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六四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工務局報告:
(一)提報八十七年五月份新違建與防火巷違建處理情形,報請 公
鑒。
(二)提報八十七年五月份受理各類建築執照申請案,辦結案件平均
核發時間、通知改正事項統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工務局建管處相關同仁的辛苦及努
力。
五建設局報告:提報本府建設局受理各類公司登記申請案暨本府營
利事業統一發證聯合辦公受理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八十七
年五月份核准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分析情形,報請 公鑒。
林局長口頭補充報告有關上次市政會議市長指示將於八十八年度
實施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相關文件資料由市府內部自行調閱
之便民措施辦理情形:略。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對於八十八年度即將實施的本市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相關文
件資料由市府內部自行調閱之便民措施乙節,希在申請案件
的審理時間上能確保在三‧二天左右,不希望有任何的退步
,並請民政局、發展局、地政處及建管處等相關機關無論如
何都要充分配合,在此措施實施之後,能讓民眾感受到新市
府的便民與效率,而有更進一步的突破與創新。
六研考會報告:報告「八十七年市府十二大前進指標」(四至五月
份)列管案件執行進度(如附件),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另希進度落後較多之
機關能全力趕上進度。
七之一教育局報告:臺北區公立高中八十七學年度聯招考試期間(
七月八日、九日)擬請本府相關單位惠予支持及配合案,報
請 公鑒。
自來水事業處林處長口頭補充報告:建議每個學校在聯考前能確
實清查蓄水設備,如有損壞,應提前處理,水業處願提供必
要之協助,以確保維持正常供水。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除請警察局、工務局、捷運局、衛生局、
交通局、環保局、消防局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共同攜手努力
,充分配合外,並請教育局參酌水業處林處長之意見,要求
各學校注意相關設備之正常運作。
七之二教育局報告:為本市籌組代表隊參加八十七年臺灣區身心障
礙國民運動會,成績優異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對於這次本市代表隊參加八十七年臺灣區身心障礙國
民運動會表現優異,表示肯定與嘉勉,有關專案簽發獎勵金
及簽請敘獎部分,請教育局積極確實辦理。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衛生局報告:有關腸病毒防治指示事項之執行情形,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二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及「掃蕩電玩專案」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
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
略。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感謝員警同仁的辛苦與努力。
(二)掃蕩電玩專案中取締非法電動玩具部分還是常發現有小瑪莉
、麻將臺或其他賭具出現,請警察局繼續加強注意,以避免
死灰復燃。
丙、討論事項
一衛生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防癆工作獎金發給辦法為臺北
市結核病防治工作獎金發給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社會局提:檢陳臺北市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三秘書處提:為市政中心民眾陳情請願專區規劃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四公訓中心提:擬修正「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代辦訓練、
講習、會議等場地供應要點」為「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
中心代辦訓練、講習、會議及場地供應要點」,提請審議。
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