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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82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5-08-22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市長

    紀錄

    魏聰海

    出席


    陳師孟     白秀雄     廖正井 單小琳     謝維采     馬永成 王月鏡請假   夏漢容     蔡信義 唐雪舫     涂醒哲     陳哲男 林 全     吳英璋朱燦煌代 林逢慶 李鴻基     賀陳旦     陳 菊 郭吉仁     黃丁燦     陳寶輝 陳進陽     張景森     鄧乃光代 卓 藤     陳發身     陳正次 黃廷雄     羅文嘉     李作復 李玉麟     沈昆興     葉盛茂 林嘉誠     周弘憲     張富美 林文淵     劉初枝     林青昱代

    列席

    王啟煌     王子良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八二二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甲、報告事項四主席裁示(一)中﹁藍雀
        ﹂修正為﹁台灣藍鵲﹂。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建設局報告:本局八十四年一月至六月查獲違反﹁山坡
        地保育利用條例﹂及﹁森林法﹂違建案件處理情形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建管處在執行新違建拆除比例明顯偏低,請確實依
        建議事項一、二儘速配合辦理。
      (二)建議事項三人力擴編部分請建設局另案檢討專簽,
        並會研考會、人事處評估後陳送市長室核閱。
    五、研考會報告:報告﹁臺北市政府八十四年推行為民服務
        工作電話測試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除依建議辦理外;有關電話接應、電話禮貌
        及服務品質,是新市府運動施政之重點,各機關應
        該全力以赴,貫徹到底。爾後請研考會能將測試表
        現特別良好或不佳的個人,向有關單位主管提供獎
        懲建議,俾強化考核功效。
        乙、臨時報告事項
    一、交通局報告:針對八月十七日、十八日台北縣市計程車
        大規模衝突所顯現之制度問題及今後作法,報請公
        鑒。
      主席裁示:有關計程車調價案是否在九月一日實施問題
        ,須俟計程車如何提高服務品質,確保乘客權益後
        再議,請交通局參酌與會首長意見審慎研議後,再
        提會討論。
    二、自來水處報告:松山加壓站電容器燒毀事故處理報告。
      主席裁示:洽悉;併指示事項三辦理。
        丙、討論事項
    財政局提:台北市議會依該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市民陳滿雄
        君等三人陳情案協調會議結論函請暫緩強制執行陳
        滿雄君等三人拆屋返還渠等所占用本市大同區雙連
        段一小段五五二、五五二︱一、五五三地號市有土
        地及不當得利乙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依擬辦意見修正通過。
        修正之點:擬辦二﹁本案擬…收回土地後交由交通
        局興建停車塔。﹂修正為﹁本案擬…收回土地後交
        由交通局興建停車塔或由財政局評估作為其它公共
        用途。﹂
      (二)本市照價收買土地,仍有多處未處理,因而影響都
        市景觀及產生市產閒置之現象,請財政局研擬具體
        措施儘速處理。

    決議事項


    一、本人出國期間,陳副市長、白副市長代理主持市政,各   機關首長及所有工作同仁也都能堅守崗位維持各項施政   的正常運作,沒有因而有所荒殆,特別在此表示感謝與   慰勉之意。 二、上週不幸發生計程車司機集體械鬥的社會事件,主要的   衝突發生地雖然不在本市,但對市民的安全及消費權益   乃至本市的社會治安及交通秩序仍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從此案的發生經過及現狀,有四點十分值得本府相關單   位特別防範及深入檢討:   (一)本案的﹁循環報復﹂日昨仍在進行,警方務必全力     嚴密監視,絕不容許任何暴力行徑在本市發生,暴     行規模不論大小,一律嚴加取締、嚴加掃蕩、嚴加     懲處、絕對要維護本市治安及安寧,貫徹執行公權     力。   (二)本府警察系統內部緊急狀況回報及對府本部之聯繫     ,仍不夠機動敏捷,並有若干遲滯延緩的死角存在     ,易對危機形成的時機及資訊掌握或決策判斷造成     誤導,影響危機處理的品質與能力,應即檢討改善。   (三)國內選舉將屆,對立氣氛恐將日益熾烈,中共又不     斷演習恫嚇,製造人心浮動,政局及社會氣氛均有     迥異於過往的情勢,本府各機關務必提高警覺,特     別是警察局快速的機動打擊部隊,一定要編組訓練     ,積極發揮功能,慎防任何有心或無意的社會衝突     發生或擴大,全力維持本市的社會穩定及安寧。   (四)本次事件之發生,深究其導火線及結構性因素,約     略是靠行制度、無線電管理及治安維護三個層面的     問題,有些雖非全屬本府權責範圍之內,但治安工     作治標更應治本,交通改善行動小組及交通局亦應     將計程車權益及服務品質,特別是乘客權益維護也     應納入檢討,期使類似衝突能回歸到單純治安層面     ,便於嚴格處理,從根本問題標本兼治,才能降低     社會成本,以實質解決類此複雜因素的社會衝突。 三、日昨自來水處松山加壓站配電盤燒毀,致使部分地區停   止供水,造成不便,突發事故中,自來水處之人力應變   、水量調配尚稱得宜,使停水困擾降至最低。惟用水、   用電為現代民生乃至醫療安全所需,每日均不可或缺,   務應提高警覺,加強設備之檢查維護,避免任何人為疏   忽並降低意外發生之機率。特別是用電問題,今年雖不   虞匱乏,但台電已聲稱變電所使用執照之發放將會影響   明年限電與否,請相關的權責機關工務局及發展局深入   瞭解,並積極邀集居民參與,研究對策,速謀解決方案   ,於二個月內提報鑒核。 四、﹁台北市獎勵投資興建公共設施辦法﹂修正案,業經台   北市議會第七屆第六次臨時大會審議通過,請本府各單   位務必積極推動,以充分利用民間人力、財力之資源及   經營管理共同推動市政建設,並落實本人﹁有所不為、   有所不包、有所不能﹂之新市府施政方向。 五、本府市政大樓中有許多單位與民眾接觸頻繁,市民進出   很多,為維護本府之安全及減少竊案之發生,請各位首   長於局︵處、會︶務會議時告訴同仁充分利用台北銀行   市府辦事處保管箱,將各單位出納人員保管零用金及同   仁現金、珠寶利用保管箱保管。

    散會

    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