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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62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8-06-09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 市 長

    紀錄

    王 志 達

    出席


    林 嘉 誠   白 秀 雄    陳 哲 男   廖 正 井   游 錫 涇   馬 永 成 謝 維 采 王 啟 煌 楊 至 雄   潘 宗 正 李 逸 洋鍾則良代 林 全 郭 生 玉 林 逢 慶 許 瑞 峰 賀 陳 旦 陳  菊 郭 吉 仁 王 進 旺 涂 醒 哲 劉 世 芳黃宏維代 張 景 森 林 陵 三 卓  藤 陳 發 身 許 仁 舉 郭 瑤 琪 林 錦 昌 李 作 復 姚 秋 旺 沈 昆 興 葉 盛 茂 林 嘉 誠翁瑞廷代 周 弘 憲 張 富 美 高 正 尚 林 文 淵 劉 初 枝李銘彬代 陳 椿 亮

    列席

    陳 欽 銘 莊 武 雄 蔡 振 聰 陳 光 雄 胡 兆 康    郭 聰 欽 郭 志 雄 蘇 宗 昆    鄭 淳 元 林 麗 玉 黃 世 興    林 得 銓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六一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衛生局涂局長口頭報告腸病毒疫情:略。  教育局郭局長口頭補充報告學校對腸病毒之因應措施:略。  環保局黃副局長口頭報告木柵、內湖垃圾焚化廠戴奧辛排放情形    :略。  主席裁示: (一)輿情摘要報告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請環保局於下次市政會議中提報垃圾焚化廠排放戴奧辛對人    體、環境及農作物危害之專案報告。 四統一發包中心報告:提報本中心八十七年五月份辦理本府所屬機    關學校各項營繕工程及物料採購招標執行情形案,報請 公    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附帶指示:「政府採購法」將於一年後實施,請主計處於最短時    間內於市政會議提出本府因應之道。 五消防局報告:檢陳八十七年五月份執行災害防救工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消防局全體同仁之辛勞。 六警察局、交通局報告:檢陳八十七年五月份執行防制交通事故工    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感謝警察局、交通局同仁之努力。 (二)今年一至五月交通事故死亡累積人數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了    二十三人,但距十月份達成累積死亡人數降低至九十九人以    下之目標仍存有努力空間,希在警察局王局長、交通局賀陳    局長、交通大隊何大隊長及全體同仁的努力下,逐步減少交    通事故死亡人數,以落實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於十月底時交    出一張亮麗的成績單。 (三)有關林副市長所提交通執法人員態度應再予加強及秘書長所    提市政績效數據精確化之建議,請各位首長參酌辦理。 七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七年度截至八十七年四月底止    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收款(行政罰鍰)催收專    案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各單位金額收繳率及件數執行率與去年同期比較均有進步,    惟執行過程中仍有部分缺失,請各機關首長確實督促所屬檢    討改進。    乙、臨時報告事項 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及「掃蕩電玩專案」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    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    略。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警察局全體同仁之辛勞。   丙、討論事項 一財政局提:訂定「臺北市政府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    先認購股份要點」(草案)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二人事處提:本府警察局函報擬修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組織規程    」暨編制表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決議事項


    一近來全省各地都有豪雨,中南部地區也傳出災情,居民生命財產  都有相當損失,本市雖無嚴重的狀況出現,但對防汛的準備,卻  絕不容許有任何的疏忽,特別是在梅雨過後,緊接著就是颱風季  節,各項疏濬清理也都應加緊進行。防災重於救災,雖然「多一  分準備,少一分損失」是人人都可以琅琅上口的基本原則,但往  往都只淪為口號,而未真正落實,各種防汛、防颱的工作一定要  落實「走動管理」的精神,實地進行查察,絕對不可以停留在「  書面計劃」、「書面防災」的形式與心態。在地勢低窪地區之排  水抽水設備及運作是否良好應預先查察,行道樹的植土應檢查、  形貌應修剪,廣告看板是否牢靠,工地鷹架有無搖晃,地下道遇  積水的警告措施,老舊房屋的防風防雨準備,交通號誌的維持等  等,均應未雨綢繆,提高警覺;尤其不能因本市近來的無災情而  掉以輕心,妥善的防災救災體系,正是考驗本府現代化精神及橫  向協調的能力,除了工務局、消防局、環保局、交通局以及各區  公所首長責無旁貸之外,本府務必全體總動員,澈底落實防災救  災的編組及執行,才能協助市民同胞將天災或人為疏失所可能導  致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本市都市發展向東發展的結果,東邊的「信義計畫區」已經變成  第一副都心,將來「南港經貿園區」及「關渡社子島」也將分別  成為第二、第三副都心,這些新都市中心的開發,將可以達成本  市多核心發展的架構。其中信義計畫區在新市府的努力之下,完  成基隆路車行地下道及市府廣場、推動興建臺北國際金融大樓、  北二高信義支線及捷運南港線,加上澈底檢討舊市府錯誤的信義  計畫,終於讓信義計畫區逐漸起死回生,逐漸發展起來。本人深  信,信義計畫區絕對可以在二十一世紀初期,成為以金融、辦公  、購物、娛樂為主要功能的「臺北曼哈頓」。信義計畫區的發展  ,並不是只有信義計畫的地主和周圍的社區受益,因為新市府信  義計畫區通盤檢討的方向,是適度放寬容積管制,但是將利益回  饋市民。以中油總公司為例,容積增加一萬四千五百平方公尺,  回饋市府新臺幣五億三千萬元,並且回饋會議廳、展示廳及開放  空間;整個信義計畫區完全開發後,回饋金額預計超過新臺幣五  百億元。本人在此鄭重請林副市長召集發展局、工務局、交通局  、國宅處、地政處、財政局、主計處、研考會研擬具體辦法及計  畫,將信義計畫區開發利得,部分留在信義區,投資於相關的交  通、停車、公共設施之建設,部分投資到本市舊市區的更新再造  工作;尤其是用於徵購公有土地興闢公共設施,修建更新本市二  十三處整建國宅、提供更新貸款協助更新工作。如此一來,新都  心的發展可以帶動老社區的更新,讓臺北市新舊社區成為生命共  同體。

    散會

    九時五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