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確認本府107年9月11日第200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討論事項
修正「臺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社會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各委員會代表最好是本人參加。本府各委員會均有機關首長兼任委員,惟實際出席者常常非首長本人,如文化資產審議會之審議結果,曾遭文化部以未具代表性為由退回之情事,此請各首長或其他指派兼任委員者,務必親自與會,以維委員會之運作。
參、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補充報告:
(一)本會期市政總質詢已結束,請各局處妥處議員關心之議題,並請依限答覆、說明或提供補充資料,俾利後續預算審查。
(二)9月19日為本會期最後一次審議法案之大會期程,請權管局處加強爭取議員支持,俾議法案順利通過。
(三)各委員會已進行預算審查議程,請各局處預先掌握存有爭議或可能暫擱之預算項目,儘速尋求議員之支持。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首長隨時掌握議會各委員會審議之情況,各單位預算務期先順利通過各委員會為目標,以利後續政黨協商審議。
(三)經政黨協商之6項法案均為都發局權管,將於9月19日大會進行審議,請加強溝通說明,務必爭取過半議員出席支持,其他問題府會系統全力協助,期望於當日如期通過。
四、104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業經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主計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體育園區公安體檢」動支第二預備金279萬餘元,經議會審議結果為「不同意動支」一節,請主計處協助體育局,邀集都發局等相關單位,研議後續因應作法,並適時向議會妥適說明並提出再審議請求。
五、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宣導活動成果報告。(警察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青少年亟需正確引導以遠離危害、預防偏差行為,感謝警察局於暑假期間進行各項宣導,值得嘉許。
六、運動場地租借系統E化升級成果。(體育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成效甚佳,惟應強化對外行銷,請秘書處媒體事務組提供專業協助。
七、終身學習好方便-e起學習樂無限。(公訓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與本年8月舉辦之就業博覽會一樣較少人知曉,請各局處協助宣傳、廣為周知,讓資源得以分享,發揮最大效益。
肆、臨時動議
政風處長補充報告:監察院為簡便財產申報作業,業通知各定期申報財產人員,得同意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受理時間為9月5日至10月5日,本項服務亦需配偶授權,始自動帶入未成年子女之財產,轉知各首長知悉,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因漏報或短報財產而受裁罰。
主席裁示:
(一)本項服務係便於進行財產申報,各首長可自行選擇,未獲通知者,請告知政風處協處。
(二)昨日發生臺北捷運站隨機攻擊事件,警察局、捷運公司及衛生局等相關單位協同處理模式極佳,並於第一時間對外說明,各項機制因應迅速得宜,此亦考驗本府平時準備工作之完整與穩定性;尤處選前時刻,外界更易放大檢視,突發狀況之處置益顯重要,請各局處務必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