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一年五月七日第一一六二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九十一年度截至三月底止行政罰
鍰執行情形及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各局處會加強執行。
五、環保局報告:檢陳九十一年四月份本市垃圾處理數量統計資料
及垃圾費隨袋徵收實施前後垃圾量統計分析結果,報請公
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環保局了解萬華區垃圾量及回收率
異常原因後向研考會說明。
六、地政處報告:本處九十年度辦理本府及府外各機關徵收取得公
共工程用地徵收移轉登記及撥用土地登記情形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七、警察局報告:本府九十一年四月份執行「正俗專案」掃黃工作
成效檢討,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爾後對於列管項目之說明應註解清楚,
以利外界解讀。
八、新聞處報告:提報本府市政資料館展區更新工程執行情形暨更
名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另請安排各局處首長簡報,以提供改進
意見。
九、衛生局報告:本局辦理「精誠減重 馬到成功」市長贈磅活動
說,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各局處會配合辦理。
貳、臨時報告事項
自來水處及翡管局報告:為因應臺北地區持續乾旱,謹提出推動第
二階段限水措施執行成果,實施第三階段分區停水措施執行情
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依指示事項辦理。
參、討論事項
財政局提:本市文山區景美段一小段三二地號等三一三筆市有土地
擬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
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請參考各局處首長所提意見謹慎處理。
肆、臨時提案
民政局提:檢陳「臺北市第五期里區域調整方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請民政局酌作修正後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附帶指示:請民政局加強與議員溝通,使本案能儘速通過審議;同
時將相關資料送請司法院大法官參考,並妥善對外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