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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04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9-12-28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鄧 雅 璠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李 博 文 劉 寶 貴 林 陵 三 廖 鯉 楊 至 雄 林 正 修 李 述 德 李 錫 津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 陳 皎 眉蘇麗瓊代 鄭 村 棋 王 進 旺 葉 金 川 沈 世 宏 陳 威 仁 龍 應 台黃才郎代 江 耀 宗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王 清 海 金 溥 聰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沈 昆 興 溫 新 琳陳文蔚代 吳 秀 光 陳 清 秀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 陳 椿 亮

    列席

    莊 武 雄 陳 嘉 欽 楊 綱 劉 哲 雄 胡 兆 康 方 進 貴 林 萬 發 郭 志 雄陳金盛代 蘇 崇 昆 黃 中 南 林 麗 玉 謝 松 芳 陳 其 墉 黃 媺 雲 陳 光 王 鴻 裕 師 豫 玲 張 金 鎮 徐 漢 雄 余 星 華 方 泰 霖 黃 振 昌 葉 傑 生 劉 錦 興沈再發代 陳 泰 吉 黃 世 興 蔡 茂 岳 沈 永 華代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一0四二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丙、討論事項一決議修正之點(二)兩處「廢家俱     等大型廢棄物」中的「俱」均修正為「具」。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併報告事項九之一裁示。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關於媒體民調乙節,請研考會與民調單位建立關係,取得     民調的原始資料,進行觀察、分析與解讀,並與本府所做     的民調做比較,建立檔案資料,務必建立本府民調的權威     性。 (三)至有關捷運之問題,回顧過去一年來,從捷運轉乘公車、     新店線通車、木柵線帽樑施工不當,乃至日前捷運板南線     通車皆狀況連連、民眾抱怨不斷,顯示捷運局、捷運公司     未能上緊發條,做好事前準備工作。請捷運局、捷運公司     痛定思痛,通盤檢討,將所有問題發掘出來,並追究相關     人員責任。同時也希望捷運局、捷運公司表現良好的同仁     士氣不要受到影響。 四、稅捐處報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八年十二月重要工作概況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公所八十八年十一月份改善市容查報、     追蹤列管案件及市民上網反映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請民政局澈底檢討市容查報提報內容,     並於下次提報時列入實際執行狀況。 六之一、工務局報告:八十八年九月份受理各類建築執照申請案處     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工務局檢討本案未來以維持月報、改為季報或書     面陳報方式何者較為妥適。 六之二、工務局報告:提報本局七月份至十一月份辦理本府各一級     機關查核金額以上採購監辦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工務局統計分析自政府採購法實施至今各局處會決標金     額與預算金額之差距暨與以前年度之比較,並請主計處協     助提供預算執行數字,列入下次提報內容。 七、研考會報告:有關「臺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餘土)近、     中、長程處理計畫(事項)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八、衛生局報告:針對本次議會總質詢時議員所提本市盒餐業衛生     管理問題,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併報告事項九之一裁示。 九之一、教育局報告:為提昇臺北市學校午餐供應效能,減少本市     學校午餐外訂餐盒對廠商之依賴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有關學校午餐外訂餐盒之衛生安全,短期內請衛生     局掌控,並請教育局在一個月內提出短、中、長程計畫時     間表及具體實施方案。 九之二、教育局報告:為辦理八十八年臺北市各級學校戶外球場設     置夜間照明點燈系列活動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十、主計處報告:檢陳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本市地方總預     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特別預算截至八十八年十一月底止執     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乙、臨時報告事項 工務局建設局報告:提報「費副議長質詢:信義區吳興街六00巷    一00弄十、十二號後山坡地上大違建之處理,工務局與建設   局有互踢皮球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本案改列下次會議報告。   丙、討論事項 一、民政局提:本市松山等四區公所擬補聘第十二屆調解委員高忠     勇等九員(如附件),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二、工務局提:為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成立「臺北     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爰擬具稽核小組設置要點(草案     ),謹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要點第四點第一項府內派兼之稽核委員增列法規     委員會。 三、地政處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政府及各區公所耕地租佃委     員會調解調處規則」另訂定「臺北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     調解調處規則」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改列下次會議討論。 四、社會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獎助及獎勵     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改列下次會議討論。 五、人事處提:本府衛生局函報擬訂定「臺北市立中興醫院組織規     程」暨編制表(草案),並同時廢止原「臺北市立中興醫     院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改列下次會議討論。   丁、臨時討論事項 一、環保局法規會提:為「臺北市新闢垃圾掩埋場回饋地方實施辦     法」修正草案再修正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本辦法第八條第三款「未達新臺幣十萬元以下…」     中「未達」二字刪除。 二、環保局提:提報本市第三垃圾衛生掩埋場推動情形及候選場址     之相關事宜,敬請 審議。   決議:通過。

    決議事項


    一、今天是這一年,也是這個世紀最後一次的市政會議,下星期就   進入公元二千年了,希望在下一年裏,本府的行政效率能更加   提升、政風能更加廉潔,所以「廉能」將是本府所有同仁下一   年度全力以赴的共同目標。具體而言,本人希望「網路新都」   與「都市更新」二個項目能確實來推動。在網路新都方面,明   年年底要建立電子化政府,所以在這十二個月當中,請秘書長   、研考會、資訊中心規劃研議於市政會議中按月提報相關機關   具體工作項目,至執行進度則採季報方式提報。在都市更新方   面,請發展局針對本市社區發展、整宅改建、鄰里公園、公共   藝術、攤販整頓、騎樓整頓等廣義都市更新範圍妥善研議推動   ,並結合未來違建拆除,於市政會議中按月提報具體進度,使   得本市能在居住環境外貌上有更多進展。「網路新都」在某個   意義上是虛擬的空間,「都市更新」則是實際的空間,再加上   以「廉能」做為明年度努力的目標,使市民能感受到本府施政   上更明確的節奏感。 二、有關市政會議開會方式,請各位首長於三日內將建議事項送交   秘書處彙整,並請秘書長針對現行各項例行性月報之議案檢討   調整陳報方式(月報、季報或書面陳報),並做階段性重點項   目調整。另為求周延及節省會議時間,提會議案應先透過參事   、顧問審查,以增強議事效率。 三、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追加(減)預算   案在編列上嚴謹程度比總預算案有過之而無不及,並明列相關   法源,而且具有急迫性,若遭市議會通案退回,將影響市民權   益及機關運作,請各相關機關首長務必針對所編列的預算誠懇   地與議員溝通說明,積極爭取支持。 四、有關近來執法單位受有力人士關切,在取締砂石車違規、拖吊   違規及取締路霸時產生困擾,希執法同仁依法行政,秉公處理   ,避免不當壓力。

    散會

    十時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