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年九月四日第一一二九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修正確定。
(二)修正之點:參、指示事項三:「…在沉溺於內心深處…」
修正為「…在內心深處…」;四:「Health city」修正為
「Healthy city」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教育局確實做好第三十四屆世界盃
棒球賽的相關準備工作。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勞工局報告: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推動「永續臺灣就業工程
計畫」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各局處會首長配合善用這項資源,另請鄭局長會後向外界
說明,本計畫專款將由中央補助至九月底止,並於聘雇契約
內詳載,以明責任。
五、研考會報告:報告「臺北市政府九十年度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
案件處理期限表」修訂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環保局報告:檢陳九十年八月份本市垃圾處理數量統計資料及
垃圾費隨袋徵收實施前後垃圾量統計分析結果,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垃圾減量與回收請繼續推動,廚餘之清運試辦亦應加速處理。
貳、臨時報告事項
一、社會局報告:有關本局主辦之「生命禮儀文化博覽會」籌辦情
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案是創新的活動,具有深遠的社會意義,確實值得推廣
,屆時請各局處會首長踴躍參加。
二、建設局報告:為北投區0905豪雨災情現場搶災及善後處理
(建設局部分)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三辦理。
三、衛生局報告:本市本土性登革熱疫情處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事項
一、教育局提:為修正本市各級學校教師請假要點部分條文乙案,
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捷運工程局提:為使捷運信義線以BT方式興建,財務計畫之
設計時程,能依計畫於九十一年度如期推動,其所需經費
約新臺幣四億四千萬元,擬由市庫先行墊支案,提請 審
議。
決議: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附帶指示:請范局長會後就本案意義向媒體作政策宣示,強調本
府對市政建設的決心;另請各局處會嗣後於公文書使用外來
專有名詞時,如BT或BOT等用語,應將中文的正式用語呈現
並將原文括弧於後,以便民眾了解。
三、捷運工程局提:為訂定「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
所需土地協議購買優惠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四、社會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平價住宅分配及管理辦法
」為「臺北市平價住宅分配及管理自治條例」乙案,謹提
請 審議。
決議: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五、民政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違章建築門牌編訂暫行辦
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六、文化局提:為擴大指定原三級古蹟「臺北水源地唧筒室」古蹟
範圍,增列觀音山蓄水池、量水室、渾水抽水站等三處為
古蹟本體,並將原公告古蹟名稱「臺北水源地唧筒室」更
名為「臺北水道水源地」,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保留,請補充資料後再提會審議。
七、文化局提:為修正「臺北市文化發展會報設置要點」乙案,提
請討論。
決議:
(一)修正通過。
(二)請於設置要點第三條中增訂並得聘(派)本府其他人員兼任之
規定,以遴聘適當人員參與。
八、兵役處提:本處因新增替代役業務,擬請准予進用已奉核准新
增其餘員額十三人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附帶指示:本府有部分機關同仁仍有在上班時間看報、聊天、
看股票新聞的情形,顯示單位內部仍有勞逸不均的現象,
未來實施零基預算必須對業務之存廢及增減有深入的了解
,才能編列合理有效的預算,請研考會及人事處通盤檢討
本府各機關現階段業務之存廢,以期人員能合理調配。
肆、臨時討論事項
一、工務局、法規會提:為制定「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工務局提:為訂定「臺北市處理違規廣告物作業須知」,謹提
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附帶指示:請陳局長會後向外界說明本案的意旨,並應特別強
調本府訂定自治條例的目的主要在於放寬規定並統一做法
,惟在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前,仍須依照現行違規廣告物規
則的規定處理,如能趕在選舉前完成立法,即可依新法的
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