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獻獎
本府於內政部110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計畫」及111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共同管道業務督導」,獲評優等殊榮。
主席致詞:
(一)本次考評是展現本府跨局處團隊合作的努力,感謝工務局、交通局、環保局、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工處、公園處等戮力以赴,共同提升市區道路服務品質,使本府得以榮獲兩項佳績。
(二)工務局新工處是維護本市道路的主要權責單位,從政策面至實地養護作業皆有諸多策進作為;未來亦請持續以打造人本、韌性、永續的道路環境為目標,讓市民擁有更優質的生活品質。
貳、宣讀本府112年1月17日第2228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專案報告
商圈活化及經濟提振方案。(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後疫情時代經濟振興與產業復甦為本府施政要務,本市整體營業額雖有成長,惟請產業局再分別探究各行業之實際市場狀況,方能聚焦衰退產業,研議更具體協助或轉型方案。
(三)本案務必跨局處合作,請產業局擬定各商圈特色主軸,俾各局處有協力之目標,方能將人潮引入商圈、活化各區經濟。
(四)本人希望推廣臺北100條文化生態小旅行,請王副秘書長整合相關局處,就城市行銷、文化觀光、交通動線及旅館住宿等共同規劃,以鼓勵外縣市民眾及國際友人造訪,提振在地商機。
(五)對於打造產業創新基地,請秘書長督導產業局,先盤點現有空間,並廣納新創團隊建議,以有效分配運用場地,提升效益。
肆、報告事項
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針對「行善社會住宅」工程瑕疵影響住戶居住品質案,都發局於112年1月19日所提策進作為,請研考會就以下事項另案列管。
1.個案層次:有關缺失改善,都發局應提出改善時程並如期完成,研考會擇期查證。
2.通案層次:請都發局針對以下社會住宅問題提出檢討報告:
(1)現行社會住宅驗收制度(含初驗、正驗時程)。
(2)研議分批交屋、與民間驗屋公司合作及本市住都中心提早進駐,以協助分擔物業問題等議題之可行性。
(3)有關社宅維運長期缺工一節,請研訂社宅物管人才培植計畫。
(4)針對已營運之社會住宅,未來軟、硬體設備重置之經費概算。
3.請都發局針對上述問題完成檢討、評估後,研擬本市社會住宅驗收及交屋之新作業流程。
4.針對物業管理長期人力問題,請勞動局給予專業建議,並研擬改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