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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99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9-01-26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鄧 雅 璠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廖 正 井  李 建 中請假 劉 寶 貴 謝 維 采 廖 鯉 楊 至 雄 林 正 修 李 述 德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 謝 秀 芬 鄭 村 棋 王 進 旺 葉 金 川 沈 世 宏 陳 威 仁 林 陵 三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郭 瑤 琪 吳 慧 美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吳 秀 光 邱 聰 智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 陳 椿 亮

    列席

    黃 淑 清 吳 篤 敬代 陳 哲 彥代 徐 漢 雄 劉 錦 興 張 源 池 方 泰 霖 陳 其 墉 黃 振 昌 余 星 華 陳 光 國 陳 壽 寶 黃 榮 顯 許 虞 哲 陳 泰 吉 林 得 銓 許 國 郎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九九四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 修正之點:甲、報告事項一主席裁示(二)「政府採購法雖於五    月二十七日頒行,…」修正為「政府採購法雖於五月二十七    日實施,…」;乙、指示事項三「…本府認為,當初未經市    議會通過逕予調高違規停車移置費之措施,不符合法定要件    ,因此為尊重議會及落實法治精神,超收部分將退回原車主    ,本府今日即公布上項市議會通過之法規,後天生效,意即    執法人員自後天起,將不會再溢收違規移置費,…,市府不    是在乎是否退費,而是關心是否依法行政,…;市府絕對贊    成且支持對重大違規停車處以重罰。新市府之所以採取退費    做法,乃因當初提高拖運費並未完成經市議會同意之法定程    序,如繼續實施,即是不尊重議會,且已違法,此亦依法行    政的基本精神。因此本府以為,現階段必須回歸到市議會通    過之收費標準;…」修正為「…本府為尊重議會及落實法治    精神,今日即公布上項市議會通過之法規,後天生效,意即    執法人員自後天起,將不會再溢收違規移置費,並將超收部    分退回原車主;…,市府是關心是否依法行政,…;市府絕    對贊成且支持對重大違規停車處以重罰。因此本府以為,為    尊重議會暨落實依法行政,現階段必須回歸到市議會通過之    收費標準,退回逾收之違規移置費;…」。 二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三台北銀行報告:台北銀行八十八年元月份重要工作及業務營運概    況,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台北銀行全體同仁的辛勞。 四稅捐處報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八年一月份重要工作概況,    報請 公鑒。  臺北銀行廖董事長口頭報告:針對稅捐稽徵處總處暨十三個分處    所有的業務,在許處長的領導下獲得ISO九00二認證的    殊榮,對相關稅捐同仁應給予敘獎的機會。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感謝稅捐處同仁的努力,在此對稅捐處    能連續三年度獲得財政部評定稽徵業務考核第一名,表示恭    賀之意。另稅捐處業務通過ISO九00二認證,對相關同    仁之努力,請依規定酌予敘獎鼓勵。 五民政局報告: (一)本市各區公所八十七年十二月份改善市容查報、追蹤列管案件    及市民上網反映市容查報案件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二)本市各區八十七年十二月份里鄰長協助治安通報案件統計,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七年十二月份受理各類建築執照申請案,    辦結案件平均核發時間、通知改正事項統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落實分層負責,逐級授權,各機關首長及各級主管,均應    瞭解全盤作業情況,方能在問題出現時迅速找出癥結所在,    妥善解決。至部分現行措施雖課以專業技師簽證責任,行政    人員仍應發揮行政監督之功能,以求落實。  附帶指示:爾後請消防局就受理消防案件審查部分彙整提會報告    。 七建設局報告:提報本府建設局受理各類公司登記申請案暨本府營    利事業統一發證聯合辦公受理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案,八十七    年十二月份核准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分析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附帶指示:請研考會就建設局、建管處等機關受理各類申請案,    有關申請人之感受設計民意調查問卷,並提會報告。 八財政局報告:為本市本(八十八)年度截至八十七年十二月底止    ,歲入預算實質收入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九主計處報告:陳報八十八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    特別預算截至八十七年十二月底止執行情形,並擬具改進意    見如建議事項,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歐副市長督導各機關預算執行情形,尤其是十二個預算累    計執行率未達百分之八十的機關應加以檢討,當中涉及工程    方面,亦請謝副秘書長加以協助;過去各機關往往以「不可    抗力」因素做為執行預算不力卸責的藉口,爾後對於「不可    抗力」因素應從嚴審核,在此強調本人非常重視各機關預算    執行率。一個機關首長的施政能力應兼具前瞻性及預算執行    能力,請十二個預算執行率未達百分之八十的機關首長於會    後務必召集相關所屬單位專案檢討管制,謀求有效改進方案    。 十研考會報告:報告本府八十八年度施政計畫選項列管計畫十一至    十二月份執行進度,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請進度落後單位針對落後原因確實加以檢    討,以儘速趕上進度。另過去半年各機關委外研究計畫的項    目與經費實在過於浮濫,爾後請研考會對各機關的研究計畫    應嚴格把關。 十一環保局報告:本市公共場所公廁清潔維護情形八十七年十一、    十二月檢查結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環保局加速推動男女公廁數達到一比    三的比例。  乙、臨時報告事項 環保局報告:擬具本市「八十八年掃髒行動週與國家清潔週執行計    畫」暨「春節期間垃圾清運計畫」各乙種〈如附件〉,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請環保局儘速向環保署反映台北市的區公所與台灣省的鄉鎮    市公所在結構上的不同,建請該署爾後在規劃類此活動上有    所調整。  (二)有關春節期間,初一、初二除了重點地區外,夜間垃圾全面    停收乙節,請環保局儘速規劃鼓勵社區居民或民間團體於初    一、初二兩天能以鄰里認養方式共同維護環境整潔,以填補    清潔隊員休假之空窗期,讓市民過一個快樂又乾淨的春節。    規劃時可包含市長、副市長及各局處會首長到各區共同參與    事宜。

