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一年十月八日第一一八四次市政會議
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環保局報告:本市列管廁所九十一年七、八月清潔
維護情形及檢查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環保局對於列管廁所檢查的努力,有助於廁所
清潔維護品質的提升,惟仍有改進空間,爾後
請環保局列出等級並與去年同期加以比較,並
定期對外公布,供各界參考改善。
(三)工務局於陽明山所興建之廁所,男女如廁空間
的比例為一比三,並有親子廁所,是符合標準
的現代化規劃,彰顯本府對於改善廁所的重視
,請擇期安排本人視察改善情形。另請環保局
函請中央各機關於建物整修時,能將男女廁所
比例列入考量,並請環保局研擬相關對策,以
維持公廁之正常使用。
五、地政處報告:為本市市政建設「地政e化成果」報
告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對於地政e化的成果,本人給予高度肯定,有
關民政局長的意見請地政處列入考量,讓地政
資訊不再侷限於土地而已,亦可包含防火巷寬
度、巡守隊、社區監視器、感應式照明燈、該
區竊盜率等相關市政資訊;尤其本府特別重視
災害防治,確有必要將相關防災資訊廣為宣傳
,不僅可提高居民危機意識,亦可促進都市更
新。資訊結合是發揮資訊效益最重要的基礎,
建立多元化及全方位的地理資訊是很有意義的
構想,並與本府未來推動資訊化政策的施政理
念相符。請地理資訊系統推動小組整合民政局
、發展局、工務局、交通局、地政處與自來水
處等局處之相關資訊與現有建置,於一個月內
提出本府有關地理資訊系統的規劃。另請地政
處定期出版手冊,或適時舉辦活動,並配合新
聞處之宣傳管道,讓民眾充分了解地政處的施
政成果。
六、主計處報告:提報本府網路新都三年半之施政成果
及未來施政計畫重點,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電子資訊可重複利用性極高,請歐副市長召集
相關局處研議悠遊卡結合員工、學生及市民等
電子識別證之可行性,使交通便捷的措施和識
別功能整合,讓民眾生活更加便利。並請捷運
公司與智慧卡公司負責幕僚作業,請智慧卡公
司就各局處所提需求進行可行性評估報告後,
再提會討論。
七、主計處報告:提報本府九十一年十月份「2002年
數位城市論壇」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數位城市論壇」是極為重要的國際會議,深
受各國際城市重視,感謝資訊中心同仁的籌劃
與辛勞,將本府努力成果與世界各國城市分享
,請各局處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八、文化局報告:有關本局辦理【二00二年臺北詩歌
節-煉金術士的降靈會】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詩歌節是文化局重要活動之一,詩歌是我國非
常優良的文化傳統,早在三千年前即有詩經存
在,惟晚近發現作詩與讀詩的人口不如以往,
而這兩年勞工局舉辦的外勞詩文活動,讓人驚
覺外勞詩文水準已超越我們想像,詩歌雖是較
冷門、形而上的文學,如搭配適當促銷,仍有
增長空間,請文化局加強宣導,以加速詩文推
廣。另現今文學欣賞的人口亦有下降趨勢,請
文化局就此趨勢進行分析評估,以維持對文學
之基本重視。
九、公訓中心報告:本中心「海外語言市政研習營」辦
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公訓中心徵詢各首長參加「海外語言市政研
習營」的意願,並繼續籌辦此一有意義的活動
。
貳、討論事項
一、人事處提:本府警察局函報擬訂定「臺北市少年輔
導中心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乙案,提
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人事處提:本府財政局函報擬制定「臺北市動產質
借處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草案),並同
時廢止原「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組織規程」暨編
制表一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財政局提:本市中山區長安段二小段五七四之三地
號等三筆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謹提請 審
議。
決議:本案保留,請秘書長召集相關局處會再行協
商後再提會討論。
四、財政局提:本市信義區雅祥段三小段一一八、一一
九地號等二筆市有土地與翁遠君等二人所有同
區段一一六、一一七地號等二筆私有土地擬以
調整地形方式處理,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