提:為訂定「臺北市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安置專案處理 原則」(草案) 及「臺北市危險山坡地聚落拆遷安置救濟補 助基準」(草案)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 (一)通過,並刊登市府公報。 (二)請建設局於執行拆遷工作時,應秉持「態度溫和,立場堅定 」及「先安置後拆遷」的原則,至於拆遷補償費的發放請依 規定辦理。

    決議事項


    一、世界盃棒球賽場地的爭議已經落幕,事實證明,臺北市當初所 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正確的,行政院及體委會可能受到嚴重的誤 導,才有不當的發言。讓「體育的歸體育,政治的歸政治」, 才是最好的方式,而這件事也讓我們學到一些教訓,教育局對 整個事件與資訊的掌握大體不錯,但應更積極、確實,以免引 起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另外,以臺灣目前在世界體壇,乃至國 際社會的地位,能爭取到世界盃棒球賽,的確不容易。而一個 愛好體育的城市,一定是個健康的城市,臺北市從市長本身到 全體市民都非常熱愛運動,所以應該抱持愛護運動,提倡運動 的精神,全國共襄盛舉,一起辦好這次世界棒球大賽,請各相 關局處會傾全力把活動辦得盡善盡美,而且要多一點「創意」 「將心比心」,幫助球迷及市民做好規劃,並與「亞太文化之都 」活動加以結合。 二、大直橋弊案已引起社會廣泛的注意,這是新市府主政二年半以 來最重大且罕見的弊端,而非常遺憾的又發生在工務局,且工 務局本身未能及早查覺,卻是由公共工程督導會報工程品質查 證小組發現,相關同仁實在難辭其咎,尤其令人痛心的是,在 事發之後,工務局所屬單位之間互推責任,這是給外界火上加 油的不好印象,工務單位在政府機關裏有較多的資源及機會與 廠商接觸,因此,人員的操守與警覺等各方面應比其它單位有 更高的要求。不論廠商是否自主品管或有幾級品管,政府絕對 負有監督責任。所以,與其在細節上談技術問題,不如直接坦 率的承擔責任,相信就算市民不滿意,也會覺得我們是勇於負 責的,反之,不但推不掉反而形象大壞,這也是本人一再強調 的,「寧可撈過界,不要踢皮球」、「在第一時間,一次講清 楚」的道理。工務局在正氣橋的拆建雖然贏得不少掌聲、但在 人行道施工的落後、大湖及碧湖的疏浚、樟新區民活動中心及 天母棒球場的新建工程等,在在引起外界諸多質疑,加上這次 大直橋事件,工務局應痛定思痛,澈底整頓,將負面的不良印 象予以掃除。 三、擔任首長的責任主要在於監督不在於事必躬親,雖已逐級授權 、分層負責,仍應不定期、無預警的到基層查看是否有陽奉陰 違、虛應故事的情形,本人多次親自進入下水道巡視,發現部 分工程因為監工不周而產生問題,也是希望加強監督建立責任 觀念。另日前發現文山區景興國小工程告示牌標示不明及國小 校長上舞廳事件也是監督不周所造成的弊端,這次大直橋事件 既已發生,就無須做任何掩飾,有多少錯就承認多少,勇於面 對,確實檢討,但在責任未清、真相未明之前,工務局不宜冒 然有決定性的談話,惟應將相關單位、人員及廠商到現階段為 止的責任做一澄清,至於不清楚的部分則靜待司法機關調查結 果,再做最後的決定。另景興國小工程告示牌問題也請教育局 儘速改進。 四、黃前市長大洲日前所著臺北風華再現一書,有關中華路的重建 、基隆河的截彎取直及大安森林公園的誕生等三大市政,對於 臺北市的地貌、景觀都有很重大的影響,黃前市長任內花了很 大的工夫才完成這些工程,並且將決策的過程及歷史紀錄下來 ,很值得大家參考,而其出書的動機、時機及方式都很厚道, 實難能可貴,另陳前市長任內編列一百五十億經費並經議會的 支持,促成關渡自然公園的興建,都是值得我們感念前人的努 力,也可做為施政的參考。

    散會

    十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