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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4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8-03-03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陳 市 長

    紀錄

    秘書處

    出席


    林 嘉 誠      白 秀 雄     陳 哲 男公假   廖 正 井公假   馬 永 成公假 謝 維 采 蔡 信 義    楊 至 雄    王 啟 煌 李 逸 洋     林 全 吳 英 璋陳益興代 林 逢 慶    許 瑞 峰 賀 陳 旦 陳 菊    郭 吉 仁   王 進 旺 涂 醒 哲    劉 世 芳    張 景 森 林 陵 三 卓  藤 陳 發 身 許 仁 舉    郭 瑤 琪 林 錦 昌 李 作 復     姚 秋 旺 沈 昆 興 葉 盛 茂   林 嘉 誠翁瑞廷代 周 弘 憲 張 富 美    高 正 尚 林 文 淵 劉 初 枝     陳 椿 亮

    列席

    黃 榮 顯    黃 淑 清     黃 玉 川 涂 其 梅    徐 漢 雄張榮星代 劉 錦 興   張 源 池     方 泰 霖     陳 其 墉葉金福代 黃 振 昌    余 星 華     陳 光 陳 壽 寶    陳 泰 吉     林 得 銓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四六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  (一)對部分媒體指稱市府推動之兒童津貼政策將無以為繼一事,    請社會局詳為向各界說明政府施政絕非曇花一現;本府會繼    續貫徹既定政策,未來亦只有強化施政,絕不縮水。   (二)有關漫畫書屋公共安全檢查工作,請工務局、建管處、建設    局、消防局、新聞處各依職掌,澈底做好公安檢查,另漫畫    書屋大多為二十四小時營業,或有容留未成年青少年情事,    請警察局加強執行青少年保護措施,如有違法事實,一經查    獲,即以相關罰責施以最嚴厲之處分。  (三)根據報載,公娼業者有意於三月八日復業,請警察局大同、    萬華分局及相關派出所有所因應,絕不能讓其藉機復業。 四財政局報告:本府所屬各機關八十七年度截至八十七年一月底止    行政罰鍰執行情形及「本府應收未收款(行政罰鍰)催收專案    小組」督促本府各機關辦理清欠執行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財政局之努力與各單位的配合。 五臺北銀行報告:臺北銀行八十七年二月份重要工作及業務營運概    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臺北銀行今年度之累積盈餘超出預算盈餘頗多,績效極佳,    且於此次亞洲金融風暴中仍以較佳之體質維持穩定的成長,    感謝臺北銀行全體同仁的努力及財政局的督導。 六主計處報告:為八十七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業    經市議會審議三讀通過,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  (二)有關八十七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議會所做之    決議,各機關若有窒礙難行之處,請於規定期限內提出覆議    或敘明理由,函復市議會。另財政局長及主計處長於審議期    間投入相當之心力與議員進行折衝協調,減少被刪除之數額    ,在此表示肯定與感謝之意。  乙、臨時報告事項 警察局王局長報告:  (一)執行「掃黑專案」及「掃蕩電玩專案」單週成果暨累計成果    統計:略。   (二)執行「擴大掃黃工作」斷水斷電及關門歇業累積成果統計:略。 主席裁示:洽悉,並感謝警察局全體同仁之辛勞。   丙、討論事項 一人事處提:本府主計處函報擬修正「臺北市政府資訊中心組織規    程」第三、四、八條條文及編制表一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之點:臺北市政府資訊中心現行、修正編制對照表中管理師    乙欄說明一「…增置八人。」修正為「…增置十人。」;說    明二刪除。 二民政局提:為本市路街地名譯名方式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本案緩議,至於與會首長之建議,請於五日內提出書面資    料送請民政局彙整研議後再提會討論。

    決議事項


    一「公辦民營」政策是新市府力行市民主義的具體表徵,三年多以  來在各機關不斷革新與推動下,已獲致相當的成果及績效,包括  :市立萬芳醫院、路外停車場、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主題博物館  乃至於推動中的兒童交通博物館等,都已樹立了良好的範例,不  但可減少公部門的人事成本支出,更可借重民間業者、非營利組  織的專業長才,以弘大市政建設服務內涵。然最近發現少數機關  在民營化過程中遭遇到民間業者執行能力不足或業者經營理念與  政策不符,而萌生以「公辦公營」方式取代「公辦民營」,鑑於  民營化是一股沛然莫之能禦的時代潮流,為宣示本府既定的民營  化政策方向及決心,請各業務主辦機關妥善規劃委託經營服務須  知、合約書及監督考核辦法,慎選委辦機關,以減少委辦機構的  執行落差,同時各機關應定期查核委辦機構的執行成效,並將每  季(三、六、九、十二月)委託經營管理執行績效及考核紀錄等  相關資料函報研考會,由研考會做不定期的查證,以落實民營化  績效,期結合民間無限資源及力量,朝「小而美」的新市府方向  前進! 二自新市府成立以來,本府社會局與殯葬管理處即不遺餘力大力從  事多項改革措施,以有效推展本市殯葬業務,革除不良陋俗,並  展現新市府「廉潔、效率、便民」的新作為,澈底杜絕市民所詬  病之紅包文化。在硬體方面,除整理遷置福州山及緊臨住商市區  之舊墓區、規劃草坪式公園化墓園,以及進行各項火化爐體與納  骨設施之改善外,並全力推動內部體制根本之改革,以整頓紀律  提升工作同仁士氣。於此艱辛、努力之改革過程中,本府社會局  與殯葬處主管與同仁亦在在展現新市府不畏強權、整肅貪污之魄  力與貫徹本府政策之決心,已有相當的成效。惟針對本市市民均  有可能面對頓失親人之難題,如何協助其於哀傷、悲痛、混亂之  情緒中,順利完成所有治喪手續,亦應為殯葬管理處必需全力以  赴之努力目標;尤其針對目前各項為民服務櫃臺化作業(如:遺  體接運、冷藏庫租用情況、禮堂登記、遺體火化或土葬之申請、  規費之繳納等)分置不同窗口、資訊互相無法電腦連線、訂租場  地、設施資訊看板解說不易讀、牆上多媒體觸控系統資料缺乏等  問題,無不明顯暴露出整體殯葬服務作業流程與便民措施實有待  儘速改善之嚴重性與急迫性,應以本市現行區政、戶政便民措施  與觀念全面革新的服務水準為努力標竿,急起直追。為配合本府  八十七年「十二大前進指標」∣「關懷弱勢、福利照顧更貼心」  之重大政策,請本府社會局儘速協助本市殯葬管理處,於本(八  十七)年完成櫃臺服務單一窗口化作業及處館區業務電腦連線之  規劃,以確實檢討其內部業務管理系統,與改善便民服務流程,  以提供本市市民一個真正人性化與效率便捷之治喪環境。 三有鑑於八十七年元月十五日凌晨,臺北縣中和慈民安養院發生火  災,導致十一名老人葬身火窟,以及近日媒體針對多起獨居老人  過世多日無人知曉,甚至遭野狗啃食等報導,引起社會大眾極大  的關注,加上本人二月二日至本市兩家私立安養護機構慰問訪視  所見,失能臥床及獨居老人確需政府及社會更多的關懷及照顧。  雖本府社會局、衛生局針對失能老人積極規劃長期照顧體系,但  如何加強照顧獨居及失能老人並減輕其家屬之負擔,實屬刻不容  緩之事。請社會局、衛生局及本府相關之警政、消防、民政等機  關能立即研議規劃相關之照顧方案,俾能真正落實照顧該等老人  及其家庭。

    散會

    十時三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