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一○○九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指示事項五「…,請發展局、財政局研擬相關配套措
施於適當地點規劃大型觀光商務旅館,供來臺開會及商務人
士使用,以符建設臺北市為世界級國際首都之目標。」修正
為「…,請發展局、財政局研擬相關配套措施於國際會議中
心步行距離內之適當地點規劃大型觀光商務旅館,以吸引大
型國際會議在臺北舉辦,以符建設臺北市為世界級首都之目
標。」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統一發包中心報告:提報本中心八十八年四月份辦理本府所屬機
關學校各項營繕工程及物料採購招標執行情形案,報請 公
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統一發包中心將隨著政府採購法的實施而功成身退,底價審
議委員會及物料採購委員會亦將停止運作,在此特別感謝統
一發包中心全體同仁及兩委員會召集人與全體委員的辛勞與
貢獻。
五警察局、交通局報告:檢陳八十八年四月份執行防制交通事故工
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四月份交通事故件數特別多,請警察局、交通局務必逐項檢
討發生原因確實改進,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之發生。
六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八年度截至八十八年三月底止
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收款(行政罰鍰)催收專
案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爾後各機關寄發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准駁之行政處分書或書函
時,請以掛號方式送達,並取得回執。
七研考會報告:「市長與民有約」列管案件辦理情形(八十八年第
一季),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八教育局報告:臺北市八十八年身心障礙市民運動會辦理情形乙案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請教育局對表現特優的同仁酌予敘獎。
(二)請教育局去函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建議將參加殘障奧
運得獎選手的獎金比照一般選手酌予提高。
九環保局報告:北投垃圾焚化廠煙囪觀景台票價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保留。
乙、臨時報告事項
消防局報告:有關本局執行本(五)月八日凌晨三時廿七分文山區
仙岩路六十六號三樓火警搶救缺失檢討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