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第100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9-04-20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鄧 雅 璠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廖 正 井   李 博 文 劉 寶 貴 謝 維 采 廖 鯉 楊 至 雄 黃 靖 南 朱 錫 五 梁 政 文 翟 三 貴 黃 永 信 黃 哲 夫 楊 勝 雄 郭 忠 賢 李 武 雄 林 正 修 李 述 德     李 錫 津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 謝 秀 芬 鄭 村 棋     王 進 旺吳修身代 葉 金 川 沈 世 宏     陳 威 仁 林 陵 三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郭 瑤 琪 吳 慧 美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吳 秀 光     邱 聰 智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 陳 椿 亮

    列席

    蔡 茂 岳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一00六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有關鼓勵國小英語教師利用寒暑假出國進修乙節,請教育局    考慮與美國學校合作之可行性,並與秘書處聯繫與該校洽商    事宜。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研考會報告:有關「臺北市豪雨積水改善工程(工作)執行情形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主計處報告:提報本府「公元兩千年資訊年序危機處理案」賡續    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進度落後機關加緊腳步趕上進度,各    機關並應在預定期程內完成所有測試工作。   乙、討論事項 一教育局提:為修正「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要點」乙案,謹    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保留,請教育局就有爭議條文與教育部研商後,再依    程序簽報。 二法規會、社會局提:為修正「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出)院辦    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緩議。

    決議事項


    一為使本市的外僑社區融入臺北主流社會,展現國際城市應有的特  色,請民政局、新聞處與秘書處成立專案小組,瞭解外僑社區資  訊傳播管道,以利宣導本市各項適合外僑參與的活動,改善過去  外僑社區封閉情形,必要時請訂定計畫推動,以配合西元二千年  各項國際性活動。 二本府各為民服務單位應發揮創意,在現有經費及空間許可下,提  供洽公民眾更溫馨、更貼心的服務與設施,避免予人官府、衙門  的刻板印象。 三本府與中央對統籌分配稅款比例的爭議目前雖暫告落幕,特別感  謝二位副市長、秘書長、財政局、主計處、民政局、新聞處、研  考會近日來的辛勞與努力,但有關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問題本次  事件只是一個開端,而不是結束,解決了今年的爭議,未必能解  決以後的問題。請秘書長召集財政局、主計處、民政局、研考會  等相關機關開會研商,針對未來統籌分配稅款問題預為綢繆,以  「城鄉兼籌並顧、區域平衡發展」為原則做前瞻性規劃。爾後各  機關應加強危機事件預警功能及發布新聞技巧,遇有狀況發生,  應在最短時間內透過媒體對外詳細說明清楚,亦可製作彩色圖表  且不斷重覆重點以增強說明效果;若案情涉及重大權益問題,需  對其他機關有所承諾時,亦應研擬穩妥的處置方式,以免突生變  故措手不及。 四防汛期即將來臨,請工務局、養工處、環保局、區公所、研考會  研議成立機動小組,以迅速有效地處理各地積水問題,並評估各  地方淹水的機率,建立預警制度。另外新聞處對養工處、環保局  同仁在地下水道辛苦工作的情形可考慮製播錄影帶適時作市政宣  導,讓民眾瞭解市府為民服務的情形。

    散會

    十時三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