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獻)獎
一、頒獎
表揚112年本府優秀工友。
二、獻獎
本府榮獲「111年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績效評核」
特優獎項。
主席致詞:
(一)非常高興於勞動節前夕,表揚112年本府優秀工友,感謝獲獎工友之勤奮與奉獻,各位都是擔任機關內關鍵運作之角色,平日負責盡職、認真服務之事蹟,均足為基層同仁表率。
(二)感謝主計處致力創新精進,公務統計業務榮獲111年直轄市政府組「特優」獎,本人在此感謝主計處鄭處長並嘉勉同仁之辛勞,期繼續努力,再創佳績。
貳、宣讀本府112年4月18日第224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專案報告
「青年就業現況與因應對策」。(勞動局)
主席裁示:
(一)勞動局以往舉辦就業博覽會著重爭取更多企業設攤及宣傳求職者參加,爾後將盡力與參加徵才企業溝通,掌握明確媒合數據,並瞭解渠等後續工作狀況,方得以實際成效向外界呈現。
(二)請勞動局多元促成青年職場體驗機會,與本市各企業、公司及廠商合作,研擬青年實習計畫,使在校生熟悉職場環境,確認職涯方向,累積實務經驗,避免畢業即失業之困境。
(三)「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正由市議會審議中,請勞動局積極尋求議員支持,並請法務局協助,儘早爭取三讀通過。
(四)本府即將推出於青年尋職期間提供共享運具折價券、保險、輔導津貼及補助企業見習津貼等措施,希望能夠在今年下半年或113年實施;其中共享運具折價券,請交通局及勞動局建立橫向聯繫管道,就行銷推廣及執行內容先行規劃合作方式。
(五)目前年輕人求職首選仍多透過網路人力銀行或親友介紹,請勞動局加強宣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相關資源,另使用介面亦應優化與精進,落實照顧青年之美意。
(六)關於青年失業率及相關統計數據,現均未針對本市特性進行調查,勞動局應就本市青年就業需求、求職意願和非典型工作概況等予以分析,方可作為推動後續政策之參考。
肆、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工務局)
決議:照案通過。
二、檢陳111年度本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主計處)
決議:照案通過。
三、本府財政局經管臺北市北投區豐年段四小段485-4地號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財政局)
決議:照案通過。
伍、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二、本府各機關111年度罰鍰執行處理情形。(財政局)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依建議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