    決議事項


    昨天媒體報導關於市府新團隊就任一個月以來的施政滿意度調 查,只有五成的滿意度,相對來講,市民最不滿意的是交通與治安 ,故針對這二項市民最關心也最切身的問題,應有更積極的做法來 謀求改善。現在從增加治安會報與交通會報召開的頻率做起,首先 治安會報由原來的一個月召開一次,增加為一個月召開二次,亦即 二個星期召開一次,時間訂在星期五,而交通會報也是二個星期召 開一次,與治安會報錯開舉行,詳細作業方式請秘書處、研考會、 警察局、交通局規劃。交通會報與治安會報,都由本人親自主持, 相關局處會首長參加,開會時間約一小時至一小時半,會中應就前 二個星期治安或交通狀況檢討報告,月初並應就前一個月的治安或 交通狀況提出檢討報告。半年後再評估上述二會報是否增加或回復 原來一個月召開一次的方式。本人在此宣示改善台北市交通與治安 的決心,並將於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前往警察局聽取上任一個 月以來的回顧簡報,包括取締色情行業、取締非法電玩與治安等相 關業務執行情形,時間約一小時,以做為治安會報的預備會議。現 在市府新團隊的施政滿意度雖然只有五成,也給予我們檢討改善的 機會,讓施政滿意度能逐步提升。各位的每一項工作都有績效,速 度從慢到快,成果從少到多,都是客觀化、科學化的,但最重要的 是民眾的感受,民眾覺得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有時是無法去 爭辯的,而民眾主觀的感受有時比客觀的數字更具說服力,民眾的 感受可從各方民意調查來瞭解,請各位首長一定要每天看剪報,瞭 解民眾對我們的工作有什麼地方不滿意,並立即指示相關單位瞭解 情況。對於民眾的反應請各機關一定要重視、瞭解與回應,讓民眾 感受到市府新團隊為民服務的熱忱。

    散會

    十時四十分